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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殺 主線 支線:郫縣群眾事件 主場:軍法執行總監部 主場:成都行轅 時間:1942年3月~10月 時間:1942年3月~8月 嚴懲派:蔣 嚴懲派:蔣 輕判派:何成濬 輕判派:張群 時間軸 3月 移交吳肇章等人送軍法執行部複審 3月下旬 陳國楝、朱國華(時任郫縣商會主席)組織 民眾示威抗議 4月 經檢隊接獲線報,陳、朱意圖武裝搶糧, 通報中央,蔣電令行轅逮捕陳、朱等人 4/25 〈陳國楝、朱國華解渝與吳肇章陳仲虞案 併訊嚴辦電〉 6/27 葉柳溪突發急病 7/03 葉柳溪死亡 7/08 軍法審判組上簽呈給何成濬 〈為電請將陳國楝等囤積食居奇一案解部 併辦由〉 7/13 總監部上可否通知家屬領回遺體簽呈 給蔣 7/24 蔣批示:可 7/25 提審吳肇章、陳仲虞 8/17 張群回電「詳加調查尚無事實證據」 蔣批示「據稱既未查獲實証,可暫免予逮解」 9/21 蔣手令「吳紹(肇)章案有否遵令嚴辦, 希速查復」 9/26 〈奉交成都行轅判決吳肇章等囤積 糧食居奇一案擬具意見簽請核示〉 10/03 蔣批示:「吳肇章案重大且延誤期 多時,應即槍決,勿再延誤。 陳仲虞判無期徒刑,並罰作苦工。」 10/12 〈吳肇章事何成濬10月12日函〉 10/14 吳肇章槍決 10/17 吳仲虞入監服刑 地方拖延之時,陳國楝利用政商網絡將封存米糧分批製成倉單低價預售給散戶, 因此郫縣許多人關心此事發展, 1942年3月19日成都《新新新聞》突然刊登封存 米糧將平價販售,群情頓時洶湧,3月20日在朱國華組織下,在郫縣封存米糧處 陳情抗議,縣府立刻派人安撫並急電成都行轅 3月23日又聚眾抗議並有人持有槍隻「剛好」此時行轅派人了解事件經過,中央 政令難以違抗,地方又有擴大事端的疑慮,先虛與委蛇,朱國華則去成都「請願」, 拿到糧政局長康心如的便函,行轅在談判中進退失據,只好違背中央政令,答應地 方的請求 陳國楝並留有後手,朱去請願時沿路連絡袍哥,並用金錢收買貧民,如果行轅不答應, 就動用武力搶糧,經檢隊接獲線報,急電中央應處以死刑,蔣下令行轅逮捕陳、朱等 人,並交由總監部一併辨理 但行轅沒有交人,7月何成濬發電文給張群詢問此事,張群8月回電何說此事已解決, 並已報告蔣,報告稱此事僅是地方流言,查無實據,反把矛頭指向經檢隊,指責他們 擾民,已指示持續「偵查」朱國華陳國楝是地方政商名流,「歷任軍職」,請蔣 免於逮捕。張群的態度表明最高辦到朱國華,要動陳國楝恕難從命,蔣只好放手 陳國楝此局大獲全勝,首先將許多不相干平民用利益趨使他們關注此案,再動員媒體 散布消息,形成輿論壓力,要硬幹也保有實力,對張群的心理抓的很準確,縱然蔣挾 中央政令,依然節節敗退,最終只得讓步 回過頭來看吳案,軍法執行總監何成濬,吳相湘(歷史學者)在〈何成濬善作調人〉中 評價他:〝何成濬是一軍人......既善於人交,又樂予助人......這一「人和」在他 協助國父孫先生,及今總統蔣先生與黃克強先生進行國民革命,統一全國的工作上發生 重要功效。〞引自《民國百人傳》第二冊(1979),根據何的性格,注定吳案又有一番波折 何一開始也是以拖待變(此案的SOP),拖了三個多月,案情要突破葉柳溪是關鍵,畢竟 他不像吳、陳兩人有強大靠山,實務上大多是他操作,但何一直沒動作,在6月底突發 急病,一個禮拜後宣告死亡,看守所立刻上呈,軍法審判組派人驗屍做外觀病理 分析,就下判斷「委係生前患病死亡,餘無別故」,審判組上簽呈給何,問是否要上簽 呈請示蔣後續如何處理,何告知:可,上簽呈後蔣對此也沒表示任何意見,可能蔣認為 已經透過「國家動員會議」充分告知此案該如何判,只要照做即可,明顯低估何受到的 壓力 1942年3月29公布〈國家總動員法〉後,「國家動員會議」成為國府戰時經濟控管的 主管機關,7月10日國家動員會議針對行轅的判決提出意見書給軍法總監部參考,認為 吳具有公職身份,犯情重大,理應判處死刑陳僅對私人謀私,忽略職務謀私的刑責, 理應重處。蔣在吳案跟郫縣群眾事件後對行轅已有疑慮,何又遲遲沒動作,預先透過 意見書告知,以免意外 該來的躲不過,意外還是發生了 在葉死亡後,不管是營救的人還是何都鬆了一口氣,審理時吳、陳兩人把罪都往死人 身上推,執行業務一切皆是葉一手包辦,兩人毫不知情;冷開泰是孔祥熙在川省的得力 助手免不了要幫吳案講話,並且冷開泰透過關係,買通蔣的待從副官,人情壓力讓何要 謹慎以對,蔣看何拖延只得直接用手令訊問,何在接到手令當天的日記寫到:「此案 成都行轅原判徒刑十五年,委座謂為太輕,令解本部再訊。本部審判組以吳無公務員 身份,行轅判十五年,已較其罪情為重,再減輕,則違背委座意旨,加重又於法理不 合,頗以為難,故遲遲未決定,今委座既如此注意,恐終不能邀允也。」何的看法是 行轅判決已經過重,但蔣不滿意,只好再加重兩人的判決,但留他們一命,何提出的 意見書最後判吳無期徒刑、陳十二年徒刑,至於封存米糧則與行轅派人前往當地確認 合法與非法的倉單 蔣簽示的批呈直接下令處死吳,陳判無期徒刑,對封糧直白「此乃明明舞弊」,何在 10月12日再面見蔣,為此事做最後努力,但蔣態度堅決,只得下函「今晨謁見委座, 吳肇章事絕無挽救之望,可即辦理」 10月14日吳肇章槍決,17日陳仲虞入監服刑,事情就此結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2.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60285156.A.4BA.html
chungrew: 這就是權力的魅力,掌握別人的生殺大權,一言可判生死 04/11 00:20
chungrew: 現今台北仍保留有先總統 蔣公的手稿與批示公文 04/11 00:22
chungrew: 裡面也有蔣總統的親筆批示『應即槍決可也』 04/11 00:23
asdf95: 蔣在中國沒那麼行,這個案子拖好久,最後還是要三番五次下 04/11 05:36
asdf95: 手令,才終於把吳給槍決 04/11 05:37
yuriaki: 整篇文張都在表現蔣的控制力不足 還可讀成掌握生殺大權一 04/11 07:47
yuriaki: 言可判生死 真是驚訝讚嘆無言以對 04/11 07:48
chungrew: 但從軍事角度來看,蔣沒做錯 04/11 08:48
asdf95: 蔣在此事反而暴露出他掌控力有限,後文會提到此事的影響 04/11 09:11
s870158: 未看先推:d 04/11 14:14
dasfriedrich: 逢「蔣」必反,目前正夯!反正死人沒辦法替自己辯白 04/11 15:37
dasfriedrich: 修理死人最輕鬆了! 04/11 15:37
chungrew: 蔣有功也有過,在抗日以及對抗共產黨上面,無疑是有功的 04/12 17:09
nugundam: 這葉先生過世的時間也太剛好了... 04/12 23:56
asdf95: 被自殺不過就是復古 04/15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