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ter98: 我覺得只會多出另一種灰色買賣 0.0 12/24 03:33
→ cityport: 這個沒用啦,之前就聽過怎麼破解,老闆在美國發了符合規 12/24 04:22
→ cityport: 定的薪水,把錢匯回印度,在印度交回給老闆在印度的公司 12/24 04:22
→ lworld: XD 這樣搞還真的查不到 12/24 14:48
→ peter98: 對的,這種事情其實早已廣為人知...所以才說這個沒甚麼用 12/25 00:25
→ peter98: 去年改成一人一籤才是真正的精準打擊。 12/25 00:25
→ peter98: 文中這項改革只會影響到正常的H1B人士而已 12/25 00:25
→ cityport: 聽到很多/非常多小公司聽到prevailing wage改百分比後就 12/25 02:10
→ cityport: 不再願意sponsor H1B 12/25 02:12
→ cityport: 下一個絕對是O1..等著看..現在律師都在鼓吹用O1代替H1B 12/25 02:17
推 HenryLin123: 公司用非膠州灣的辦公室聘h1b也可以 12/25 23:20
噓 veru: 結果離職員工去檢舉老闆簽證詐欺 送老闆去監獄 爽 12/28 15:02
推 hsnuoscar: 應該還是有差,對二樓那種資方老闆可能沒差,匯給你多 01/08 15:24
→ hsnuoscar: 少你就得還我多少,但對勞方就要自行負擔稅前稅後的薪 01/08 15:24
→ hsnuoscar: 資差異,如果為了要進入機率較高的pool而用比較高的薪 01/08 15:26
→ hsnuoscar: 水,這個差異可能還是挺傷荷包的 01/08 15:26
→ hsnuoscar: 但影響更大的是老實的一般人/企業沒錯 01/08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