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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 小弟近期有幸內轉至北美工作,公司同意協助辦理我與太太的簽證(L1B & L2)。 根據AIT的網站(https://tinyurl.com/y7zjgay7), 眷屬應攜帶所有申請非移民簽證必要的文件,再加上: "眷屬配偶及小孩應提供他們與主要申請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或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內容)。" 由於內人是大陸人,不知道她的準備資料是否需要從大陸申請? Q1: 結婚證書,應該可以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版? Q2: 不清楚內人的出生證明與戶籍謄本是否為必備文件? 若要申請,不知道其行政流程為何? 目前最晚到公司的報到時間是6月初,有點擔心準備文件需要花很多時間。 懇請版友協助,由衷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0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648892319.A.7A8.html
cchris: 1 AIT接受中文版 2配偶只需要證明婚姻關係,台灣戶政的相 04/03 08:09
cchris: 關文件就夠了 04/03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