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學過財政跟預算,野人獻曝一下。
1.觀念釐清:原文到底是強調「佔預算比例」還是「總金額」?
※ 引述《calebjael (calebjael)》之銘言:
: : 民國成為欠款最多的聯合國會員國。而光軍費跟聯合國會費就把台灣每年的歲入花得所剩無
: : 幾,根本無從建設本島,使得基礎建設停滯,農村經濟接近破產。所以台灣是離開聯合國之
: : 後,其一是再也不用繳會費了,其二是軍事預算首次降到50%以下(還是很可觀…..),才讓
: : 政府能夠開始建設台灣。
「軍事預算首次降到50%以下」看起來是預算比例,不是你所用的「總金額」也不是
「佔GDP比例」。
你們的立論基礎不一樣,如果要呼應原文,應該要討論的是「國防預算佔中央政府總預
算比例長期達70%的合理性」。容下述:
2.能否得出C大所謂
「由於政府已經建設台灣並且開始見效了﹐才導致在軍費猛增的
同時﹐所佔的比例反而下降。不能倒果為因。」?
對此我很保留,因為:
(1)佔GDP比例無助於反駁原文的立論:
因為在國防預算「佔預算比例不變」的情況,佔GDP比例下降。只意味著政府其他支出
佔GDP比例也跟著下降。並沒有可比較性。頂多說政府支出佔GDP比例下降
(2)軍費增加也要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
一樣的1元美金,隨時間經過也會變薄
(3)單以「金額」論,此論述成立的前提是「軍費的應支出金額一直是個定值」 不會上漲
白話說就是「軍費猛增」是相對概念,假設歲入都能支應歲出,
國防預算1億變1.2億對一個年度總預算是1.2億的政府是要他的命
但是如果對一個年度總預算1000億的政府根本小菜一疊
通常在喊「XX支出大增」不會忽略佔總預算金額比例有多少,
3.請大家仔細想想「國防預算佔中央政府總預算比例長期達70%的合理性」
這代表其他預算只能搶那剩下不到30%的預算,這真的是一個正常國家該有的
配置嗎?我相信任何財政學者都不敢苟同
我們應該換個方式問:「國防以外預算只佔總預算的20幾%」合理嗎?
正常國家除非戰爭,不然通常會認真檢討如何讓這種比例的國防預算比例下降
而且如果翻民國70年以前的立法院公報,基本上對於國防預算,立委是
不敢刪的,錢不夠只能其他單位去喬。
以我個人意見,我覺得非常可怕,因為這70%(或是說50%也好)在我國歷史上,背後
代表著軍民的血淚。在當時,很多大陸退下來的老兵沒辦法自由退役
讓部隊可以維持足夠比例的專業職業軍人。
相對的國防的維持費用就不可能降低,人要發薪水,武器要保養
長遠來看,我們怎麼安置這些數量龐大、被管制退伍跟結婚的榮民下半輩子?
(軍人婚姻條例一直到88年才廢止)
留給後世的是退休金、還有住屋、優惠利率、戰士授田證這些對榮民的責任。
4.如果繼續維持國防預算佔「總預算70%」,勢必排擠經濟建設
預算編列的原則是經常性、維持經費優先,然後才是資本性的支出
當公務員都必須拿少少的薪水苦撐時,是能有多少錢蓋經濟建設
所以減少國防預算比例,當然能讓政府有更多預算去建設。
綜上
我覺得如果原文指的是「如果國防預算一直高於50%,政府很難進行建設」
這我基本上是贊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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