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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的法律處境的確不一樣沒錯,但這裡所說的應該是指其中有些共通的 觀念 請容我再用自己的話舉例一次,可能跟原po的意思不同還請分別看待 在現代這個時代,有些人是基於某種觀念而對一些議題抱持開放支持的立場 例如 1.身體無病痛獲醫師批准安樂死 http://goo.gl/mh7rwJ 2.贊成兄妹、姊弟結婚合法化 http://goo.gl/1xekDq 而這其中的觀念就是,他們沒有妨礙到他人.且這是他們的權利.是人權.是 自由,我們應該支持或不反對。 那我們繼續用這樣的觀念延伸下去就會變成 1.如果我得到死者生前的同意,在死者死後有充分使用這副屍體的權利,只 要我在家裡做,不論我想拿來吃.拿來屍交都可以,我都應該擁有這份自由. 權利,不應當是違法.被阻止。 2.我的身體百分之百的屬於我,只要我不危害人.不被人看到,那麼我也應 該擁有自殘權而不應該被這個社會阻止。 於是我們可以區分出兩種立場 1種立場是有些自由主義者會支持這樣的自由權,而否定這其中包含的價值 判斷。 另1種立場是對於這樣的自由權抱持懷疑,他們可能認為社會有某種善良風 俗,也可能單純想更了解自由的邊界。 而就我個人,在這個「講求進步」的時代,確實有許多人是抱持這樣的自由 觀念而支持某些立場。 所以現在更應該是我們積極的討論關於「自由」的問題的時候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8.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Philosophy/M.1459935159.A.087.html
ccyaztfe: 你說的就是我想表達的,真是對我精闢的總結>< 04/07 22:54
ccyaztfe: 前幾個禮拜,北歐某國才出現贊成屍交的提議0.0 04/07 22:55
ccyaztfe: 所以我才會對這類議題產生疑惑。什麼樣的道德能夠用來 04/07 22:56
ccyaztfe: 用來限制人民的自由,而不會被社會所反對? 04/07 22:57
ccyaztfe: 我之所以會說角鬥士的生死決鬥,也是因為現在流行極限運 04/07 23:01
ccyaztfe: 動,覺得這種走在生死邊緣的行為跟角鬥士其實差不多吧 04/07 23:02
ccyaztfe: 自由人權、文明進步、社會安全這三者勢必會有大衝突吧 04/07 23:05
ccyaztfe: 對了,這個生死運動是指徒手攀岩、高樓大廈自拍這種 04/07 23:07
ccyaztfe: 我一定要再次重申,我沒有要汙名化的意思! 04/07 23:08
tiuseensii: 現在荷蘭瑞士安樂死條件也愈寬鬆,看得出配合自由主義 08/08 12:18
tiuseensii: 趨勢.恐怕不久後活體賣器官也可以合法化.... 08/08 12:19
tiuseensii: 屍交/食屍/器官的共通處在把人肉"商品化",或許可以探 08/08 13:08
tiuseensii: 討看看,販賣個人時間精神技能可以,何以肉體不行.... 08/08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