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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slaa (萬變蛾)》之銘言: : 印象中 好像有這樣戰爭規則? : 如果被抓到 好像還必定死刑? 1907年海牙陸戰規則 第23條第1項第6款 禁止濫用休戰旗、國旗或敵軍軍徽或制服以及日內瓦公約規定之標記 但同時請注意第30條 當場逮捕之間諜不得未經審判而處罰 簡單來說 規定確實是有 但不是像一般都市傳說的可以逕行槍決 且處罰也沒有強制各國規定為唯一死刑(當然要處死也不是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84.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46222008.A.987.html
kingsmill: 當然前線捉到的間諜經軍事法庭審理基本也就是死刑了 10/31 00:39
ronray7799: 問題是這個審判是甚麼樣程序的審判啊...XD 10/31 01:18
rockocean: 裁判 球証 主辦 協辦連場子都是我的人 抓到就直接砰掉 10/31 01:25
colin1120: 死人不會說話 斃了判再弄份審判文件 10/31 04:51
chuckni: 玩死間諜的一百種方法 第一次審判就上手 民明書房 11/01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