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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com2 處罰單一張 判決說明: 1. 使用者去信檢舉人,信中帶有侮辱之文字,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 項第二目第一款之一,處罰單一張。 罰單繳交: 主選單 => (P)lay【娛樂與休閒】 => (P)ay【Ptt量販店】 => (1)ViolateLaw 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 ┌╮*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 : ψ 檢 舉 人︰talk520 : ψ 被檢舉人︰com2 : ψ 檢舉事由︰信件辱罵 : ψ 檢舉說明︰原為討論組務,已告知使用者 com2 不受理原由, :          組務亦未表達不提供被刪除之文章, : (已於2016/03/23 18:18:08寄出) :          然使用者 com2 卻以「裝死」、 :          「若是24小時內未回信,當死者西歸」 : 等難堪字眼辱罵、及咒罵本人。 : 與案例 #1EpAWJ81 (Violation) 相似。 : 並有相關判例可稽 #1EpCShKP (Violation):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 ╰═════════════════════════════════╯ :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 Ptt法務部法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3.57.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59059669.A.F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