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hchao (天叢雲)
看板Warfare
標題Re: [問題] 禁止穿敵軍制服作戰?
時間Sat Oct 31 00:20:04 2015
※ 引述《moslaa (萬變蛾)》之銘言:
: 印象中 好像有這樣戰爭規則?
: 如果被抓到 好像還必定死刑?
1907年海牙陸戰規則
第23條第1項第6款
禁止濫用休戰旗、國旗或敵軍軍徽或制服以及日內瓦公約規定之標記
但同時請注意第30條
當場逮捕之間諜不得未經審判而處罰
簡單來說
規定確實是有
但不是像一般都市傳說的可以逕行槍決
且處罰也沒有強制各國規定為唯一死刑(當然要處死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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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ngsmill: 當然前線捉到的間諜經軍事法庭審理基本也就是死刑了 10/31 00:39
→ ronray7799: 問題是這個審判是甚麼樣程序的審判啊...XD 10/31 01:18
推 rockocean: 裁判 球証 主辦 協辦連場子都是我的人 抓到就直接砰掉 10/31 01:25
推 colin1120: 死人不會說話 斃了判再弄份審判文件 10/31 04:51
推 chuckni: 玩死間諜的一百種方法 第一次審判就上手 民明書房 11/01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