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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檢舉人之檢舉駁回。 判決理由: 1. 依本板板規第一條第四款「4.未經板主同意,使用者不得對本板文章進行推文 、加註、噓文。」此處之「加註」為「推文」中加註之行為,即推文中「箭頭 (→)」之行為。 2. 檢舉人 (或被檢舉人) 發文 (或回文) 時,利用編輯文章額外闡述自己理論時 仍須遵守本板板規,常見違規如本板板規第一條第三款「3.使用者不得發表與 本板板旨無關之文章。」,如本板板規第一條第五款「5.檢舉文用詞需妥適, 且不得有誹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或看板違規行為。」,若於編輯文章中 額外闡述說明時有過於偏離主題、或有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仍屬違規,依照 板規給予罰單一張。本案中被檢舉人並無此現象,故檢舉案給予駁回。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 實習法務 Lavchi ※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 ┌╮*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 : ψ 檢 舉 人︰talk520 : ψ 被檢舉人︰goodman : ψ 檢舉事由︰被檢舉人疑似違反本板板規4 : ψ 檢舉說明︰1.被檢舉人於本板文章進行加註 : 2.以取巧方式規避板規4不得推文之限制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 4.未經板主同意,使用者不得對本板文章進行推文、加註、噓文。 : 29221 4/02 goodman R: [證據] goodman 站內信騷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85.156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27970384.A.A05.html : 致 下篇的swattw : : 本板無法推文 我不使用回文功能 還能用什麼方式來表達這篇證據文有混淆之虞? : ※ 編輯: goodman (61.223.185.156), 04/02/2015 21:20:18 : ╰═════════════════════════════════╯ :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52.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28504606.A.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