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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_ID: [優] #ABCDEFGH [類別] 標題
Ptt_ID: [劣] #abcdefgh 違反板規 1-a
Ptt_ID: [Ptt_ID] #12345678 違反板規 1-c
文章代碼查法:文章標題前或文章裡面按大寫 Q,以這篇為例: ┌─────────────────────────────────────┐ │ 文章代碼(AID): #1EuX7-sz (WOW) [ptt.cc] [公告] WOW板板規暨板規建議區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23438590.A.DBD.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1EuX7-sz 就是文章代碼;想要找到代碼所表示的文章有兩種方法: 直接在文章列表整串貼上 #1EuX7-sz;或先按 #,再輸入 1EuX7-sz 。 凡優文皆接受推薦 凡疑似違反板規者皆可檢舉 不方便透露id者,可站內信檢舉;但請理解可能必須存檔以備證明 任何處理皆會在推噓文後說明。 有疑問處歡迎站內信指教;本文僅作推薦檢舉及板規建議之用。 -----------                  WOW板板規 以下為本板板規,發言前請先詳閱。 上站未滿300次惡意違反板規者將視情況加重罰則 且簽名檔視同內文,請注意 ------------------------------------------------------------------------------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14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交易文 嚴禁牽涉現金或P幣的任何交易行為,無論是道具、帳號或是帶人過關、點數卡等等 (但周邊交換周邊、WOW遊戲內G換G等不在此限) 註:目前帳號交換帳號blz並無明訂禁止,同意但是不鼓勵版友此類行為 自刪者根據回收筒證據視情況為規避板規,除原處分外加一支警告。 b.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c. 提供or尋求恐怖、18禁、非法資訊、不當程式、木馬病毒等惡意網頁連結者。 註:如有有類事項不了解是否違規者,請先來信版主詢問。 自刪者根據回收筒證據視為規避板規,除原處分外加一支警告。 d. 惡意修改推文 刪除、修改推噓文本身並沒有觸犯板規, 但若是文章作者以修改文章之方式,竄改他人推文內容, 而使其違反版規,嫁禍他人者,即構成惡意修改推文。 e. 造謠 發表、轉載、散佈不實言論之文章,推噓文亦同,若為文章則原文刪除 本條僅接受檢舉,檢舉人請附上反證當證據,經板主群檢視無誤後,將寄信予 被檢舉人,請被檢舉人於收信後24小時內提供證明自身言論非造謠之證據 f. 禁止倡導違反遊戲規章部分.檢舉此項板規時請附上違反之條款以便查證 遊戲規章連結:http://goo.gl/ZQEYc 凡板務公告底下針對板務的發言,如有遇到違反一.b 一.c者不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節重大者警告至原14天處分  ̄ ̄ ̄ ̄ ̄ ̄ ̄ ̄ ̄ ̄ ̄ ̄ ̄ 二. 違反以下板規,最低警告處分,嚴重者水桶7天 a. 空白文、一行文、洗錢文、無關板旨者。 空白文:內文空白者。 一行文:不論縱橫斜或者是曲線,內文不超過80個字元(約40個中文字)。 洗錢文:文章字數與文章價格差異太大,帳號將送呈金融部處理。 請注意,往後網址視為「圖片」(4字元)或「文章連結」(8字元)處理。 構成違規以上板規者,警告1次文章砍除,此條板規採一文一罰。 情節重大者,劣退。 b. 洗版 連續發、推文標題或內容中相似度高,或無建設意義內容的文章。 或者大量無意義之推、噓文亦構成洗板要素。 c. 注音文、火星文、羅馬拼音縮寫文、數字文 使用注音文、火星文以及羅馬拼音文縮寫(例如BL、LM)者則警告1次 兩次警告併入7天水桶。(詳見z-51-2-43) (註:一和ㄧ這種筆誤及原對話重現不在此限,但請不要故意) (註2:如wwwww為日文「笑う」 warau 的字首 w 而成,認定為拼音文縮寫) (註3:由數字替代非計數意義的文字,稱為數字文) (相關事宜請見#1NnmNvaf) (二.C目前僅接受檢舉) d. 1.公會招生,交易之類的文章7天限po一次 2.揪人開團文:(包含招兵買馬、重返榮耀) 每星期四凌晨4:00起至隔週星期四3:59為一週期,每週期 每個PTT_ID/real_ID/主要連絡人可發表一次。 違者警告一次並砍除文章,兩次警告併入7天水桶 3.往後招生、開團、找團文請統一用[徵人]標題,以利板友查詢 (詳見#1NrrtsB2) 註1:嵌在他類標題文內之招生、交易、舉團揪人亦同此項板規 自刪者根據回收筒視情況加一隻警告。 e. 如有其他事項,例如協尋走失、問卷之類的,請另行通知版務獲得同意。 以上兩種文體7天限PO一次,問卷有詳細Q_ary版,請先利用後再來wow版。 構成上述板規者,除水桶外文章砍除 註:自刪者根據回收筒證據視為規避板規,除原處分外加一支警告。 f. 發文及推噓文時如有提到他人角色名稱或公會,也請附上自己的角色名稱以示負責。 違者水桶7日,如發文則刪除文章。 g. 除版務或負責相關活動之小版主外不得使用[公告]標題,否則直接刪除不另行通知, 若以[公告]標題企圖冒充版務,水桶7日+劣退處理。 註:禁止對公告回文,如對該公告有異議建請在底下推文詢問,除特殊情況本版不會鎖公告 h. 實況文1天限po一篇,違者1次警告,3次警告併入7天水桶。 三. 違反以下板規,水桶30天,視嚴重情況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散佈個人隱私資訊者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現實所指對象者)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b. 違反著作權者 未經原作同意,私自轉載他人文章,且未註明出處者,造成原作不適,經當事人檢舉 或板主查核後,水桶30天,情節嚴重者得永久水桶。 本板板眾發表之文章,若未經授權遭他人盜用轉錄於任何地方,經檢舉或查核後, 將公佈盜用者相關資料,且收錄為看板盜用文章永久黑名單。 請各家媒體及網站站長尊重板眾創作之所有權。 c. 張爸文、廣告文一律永久水桶 四.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多篇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該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觸犯板規,則以以往之水桶次數加倍其該次之水桶時間,一回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則為四倍該次之水桶時間。同理,公告三回 之水桶,則為八倍。除了三.b取消永久水桶之規範。 凡所有違反一、二、三大項達警告者,2次警告及併入該項1次水桶。 所有一、二、三大項底下之警告各為獨立關係,無法跨項合併成水桶 五.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已水桶之使用者以分身或請他人代為發文、推噓文如有違反板規時,經查證屬實, 當事人帳號均加重其刑一倍 六.板規自公告日起始具效力。板規不足之處版主可視情況斟酌處理。 七.檢舉程序 1.檢舉以"置底優文推薦與劣文檢舉區"、信件為主,水球、推噓文不具檢舉效力, 檢舉信須檢附文章編號、文章代碼、標題、欲檢舉之ID及其違規事實。 2.請勿濫用檢舉制度,如濫用檢舉制度者,經查證屬實,水桶7日處分。 八.水桶期限到將會自動解除,若對判決有意見者,得來信與3位版主申訴 若對版主群判決解釋仍不滿意者,才可至組務板向小組長申訴 九.版主群可視需求增修板規,或對板規做出註解或額外解釋,其效力視同板規 十.對本板板規與板務之建議與討論,集中於本板規下推文。 ※假釋條款 假釋id違規時的特殊處理辦法 (注意!!!) a.若踩到警告程度以下板規,仍然給予警告一次。 b.若踩到水桶程度以上板規,直接給予水桶三年。 錄 2012/02/09 2-f角色→角色名稱, 3-a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卻明顯可知現實所指對象者 2012/02/28 2-d獨立出懷舊團po文CD 2012/03/01 更改揪團為每周2次,禮拜4 4點重算 2012/03/31 修改交易文規定,2-f新增"提到公會"也要附上id 2012/05/10 新增一.B-1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012/10/25 新增二.C 數字文規定 2013/06/27 新增板規一.f 2015/01/06 第五大項 分身帳號及水桶者代po處理方法 更動。 2016/09/12 新增二.a劣退項目以及二.c補充說明 2016/09/13 新增二.d第3點 2016/10/1 新增二.c檢舉制度敘述、二.d第3點新增找團敘述 2016/11/7 新增一.e細項及第七大項濫用檢舉制度罰則 2017/06/01 修改二.d揪團文限制次數 2017/06/02 增修二.f相關限制 || 2017/06/19置底推文已備份至z-42-2-1-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64.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W/M.1473645591.A.B53.html ※ 編輯: argus0519 (36.239.154.229), 06/19/2017 22:33:53 ※argus0519 於 06/19/2017 22:33:59 將推薦值歸零
MONMONGA: #1PJiULfW mermermer 於推文中散播不實謠言(造謠) 1-e 06/25 10:41
ChenDao: 以接受檢舉 版主群調查中 06/25 16:00
ChenDao: 最後決定不處分 Mermermer版友並非惡意散播 且並非是用 06/25 20:03
ChenDao: 肯定的方式在聲明 而後也請原po刪除爭議推文 結案 06/25 20:03
mimily0504: #1PJmNXOS 噓 ivywhip: 森77 本文並非[無用]和[閒聊] 06/25 23:56
ChenDao: 接受檢舉 調查中 06/26 01:22
ChenDao: 已進入處理程序 謝謝 06/26 02:07
enchyi: 阿古斯辭了那賭盤有人會負責嗎? (′‧ω‧‵) 06/26 07:20
becca945: 我的2C呢! 06/26 08:39
ChenDao: 你的2c在我這裡喔 嘿嘿嘿 06/26 10:40
ChenDao: 賭盤會由我跟動物負責八 06/26 15:13
chx64: 請問一下兩位版主 2C試辦後結果如何呢? 07/01 05:18
chx64: 還有這篇公告文是不是兩位版主其中一位更新成作者是其中一 07/01 05:24
chx64: 人 方便後續能夠編輯 07/01 05:24
chx64: 今天七月一號月初 剛好可以做這件事情 07/01 05:26
ChenDao: 2c試辦完後 目前仍需討論 辦完後反而對2c看法有些微不同 07/02 15:38
ChenDao: 所以需要再商議 07/02 15:38
ab784533: #1PMRnrWa (WOW) 文末偷渡招生文 07/03 12:44
Mohism: 請問板主 2C討論或商議後 會公告試行報告嗎? 07/06 15:09
ChenDao: 至ab784533版友 以接受檢舉 調查中 請稍候 07/06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