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arfar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rhchao (天叢雲)》之銘言: : 觀念錯誤 : 39年版戰時軍律第5條的投降敵人 : 解釋上與陸海空軍刑法投敵罪的投敵同 : 須自動或被動投入敵人勢力範圍而聽其調遣指揮 : 戰敗被俘會被解為欠缺犯罪故意(袁士枚,軍刑法詮釋,頁397,民69) : 真正可能有問題的是26年版(這版沒上網,要直接到國史館翻數位化的國民政府檔案) : 26年版第4條為「降敵者處死刑」,與當時陸海空軍刑法「投敵者處死刑」顯然不同 : 但參照軍事委員會28年渝文法審卯2電:軍律第4條「降敵」指與敵人開戰或將開戰之際 : 以圖利敵人為目的,而自動投入於敵軍勢力範圍...... : 故可知該降敵,實務上之解釋與投降敵人並無不同 : 須自動投入敵人勢力範圍 : 戰敗被俘不含在內(謝添富、趙晞華,陸海空軍刑法論釋,頁175,民99) 沒有這麼簡單。 因為同時期還有「連坐法/令」, 基本上就已經堵死你投降的可能。(哪種情形都一樣) 民國14年革命軍連坐法 http://tinyurl.com/jylaohn 民國27年國軍抗戰連坐法 http://tinyurl.com/jmkl8be 民國46年國軍作戰連坐令 http://tinyurl.com/j5qujmq 這麼多殺來殺去的法規,基本上就是「希望」維持陣線穩定不崩潰。 意思就是,對陣之際,若有人動搖想要投降,長官是可以「就地正法」的。 原PO引用的資料正確,但是卻忽略了一件更重要的事實, 抗戰與戡亂時期,國軍軍法體系是「隸屬」於各單位(師、獨立旅)主官底下。 一直要等到江國慶命案,因為主官意志干預軍法審判的問題, 才又修法將軍法徹底獨立出來! 回到原點,在實務上來說, 戰時是賦予主官相當大的「生殺」大權, 解釋歸解釋,但是在兩軍對陣的緊張狀態,只要有單位動搖想退卻或是投降, 為了維持陣線完整與部隊士氣,就地正法是軍隊常用的手段。 因此,投降是接近不可能的選項。 就連衡陽會戰,方先覺軍長也都「差一點」被老蔣喀嚓...... 「1945年5月10日,國民黨召開六大,大會代表王崑崙指出方先覺投敵又歸,非殺之不能 正刑法。」 真的以為當時投降是個可以選擇的選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150.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69425789.A.54B.html
rhchao: 連坐令規範的是臨陣違令退卻,跟戰敗被俘是兩回事 07/25 13:52
rhchao: 然後方先覺就是沒有被殺 07/25 13:53
dasfriedrich: 方先覺就是戰敗被俘唷! 07/25 13:53
dasfriedrich: 你可以去比較看看有多少人保方先覺,但沒人保的呢? 07/25 13:54
dasfriedrich: 方先覺階級高,但其他單位底下的官兵呢?無法否認就 07/25 13:55
rhchao: 整支部隊被包圍的情形根本上就沒有連坐令的適用可能 07/25 13:55
dasfriedrich: 是有人違反死守命令而被處死的吧。 07/25 13:55
rhchao: 文義就不符了 07/25 13:55
dasfriedrich: 整支部隊被包圍,投降殺的就會是主官,不然為何有人 07/25 13:57
dasfriedrich: 會建議殺方先覺?道理在此。 07/25 13:58
rhchao: 附帶一提,現存我國戰時軍法死刑判決沒有人是因戰敗被俘 07/25 13:58
rhchao: 而遭判死刑。 07/25 13:59
dasfriedrich: 其實您應該看看戰時有多少人能活到被軍法審判。 07/25 14:00
rhchao: 建議想殺跟法律允許殺他是兩回事,看現在酒駕就知道了 07/25 14:00
dasfriedrich: 多的是就地正法...... 07/25 14:00
dasfriedrich: 而且還要講一件事情,請站在當年的環境去思考。 07/25 14:01
dasfriedrich: 如果要扯到酒駕,那江國慶也不會冤死,好嗎? 07/25 14:01
dasfriedrich: 請勿亂比擬 07/25 14:01
rhchao: 講白一點,日軍戰俘營裡多少我軍士兵,有判死刑? 07/25 14:02
dasfriedrich: 當年主官的權力有多大,我想版上以前當過兵的都聽過 07/25 14:02
rhchao: 投降的情形你是要怎樣就地正法? 07/25 14:03
rhchao: 不要一直把逃亡抗命跟投降的情形混在一起 07/25 14:04
dasfriedrich: 我想這裡有個誤會,我剛剛回去看前一篇跟這一篇的文 07/25 14:13
dasfriedrich: 好像我的重點是放在「不允許官兵投降」吧? 07/25 14:14
dasfriedrich: 我們方向搞偏了...... 07/25 14:15
dasfriedrich: 您說戰後的戰俘沒有被審判,問題在於,我講的是不讓 07/25 14:16
dasfriedrich: 投降這件事情發生,這才是訂定軍律與連坐法的主旨。 07/25 14:17
Elendil0826: 我覺得他想表達的是被俘官兵如何被主官就地正法? 07/25 14:18
dasfriedrich: 對啊,我講的是「對陣之時」,所以越討論我越奇怪.. 07/25 14:18
dasfriedrich: 我本來以為是不是我兩篇回文寫錯了,可是仔細一瞧, 07/25 14:19
dasfriedrich: 我似乎沒那個意思。 07/25 14:19
dasfriedrich: 而且第一篇主要是說明沒有「戰況不利可以放下槍」這 07/25 14:20
dasfriedrich: 種明文說法。 07/25 14:20
rhchao: 也沒有「戰況不利不可以放下槍」的明文,那在軍刑法上就是 07/25 14:26
rhchao: 不能以此為由處刑。然後你念茲在茲的主官處決,軍法實務上 07/25 14:27
rhchao: 主要是用來對付敵前逃亡、抗命。 07/25 14:28
rhchao: 我國戰時軍法審判不照程序法走的多得很,但還沒有軍法官 07/25 14:29
rhchao: 敢不照實體法判決的。 07/25 14:30
dasfriedrich: 還是不對,你講的是「被」俘,我講的是「主動」投降 07/25 14:30
dasfriedrich: 基本上立法的原意是不允許有「主動」投降的事情的。 07/25 14:31
rhchao: 人家monkey不是在講被俘嗎?那為什麼你回成投敵? 07/25 14:34
rhchao: 主動投敵本來就不許 07/25 14:35
dasfriedrich: 你去把他文章第二次問的東西看清楚好嗎?還明文說可 07/25 14:36
dasfriedrich: 放下槍咧...... 07/25 14:36
dasfriedrich: 我反過來問,國軍有哪個條文是允許你「主動」放下兵 07/25 14:36
hgt: 被俘放回來還要就地正法的話,士氣反而會崩潰吧! 07/25 14:37
dasfriedrich: 器的?搞不好還被以「資敵」論處好嗎? 07/25 14:37
hgt: 不過"中華民國"的軍法對督戰隊很有利啊! 07/25 14:39
dasfriedrich: hgt講對一件事,的確對督戰隊很有利。 07/25 14:40
dasfriedrich: 回正題,國軍各武器準則教範均有說明「反資敵」作法 07/25 14:42
dasfriedrich: ,前提是要長官下令才能做。 07/25 14:42
rhchao: 說成明文允許是誇大,正確說法是我國軍刑法未禁止戰敗投降 07/25 15:01
rhchao: 然而說我國一味要求軍人無意義犧牲,禁止投降,也是無視我 07/25 15:07
rhchao: 國法律及戰時軍法實務的說法。我國禁止的只有主動投敵以及 07/25 15:08
rhchao: 「能戰卻不戰而降」而已。方先覺這種典型力戰而降的就是 07/25 15:10
rhchao: 不在處罰之列,因此就算有高等鄉民想殺依法就是不能殺,實 07/25 15:11
rhchao: 際上方先覺也沒被殺。 07/25 15:11
rhchao: 另monkey所說的情境在軍法上怎樣也不會被解釋為投敵 07/25 15:12
如果按照monkey所講的老蔣年代, 按理說根本不可以講有關「投降」的事情的!所以這裡就出現了一個矛盾。 軍律與連坐令/法會這樣寫,是希望從根源斷絕國軍官兵投降的妄念, 這時候的投降當然是指「主動」的意思。 不過被俘的事情也沒少過,例如空軍飛行員張迺軍的事情, 後來雖然釋放,但也沒被空軍重用了,成為一個「活的烈士」。 基本上來說,很多台海戰役被俘的國軍人員,扣掉自願留在大陸的之外, 很多不是被迫滯留香港,不然就是回來台灣,卻被扣上帽子, 更有長官說這些人當時為何不自殺「成仁取義」...... 去深究為何當年國軍有這種思維?不就是這些條文「潛移默化」而來的嗎? 而且更仔細探究一下,當年對「匪俘」的待遇,還比這些歸來的國軍戰俘好。 國軍對於究竟該怎樣處置「被俘歸來」的人員,一直諱莫如深, 直到民國80年8月13日,公佈<<國軍在臺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人事處理作業要點>> http://tinyurl.com/jcr4x5g 才算是真正有了明確交代。 後來80年代國軍才慢慢加入「日內瓦公約」有關戰俘的權利課程,不過也是鮮少提及。 另外,國共屬於內戰性質,在當時內戰的範疇是否受「日內瓦公約」體系規範, 本身就是個大問題...... 至於現在國軍教的「武裝衝突法」,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略下不提。
hgt: 都出家了還跑去殺他的話,就中國人自己的感覺也是太過了 07/25 15:13
※ 編輯: dasfriedrich (101.138.150.214), 07/25/2016 16:07:11
zeumax: 漢武帝他就喜歡玩這套,戰敗而降也是不允許的,但這樣是真 07/25 15:35
zeumax: 的太過。 07/25 15:35
zeumax: 一般觀念上還是比較尊重寧死不屈的,大過屈尊投降 07/25 15:38
zeumax: 因為國軍很爬匪諜啊!怕一個被俘虜後被洗腦,雖然真的被洗 07/25 18:15
zeumax: 腦的可能性很低,對層峰來說一點可能性都被想有,自然會被 07/25 18:15
zeumax: 冷凍 07/25 18:15
hazel0093: 所以李敖很愛拿蔣公殺手下說事,其實這是相罵本 07/25 19:10
hazel0093: 不如說當時的環境跟法律普遍都是這個樣子 07/25 19:11
proletariat: 蔣校長:贈中正劍一把!(遞) 07/25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