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ynceus: 不好意思有發現文章標題有問題,但因為找不到手機改標題02/21 13:02
→ Lynceus: 的地方,正在請弟弟幫忙修改,可能需要一些時間><02/21 13:02
※ 編輯: Lynceus (72.197.21.24 美國), 02/21/2021 13: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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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anur: 你需要送I130,I129F的功用是取得K1,你也取得了,你的I1 02/21 14:20
→ keanur: 29F已結案。02/21 14:20
→ cchris: K1準時結婚的話,不需要填130;這個律師不專業02/21 18:41
→ cchris: 2無不良影響,就是浪費錢、增加麻煩而已02/21 18:41
→ cchris: 什麼職業這麼黑暗? 軍人? 02/21 18:42
→ cchris: USCIS官網有明確列出K1遞AOS的文件列表,不含130 02/21 18:47
→ Lynceus: 非常感謝兩位,目前有上USCIS查到文件,會再跟老公討論02/21 22:30
→ Lynceus: 後續怎麼處理比較妥當!02/21 22:30
→ Lynceus: 回c大,是軍人沒錯02/21 22:31
推 hebe10356: 我老公之前也是軍人我們遞件k-1也沒被這樣要求過耶@@02/22 18:18
→ hebe10356: 我認識其他軍眷也都是自行遞k-1的02/22 18:18
→ Lynceus: 回h大,我們找軍中的legal office看資料時被告知的,可02/22 18:24
→ Lynceus: 能是因為他們是直接自行處理,沒有透過legal? 目前是打02/22 18:25
→ Lynceus: 算因為寄件還是我們自己處理,所以寄之前打算把I-130自02/22 18:25
→ Lynceus: 行拿掉 02/22 18:25
→ cchris: 那就表示原文的描述(不能自行遞件)不準確;而是「找了軍方 02/23 05:10
→ cchris: 法律協助」的人不能自行遞件;後者恐怕也有解讀空間02/23 05:11
已在內文中稍作修改,希望不會造成後人參考時誤會~感謝版友們協助:D
※ 編輯: Lynceus (72.197.21.24 美國), 02/23/2021 07: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