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Viol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判決主文: 申訴人之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1. 根據生活法律板之版規『任何有涉及商業.經營.營利上或詢問工作內容之法律 問題及其衍生問題』為違反版規之行為,在此先行敘明。 2. 本案中,申訴人為因在露天拍賣出清,而衍伸之法律問題,依一般客觀大眾使 用者,皆足以認定露天拍賣定為從商業行為之網站,故在上面所引起之紛爭, 為商業行為之衍伸法律問題解釋應無不妥,又按該版之規定,該問題應為違規 行為,故尊重版主之判決,申訴予以駁回。 3. 然該衍伸之法律問題,應可於除去商業行為後再行提問,在申訴人的提問中, 並非為在露天買賣所引起之買賣糾紛,可就程序部分於該版詢問,並且非案件 相關之揣測應可除去,以方便對於該法律情形之使用者可予以協助。此外,版 主於申訴人申訴時,行申訴程序時,應更為慎重,語氣應客觀而中立,避免無 意義之談話。 實習法務站長 LLsolo ※ 引述《Lifeismoney (Lifeismoney)》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1Kwc-HD9 ] : 作者: Lifeismoney (Lifeismoney) 看板: PttLaw : 標題: [申訴] 不服 PttLifeLaw 版判決 : 時間: Mon Feb 23 08:08:46 2015 : 1.申訴人ID: Lifeismoney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depravity : (b)文章編號:已刪除 版主斷章取義放在判決文 : 3.欲申訴之判決︰http://goo.gl/VntdSQ : 4.不服理由︰ : 版規是這樣寫「2.任何有涉及商業.經營.營利上或詢問工作內容之法律問題及其衍生問題 : 註:若繳稅非薪資原則上皆為商業法律問題,該繳稅未繳亦然(如房東、攤販、網拍等)」 : 第一行旨意:商業行為(含工作)所產生的法律問題 => 違規 : 第二行旨意:該行為非以薪資為課稅原則 => 違規(才舉例房東攤販網拍) : 滿無言的 : 於法:去拍賣出清用品根本不會達到營業額8萬課稅 第二行早就排除 自然不適用網拍二字 : 於理:現代人在拍賣或是 ptt 出清用品 誰會認為這是商業行為? : 於事實:本人案件至今未找到兇手 我都不知道兇手是誰 : 版主竟然曉得 此兇手從網拍知本人帳戶?以及網拍必違規?所以我商業行為桶一個月 : 我重申原文大意為 : 1 某天我帳戶匯入多筆不明款 察覺有異 詢問郵局但無法解決 : 2 一週內我所有帳戶遭警示凍結 並被四人提告 : 3 我「猜測」知道我帳號的家人 友人 熟人不會陷害我 認為是某些交易對象所為 : 4 我「感受」所有帳戶被凍結 不論生活上生意上 都會有困難不方便 : 5 事發後一年解除警示 不起訴還我清白 但一年多的現在兇手遲未落網 所以我才發文 : 版主的判決文: : 版主貼了我前後兩句話組合:似乎是表明此為商業盈利產生的法律問題 : 版主回的第一封信: : 他說無論是「我有提到網拍交易對象」或是「我有提到我自己生活生意週轉不順」都違規 : 版主回的第二封信: : 他說「只要是網拍就是違規」 : 匪夷所思:提到網拍就違規? : 實際上擺攤只會賣「商品」而非「用品」 但無論 ptt 或露天 出清「用品」很正常 : 然後版面搜尋拍賣也有這麼多篇文章 http://goo.gl/hWptkP 還可以搜尋買 賣 懶得貼了 : 本段為下一段之前提 : 匪夷所思:提到生活不順就違規? : 本人收款帳戶因遭陷害詐欺罪 資金都卡住無法提領 讓我生活很不順 生意上也不順 : 這是「法律所衍生的生活問題」怎麼會是「生意所衍生的法律問題」? : 就算是後者 本人出清用品也不會是商業行為 前提早就不成立了 : 匪夷所思:檢察官都無法找到兇手在哪,但版主卻知道兇手在露天 : 我只是猜應是「交易對象」陷害我 才會提到露天 難不成要寫 : 「懷疑是我爸爸媽媽姊姊妹妹哥哥弟弟 堂兄弟姊妹 表兄弟姐妹 上司下屬陷害我的?」 : 結果版主非常聰明不但知道誰是兇手 還知道兇手因交易得知我帳戶 : 某 ptt 版友A在 ptt 賣不要的二手品 生活出清品 不幸遇到壞人B : B閒閒沒事 開新帳號去詢問A匯款帳戶 然後再拿A匯款帳戶去ptt 或是露天 向某人C收款 : 雖然B拿不到半毛錢 卻可以成功陷害A遭到C提告詐欺 : 但版主說「A有把帳戶給過這世界上任何一位交易對象」包含拍賣 所以違規 : 我的狀況就是帳戶被某不明人士 然後拿去公開收款 讓我身陷詐欺罪卻又找不到 : 我只是來發個文說有可能是交易對象 結果我就變成營業行為 : 然後我只是說帳戶全被凍結不能領錢 結果我就變成營業行為 : 例子: : 餐廳老闆走在路上被打 懷疑是某位客人幹的 : 因為提到他開餐廳 即使他走在路上 無關餐廳 : 所以是商業衍生的法律問題 : 例子: : 貨運司機吃團圓飯被家人打 以致不能開車載貨工作 : 因為提到不能工作 即使他被家人打 無關工作 : 所以是商業衍生的法律問題 : 我覺得做事情不限定聰不聰明 但一定要懂得溝通 : 但如果處事有瑕疵亂桶一個月 仗著申訴也要半天在那邊嗆再來信當騷擾 : ?? : 版主大概就是海巡署 版規寫商業行為 概括解釋到生活中的商業行為 : 要這樣講我也無法反駁 媽媽買菜跟奶奶交換豬肉產生糾紛 大概也能被看成商業行為 : 我被捅是沒什麼差 因為都是參考用 而且另一個版一些人也給我一些意見了 : 只是覺得這種於公的行事風格 於私的處事態度 無法令人信服 : 更簡單的說 這種標準對版面一點幫助都沒有 : ※ 編輯: Lifeismoney (223.136.142.219), 02/28/2015 01:26: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88.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25998920.A.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