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VI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建議可以先申請良民證看看 如果良民證上沒有 當然也不用自討苦吃 考慮這些問題 ※ 引述《wiwi9317 (van)》之銘言: : 請問一下,之前因為車禍,因對方和解金要求過高,沒辦法負荷,所以就變成過失傷害成 : 立。 : 目前已經過了四年多了,因為工作出差需求,需要到美國大約三個月多,所以需要辦b1/2 : ,這也是第一次辦,請問這個前科需要主動告知嗎,若是要,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60.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649217242.A.2E1.html ※ 編輯: lihohsin (114.34.60.240 臺灣), 04/06/2022 11:55:58
wiwi9317: 謝謝大大的建議 04/06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