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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駁回。 看板違規事實有無,依據批踢踢實業坊使用者違規申訴處理規則,由該看板之板主及小組 長認定之,本板並無管轄權限。 ※ 引述《teemo0330 (香菇)》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 ┌╮*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 : ψ 檢 舉 人︰teemo0330 : ψ 被檢舉人︰vvvv5555 : ψ 檢舉事由︰隨意拿版規B1自行解釋刪除自己不喜歡的文章 : ψ 檢舉說明︰版主常拿版規B1自行擴大解釋,隨意刪除自己不喜歡的文 : 自己要發廢文就可以?B1是可以拿來這樣用嗎?只要自己不高興不喜歡的內容就可以刪? : 自己廢文發成這樣一點建設性也沒有,連自桶就不會,現在是皇帝嗎? : ψ 所附證據︰50314被刪除的文章,被刪就算了,我問他違法哪條版規 : 他還回我,不要得了便宜又賣乖,再來就水桶劣退 : 版主可以這樣威脅人? : ╰═════════════════════════════════╯ :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 法務助理 swa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10.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32739389.A.A2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