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arfar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3. 一方未宣戰而攻擊另一方領土的行為很明確。 :   基本上到這種程度的攻擊行為很難被視為單純的抵抗或防衛行為。 :   稱作偷襲應該很恰當。 : 4. 我不懂y大您是在糾結什麼。 甲方已經未宣戰而先攻擊乙方領土, 乙方如果進行反擊有碰到甲方領土為『偷襲』 這邏輯太奇怪, 是在講這事吧 同理如果A 打了B 一拳, B 生氣了回打了一拳這怎麼看都只是『抵抗與反擊』啊? 又或者像之前東南亞國家在雙方都宣稱主權的地方未宣戰而砲擊 A 開砲打了B , 這叫偷襲 B 被打後很不爽也開砲打了A , 也是偷襲..... 那裡怪怪的? 另一個例子, 北韓砲擊南韓的島, 偷襲, 南韓開砲反擊打到了北韓的砲陣地, 這也偷襲? -- 個人BLOG : 夢與幻的地圖 http://savvik123.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61133066.A.43F.html ※ 編輯: savvik (61.230.118.4), 04/20/2016 14:20:36
elmotze: 基本上一方的人認為趁對方未注意而攻擊才叫偷襲 04/20 15:37
elmotze: 但是國際法要件是開戰必先宣戰 04/20 15:39
elmotze: 所以被U艇打沉一堆船的老美對德開戰還是會先宣再打 04/20 15:40
savvik: 充滿笑點XD 04/20 16:26
kurt1980: 是的,珍珠港美軍也是等到美國政府對日宣戰之後才開始 04/20 20:17
kurt1980: 對日本還擊. 04/20 20:17
kurt1980: 那些對日本戰機開火的美軍就是偷襲 04/2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