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VI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家好,目前我跟老婆在美國分別持有L1B/L2工作 一些程序及時間點相關的問題想要請教有經驗的版友 Blanket L1/L2 Visa Stamp 效期:09/06/2019 - 09/04/2024 I129 效期: 09/05/2019 - 08/29/2022 老婆的EAD效期: 04/14/2020 - 04/13/2022 問題1: 因為老婆的EAD當初花了將近六個月才申請下來,因此現在這個時間點也差不多該開 使準備renew了,不過考量到I129明年八月到期,新的EAD給的效期會比較短嗎?還是 說EAD不受I-129影響一樣給兩年? 問題2: 如果我們明年須回台灣extend I-129,然後新的EAD給的效期又縮短(譬如說只給到 2022年8月),那考量到EAD"再次"renew需要的時間,老婆可能會有一段時間沒辦法 合法工作,這種狀況下維持兩人工作身分的正確程序是如何呢?老婆的類別是a18, 所以不符合automatic extension 180 天的規定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55.198.224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632949326.A.51F.html ※ 編輯: jwib1009 (73.55.198.224 美國), 10/01/2021 04:40:41
cchris: 1有可能比較短 2再次過期前半年再遞件 10/01 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