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VI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家好: 先生今年以L1 blanket的方式,預計明年四月到北美工作,公司說若填好DS-160 可以自行預約11/22以後的AIT面試,我希望能預約12月底的面試時間(也還不確定是否 可約到),讓自己能繼續安排後續的租屋和海運,怕到時候被開單侑需要時間等候。 想要請問大家若12月底順利拿到 L1和L2的簽證的話,有規定幾個月內一定要離開 台灣嗎?先拿到簽證會影響之後留在美國的時間嗎?(例如簽證三年,但明年四月才開始入 美工作,簽證效期會從拿到簽證的2021/12開始算嗎?) 謝謝大家的回答~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84.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635764113.A.C4C.html
sorryla: 沒有規定 11/01 19:22
qsss: 講離開台灣好奇怪, 講入境美國應該會比較合乎邏輯吧? 11/02 01:25
amburger90: 簽證效期從拿到簽證開始算 11/02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