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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踢晚安 台北晚安 其實只是不知道該哭還該笑 順便發發牢騷 年初買了一個禮物要送前女友 結果還沒送就分手了 禮物放了半年英文不知道怎麼辦 就決定上網賣掉 結果買家居然是前女友的現任男友呢 我該說什麼呢 有把錢收一點回來也不錯? 晚安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05.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701427581.A.3F9.html
segreto: 賣掉就好,錢比較重要。你還可以坐地抬價 12/01 18:47
我只想趕快賣掉,便宜賣了
eskimosai: 也太巧 12/01 18:49
teatimebear: 畢竟賣家資料跟這位男生完全一樣,至於為什麼我知道 12/01 18:51
買家資料,打錯字
teatimebear: 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12/01 18:51
※ 編輯: teatimebear (101.10.105.188 臺灣), 12/01/2023 18:52:03
TONY7: 記得附上一張感謝狀 12/01 18:52
teatimebear: 哈哈哈,感謝接手嗎 12/01 18:52
※ 編輯: teatimebear (101.10.105.188 臺灣), 12/01/2023 18:53:14
rollingchu: 聽起來跟女方英文名字有關之類的XD 12/01 18:55
teatimebear: 差不多中英直翻+生日一樣,想不到其他巧合了 12/01 19:23
RainyNight17: 至少是前女友…我買給喜歡女生的香水,躺在抽屜躺了 12/01 19:29
RainyNight17: 四五年了 12/01 19:29
teatimebear: 賣掉啊,留著佔空間 12/01 19:46
RainyNight17: 一開始太忙 就沒放心上 結果時間久了 感覺也賣不 12/01 20:09
RainyNight17: 掉了 12/01 20:09
teatimebear: 我只是想往前看,清掉那些東西 12/01 20:26
RedLover1009: 清掉就好了,如果沒餘情,就不要再有瓜葛 12/02 01:47
RedLover1009: 世上並不會有太多巧合的事 12/02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