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pe242 (<(◥◤△◥◤)>)
看板Wanted
標題[公告] 禁言公告
時間Fri Jun 5 09:17:09 2020
●80551 ! 4 6/05 motekaya □ [問安] 請小心 汪踢版 最近汪踢詐騙手法
版規七 禁止貼出私人信件紀錄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禁言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Line、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
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禁止文章中貼出
水球記錄、
私人信件、IM軟體對話紀錄,
以文字或截圖呈現
、ID刪掉、馬賽克亦同。(含手機APP聊天通話紀錄)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
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48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但針對特定版友有徵求需求除外。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
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人身攻擊或其他說明,則還是會依照版規八處分
8.本條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48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9.如惡意重複修改禁推文名單視為鬧版,可以依照版規9來處理。
禁言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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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甘苦的
催帳務報表的日子
所以我要消失一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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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Wd8jFU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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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ami0613: 咦 06/05 09:17
推 playkill: 先桶再消失 06/05 09:17
→ puki6789: 太普,加油 06/05 09:18
→ playkill: 改完也來不及 GG 06/05 09:18
推 Tenno081: 早上好,先給尼一罐啤酒~ 06/05 09:18
→ flykiss: 我以為是更改後:內文無徵求點 06/05 09:19
推 gogin: XD 06/05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