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使用者依本板規定轉錄證據文,不得編輯,七十二小時內未為轉錄,或轉錄仍錯誤者,
檢舉駁回之。
另,請使用者停止轉錄無關之文章至本板,違者處罰單以上處分。
--
Ptt法務部法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5.90.79.44 (荷蘭)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564982566.A.E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