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VI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這幾天大陸一波討論一間公司的layoff 內容大概是說兩個月的notice period 2月中的某一天就是date of separation(雇用關係結束) 但是H1B卻是立即上報移民局terminate 好奇為什麼可以這樣操作 如果這位員工還在公司的payroll上 這樣就還是公司的員工 理論上就要有合法的工作身分 但是公司卻又馬上停止h1b雇用 那不就代表公司並不能雇用該位員工嗎? 有點互相矛盾的感覺!? 來討論一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195.162.171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671807848.A.DB0.html ※ 編輯: peter98 (73.195.162.171 美國), 12/23/2022 23:10:46
cchris: 資料來源?會不會它通報的termination date就是二月 12/24 01:07
Blind: https://tinyurl.com/552zb6ca 第三段Additionally起頭 到第四段 總共兩段~
cassine: 同意,也許是說「時間一到立即上報」不是給 notice 後立 12/24 01:26
cassine: 即上報,然後沒有標點符號很難閱讀 12/24 01:26
cassine: 真有趣,看起來就是透過掛在薪資系統裡面發兩個月薪水當 12/24 01:31
cassine: 資遣費,然後 60 天內找到其他工作,公司可以省下未發的 12/24 01:31
cassine: 資遣費,有夠拗的政策 12/24 01:31
cassine: 通告裡面有說這 60 天內員工不必工作,但視同維持僱傭關 12/24 01:37
cassine: 係,要遵守公司一切政策,如果提前找到工作,必須通知公 12/24 01:37
cassine: 司而且是同自願離職,怪不得標題會那樣下 12/24 01:37
※ 編輯: peter98 (73.195.162.171 美國), 12/24/2022 02:07:27
mengjertsai: Tusimple吧 12/24 10:24
mengjertsai: 因為加州規定要60天前告知才能裁員,所以才有layoff 12/24 10:25
mengjertsai: 後繼續把員工放在payroll上 12/24 10:26
cchris: 60天不是加州的規定,而是聯邦政府有關大規模layoff的規定 12/24 15:51
cchris: 。全美國的大規模layoff都必須遵守。詳細規定可以查法規 12/24 15:51
cchris: 的官網,有三四個標準 12/24 15:51
cchris: 總之,該公司的做法合法,所以沒什麼好討論的 12/24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