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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F1)已於上周12/16畢業,早在11月就送出Post-OPT申請 但目前等待USCIS處理中 OPT start date是填明年的2/14。 我沒有打算要離境 應該一直都會待在美國 不過我老婆(F2)有些事需要回去 請問: 1. 在Grace period期間,也就是現在(因我已畢業) 到我OPT start date(2/14)之間 F2出入境有限制嗎? 聽說F1 grace period期間出入境有風險? F2也有影響嗎? 2. 她回來的時候需要除了她的OPT I20以外還需要準備什麼嗎? 補充: 我因還沒找到工作 我目前沒有offer letter 這樣會有影響嗎? 3. 假設她在我OPT start date之後才回來,是否我就一定要有offer letter? 還是F2沒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19.61.24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608936269.A.022.html ※ 編輯: void (45.19.61.246 美國), 12/26/2020 06:52:18 ※ 編輯: void (45.19.61.246 美國), 12/26/2020 07:00:31
cchris: 既然申請了OPT就叫做pending,不叫做grace period;此例f2無 12/26 08:29
cchris: 風險 12/26 08:30
cchris: 2你的SEVIS有效她就沒問題 12/26 08:30
cchris: 3你失業滿90天前她都ok 12/26 08:32
void: 感謝大大 12/26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