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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踢安安 我講話白目又不是一時的事 難道貪小便宜的人不該應懲處? 對方表現改變以後,形象及聊天方式佳,能力可 反觀,我表現普通,從沒做過錯事,能力尚可 我就在別人眼裡輸了,標準真的與眾不同 今後還是無語好了,免得多說多錯. 原po女,你有心事嗎?站內聊聊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4.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725375337.A.A87.html
ryo923: 拍拍 09/03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