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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ron: 了解,謝謝解說,不過我覺得任意引退也可以限制”外籍” 01/13 20:57 → AAaaron: 球員跟”別聯盟”的球隊簽約這效力有點過頭了 01/13 20:57 抱歉 本來想用推文回覆您 但打一打又有點太長 所以直接回文給您 其實重點不是限制外籍或本土球員、重點是限制合約期間沒履行完之後任意引退的球員、 是否本土跟外籍都沒關係、只要合約沒走完就會被限制、另外限制別聯盟、就跟日本限制 任意引退去大聯盟一樣意思、美國跟日本也有簽互不挖角協議、若未到FA期限只能透過入 札、也就是要付轉隊費、所以日本的入札協議第一個用的是廣島的洋將Alejandro Díaz 、後來日本的洋將合約就會加註一條、時間到會變自由契約選手 以不受此條款制限自由 契約選手跟FA不同 大概就是類似台灣的60人名單外的意思 而限制到別聯盟也是這條 款的重點、如果不限制別聯盟就不需要簽「互不挖角協議」了、基本上比較有規模的職業 聯盟都會互簽這協議、在這件事件上、KBO與英雄隊完全沒有任何問題、換了NPB也會這麼 做、當時橫濱就對滯留古巴未歸的Yunielkis Gurriel Jr.列為限制選手,不得於與日本 職棒簽署選手合約協定的聯盟出賽。後來也是等到時間解除後他們才叛逃到大聯盟出賽、 這點我記憶有點模糊 忘了是跟橫濱協商或是等時間禁令到 但此案例 同樣是限制別聯盟、同樣是限制外籍選手、這原本就是保障自己球團的方式、不然簽了個 洋將 合約沒走完、因為想去大聯盟就直接藉口不歸在別地方出賽、對已經簽了年約的球 團是沒有保障的、若換情況到中職、球團也會做一樣的事情、沒發生只是因為、中職大部 分洋將簽的都是「月薪」合約 就算是MLB也一樣會限制合約未走完的選手跳到其他聯盟出賽、不管是哪一國人、沒發生 只是因為、沒有哪一個國家的職業聯盟比MLB更賺的到錢而已 所以不會有人在有合約在身的狀況下放著大聯盟合約不履行 然後搞任意引退之後跑到亞 洲的聯盟出賽 如果有一天中職簽了年約或是複數年合約的洋將 在合約只走到一半時就搞失蹤 之後隔年 想在日本 韓國 美國 出賽 也一樣會在身分照會上 就會被中職打回票並限制出賽了 所以此條約恰恰的完全沒有過頭 如果不限制到其他聯盟跟外籍選手 也沒有太多必要簽約 了 但不簽此協議的結果就是 台灣的洋將 會被 日本韓國挖到爆炸 而且連轉隊費都不需 付給你 台灣球團只能告球員違約 但洋將只要不入境台灣其實是沒有差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78.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CDragons/M.1642091348.A.9DB.html ※ 編輯: allen0118 (118.168.178.15 臺灣), 01/14/2022 00:32:45 ※ 編輯: allen0118 (118.168.178.15 臺灣), 01/14/2022 00:35:59
AAaaron: 了解了!我觀念還停留在草創時期,不好意思..XD 01/14 06:00
yu701: 解釋的很詳細 給推 01/14 17:39
RG5678: 推這篇 01/15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