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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普遍化不是要你去信奉這原則 我想康德說這句應該也會挑出主觀因素 就像你的位置也有處理過 但我忘了怎麼說 他的問題比較像可普遍化原則可成立嗎? ※ 引述《geofrania (三葉蟲)》之銘言: : 「尊重、包容、接納多元文化」 : 符合康德的「可普遍化原則」嗎? : 如果那是個邪惡文化 : 比如奧姆真理教 : 人民聖殿教 : 呼喊派的全能神 : 或是伊斯蘭國的恐怖主義 : 納粹主義、法西斯主義、軍國主義 : 那我們還需要接納它嗎? : 如果我們不接納它,那還算是接納「多元」嗎? : 「多元」的「多」到底會多到怎樣的程度? : 要是只接受它的一部分,是否仍然等同於不接納它? : 舉例來說,法國明文禁止於公共場合穿戴「頭巾蒙面」等伊斯蘭宗教裝扮 : http://www.chinadaily.com.cn/gb/doc/2004-03/04/content_311763.htm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b039c117-386b-405b-b51d-ac398afd5c7a : 所以當法國接二連三遭受到穆斯林的恐怖攻擊時 : 是不是因為他們長久以來即不接納多元文化 : 尤其是伊斯蘭文化 : 並且不斷諷刺它、禁止它 : 的才會遭受到這樣的「報復」?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77.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Philosophy/M.1449077962.A.D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