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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部份:將人身攻擊限定為事主檢舉 原本預計下個月整理板規時修正 不過目前置底和組務都有爭議,為免節外生枝所以提前公告。 修正後板規: 【一. 發文事項】 B.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針對特定對象的人身攻擊限當事人檢舉)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15.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W/M.1703178661.A.227.html
BaRanKa: 已經由組務組長及小組長授權修正 12/22 01:52
BigCat: 收到組務決定,感謝。 12/22 02:05
acer3905: 小疑問,所以事主如果沒有打算回覆,或是沒有再回來看文 12/22 08:13
acer3905: 的習慣,就想怎麼罵就怎麼罵了是嗎? 12/22 08:13
BigCat: 其實板規能處理都是輕的,別把自己罵上法庭都好 (默 12/22 08:33
BaRanKa: 沒有回文看的習慣都OK 要尻洗要酸都難免有機會遇到 but 12/22 11:08
BaRanKa: 如果該員回來看到起度爛要檢舉板主就會啟動 所以別怕會 12/22 11:09
BaRanKa: 被罵假的 不然就是大家善的循環mail他說誰罵的超難聽etc 12/22 11:10
BaRanKa: 還是他嘴爽了想上地檢見面會也不是你我能決定的 12/22 11:10
mark0204: 罵上法庭別走刑事,要等檢察官等很久的...等快一年了... 12/22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