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vanchist (revanchist)》之銘言:
: ※ 引述《NKN (99%是眼鏡與吐槽)》之銘言:
: : 其實這話指出了一些戰前日本的問題,但沒有正確抓到核心。
: 假如這個話題一直維持這樣的討論水平, 那真是....
: 正確核心就是" 侵華是日本民族行為", "日本侵華百年, 是它全民族一致的政治行為."
: 這在以前就提過了. 不過就是有人在替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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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昭和6年)9月18日,奉天(今瀋陽)郊外的柳條湖附近,
敵兵炸毀南滿鐵道之軌道(柳條湖事件),並對趕到現場的日本
鐵路守備隊(關東軍)發動攻擊後逃走。
日本鐵路守備隊沿軌道追緝時敵兵逃入張學良之根據地北大營。
且由於北大營射擊日本鐵路守備隊,因此關東軍發動正式之報復軍事行動,
於是滿州事件爆發。
受到攻擊而反擊是國際習慣法上的自衛行為。
如此之柳條湖附近「犯人乃支那軍」是原本的通說,
日本(關東軍)犯行說是大東亞戰爭後才出現。
在關東軍領袖都死去之後,才出現無法驗證之「證言」,
不知為什麼成為新的通說。
既沒有物證更沒有狀況證據,且被視為主犯之石原莞爾向來否定。
由於1931年9月15日,奉天總領事林九治郎基於其「推測」,
對幣原外向送出「關東軍近日將發動軍事行動」之機密電報,
而為了阻止該行動建川美次郎少將被派遣到滿州奉天,'
但此「推測」之根據既無驗證且證據也不足成為論據,
派遣之事實本身完全沒有任何根據
當鐵道被炸毀、守備兵受襲擊時應戰懲罰是當然之事,
征討鐵道破壞犯只是守衛鐵路之行動。
滿州事變至1933年5月31日之塘沽停戰協定結束。
4年後之1937年以滿州事件為理由之蘆溝橋事變及第二次上海事變等,
在別的場所發動發動武力攻擊都事不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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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替日本...? 不,這是日本人現代的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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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軍体制→どんな体制であれ戦争は起こるが日本は自衛側だった。
政治、軍體制→不管體制如何發生戰爭日本都是自衛。
◆戦争中の一つ一つの作戦→点検すればいいが、とにかく日本は自衛側。
戰爭中之各作戰→也可以逐一檢視,無論如何日本都是自衛。
◆戦争中の犯罪→小さな事件以外ない。日本は自衛側だった事に変わりない。
戰爭中之犯罪→極小之戰爭犯罪事件,改變不了日本自衛之事實。
◆事実経過の大きな流れ→日本は自衛側だった。
事實經過之概要→日本就只是在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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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f Enquiry into the Sino-Japanese.
リットン調査団はアングロサクソンの手先だ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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