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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rti.org.tw/news/view/id/404858 威脅國家生存 越南維權人士被判13年 越南警方說,越南法院今天(10日)判決維權人士阮文夙(Nguyen Van Tuc)威脅國家生存有 罪,處以13年徒刑。不過,阮文夙在此之前已被法院判決5年緩刑。 幾天前,越南另有6名維權人士遭到法院以類似罪名,判處有期徒刑。 儘管越南執政的共黨大幅實施經濟與社會改革,但是仍實施嚴格的媒體審查,並且無法容 忍任何批評。 越南太平省(Thai Binh)警方表示,53歲的阮文夙因為在網路張貼反共黨言論,並加入被 政府宣布為非法或恐怖主義的人權團體,行為已構成「威脅國家生存」罪名。 太平省警方透過官方網站表示,阮文夙被控「從事目的為推翻人民政府的行為」。 阮文夙去年9月已被警方逮捕,關入大牢至今,他並從2008年以來,因為犯下「反越南社 會主義共和國政府的宣傳活動」,先後被法院判處4年徒刑與3年緩刑。 總部設於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則是呼籲越南政府撤銷對阮文夙 的所有指控,並釋放他。 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區副主任羅伯森(Phil Robertson)說:「越南政府應該認識到,阮文夙 並未犯下任何應該被關押的行為,撤銷對他的所有指控,並立即釋放他。」 越南法院5日以人權律師與活躍人士阮文台(Nguyen Van Dai)觸犯「企圖推翻人民政府罪 」,判處他15年徒刑,至於黎秋河(Le Thu Ha)、范文卓(Pham Van Troi)、阮忠尊 (Nguyen Trung Ton)、張明德(Truong Minh Duc)和阮北傳(Nguyen Bac Truyen)等5名維 權人士,則是被判7到12年不等的徒刑。 (中央廣播電台 2018-04-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6.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etnam/M.1523380318.A.CB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