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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想浪費假日在回一些很沒有意義的推文口水戰。 所以我只簡單地提幾個論點。 基本上《拜謁記》的史料價值就是再對2015年宮內廳出版的《昭和天皇實錄》引援 來證明以宮內廳的立場,《昭和天皇實錄》並不是孤證,而是有同時代人在皇居 聽天皇抱怨,而以聽者的立場證明天皇當時的確有後悔。就是這樣而已。 至於如果你看不懂日文的話,那你看這篇就夠了: https://m-miya.net/blog/emperor-showa-account.html 那麼應該會有人問:「阿你天皇為啥只會抱怨是在抱怨三小?」 首先關於明治憲法天皇的權限和其脆弱性,我已經在上一篇講過了。 那麼接下來我要提的是跟大日本帝國憲法同等的另一產物,《皇室典範》與皇室隔離性 皇室典範簡單地說,就是劃一個圈圈說:關於皇家事務,是由本法管轄。 而皇室典範又把這個圈圈含括到天皇的生老病死,再由宮內廳委任其食衣住行 甚至大臣的任命建議。所以對於天皇的概念,你必須要有一個: 「除非特定場合不然你是見不到天皇,天皇也不能隨便跑到世間。」的觀念。 這個概念也同樣適用於明治憲法的政治圈,你可以把天皇想成是一個關在皇居的珍獸 他平常並不是能隨便跑出去玩,所以他必須要透過宮內廳服侍他的人, 像是用狗仔或人肉望遠鏡般,聽宮內廳跟樞密元老說「xxx是怎麼樣的人」 天皇才能藉由聽說來掌握外界的訊息,當然天皇本身也可以傳喚叫大臣報告, 看新聞報紙,所以並不是完全受宮內廳餵訊息,但皇室典範宮內廳也是能建議大臣人選 所以也是有學者例如藤原彰主張有所謂的「宮內集團」來操作天皇的大臣人選。 的確宮內廳本身是有提議權沒有錯,所以宮內廳在政治的確有影響力。 但宮內廳的影響力又是依附在天皇的權力之下,所以宮內廳的權力也相當地脆弱。 受制於皇室與俗世政治的隔離主義,宮內廳只有在皇室才具有對天皇的影響力。 而在這樣的環境下,明治憲法跟皇室典範賦予了天皇的神格與權力,但也限制了他 在政治參與的力道。天皇要講的話,第一關會面臨宮內廳的過濾、再來是大臣的過濾。 在比較正常,例如國會有多政黨健在,政治、商業、社會都有不同利益團體競爭 的環境下,天皇可以利用他的權限來任命來平衡各方面的勢力,來達到一定的制衡。 例如像大正的政黨政治跟天皇的關係,天皇可以藉由任命國務大臣來制衡派閥政治的 弊病。但是當社會反動反而號稱替天行道大殺政黨要人時,被隔離在皇居的天皇 對社會局勢所能影響的也很有限,因為天皇他不能隨便跑出皇居表示意見。 而在日本歷史上,有合法武力作政府權力基礎的政府,對於天皇影響力的規避 也大多是利用皇室封閉的特性,再做資訊跟政治的隔離。 作為實質性的立法,則是1938年的國家總動員法。當軍部已經可利用戰時法 把內閣政府架空並委任權力到軍人手上,天皇的權力也就大幅度地被架空與削弱了。 如果以現今來看,我們可以理解為何天皇會後悔,因為在1938年後國家已經走向軍國 但真正恐怖的事情是,軍方滲透跟奪權是一步步來的,國家總動員法會過,是因為 軍部大臣現役武官制法案過了,給予軍人有任意倒閣的權力。而現役武官制會過 又是因為這是由515事變後,軍人變成內閣的大勢力。515事變又是因為反動派 以暗殺來扼殺了政黨政治。但為何國家會走向戰爭呢?那不止因為大正的戰爭景氣 讓日本發了戰爭景氣的戰爭財,還可以追朔到甲午、日俄戰爭以來的殖民擴張政策。 一直以來軍人與對外侵略都是認為帝國富國的正道,但誰會知道最後反噬了國家本身? 裕仁天皇從戰前感到的不對勁抱怨,到1938年後被架空的後悔,大致來說是這樣的。 那麼天皇到底有沒有戰爭責任? 以目前認為天皇有罪跟戰爭責任的韓國跟中國史學者,抱持的論點大多是 裕仁當時只是中立而未反對日本走向戰爭,就算他不反對漠視東條開戰也是一種罪過。 而認為天皇沒有戰爭責任的人,也在史料中引援證明裕仁並不是支持開戰, 甚至是對自己未看到日本走向軍國把自己架空而感到後悔。 堅持天皇有罪的人,再駁斥這是「這都是卸責的狡辯」。 但在玩這種文字遊戲之前,會對一件事情後悔,不就是他對一件事有認為是做錯的認知嗎 那麼你就會知道,認為天皇有罪的人與國家,他要的是公開謝罪,以及在謝罪下的賠償。 首先關於戰爭責任的論爭,大致上可以看日文有關歷史認識的書籍。 以通說來講,日本學界的共識是:「東條與日本走向軍國跟世界大戰是錯的。」 你可以從戰後日本新憲法、到教科書都能看到,昭和二十年對於日本人,就像自己把 1945年以前的日本劃了大叉叉,並解釋為何我們的國家會走成這樣,而覺得可恥。 例如以1955年來說,如果按照年號是昭和三十年,但不論是報紙社論到專書, 作者大都會改稱「戰後十年」,就像之前發動戰爭的昭和宛如一個不祥物一樣。 大約到1990年前,日本人對於發動戰爭的歷史,是覺得可恥跟希望能一刀兩斷的。 而這樣的一刀兩斷的反省與切割,你甚至還能在現今的動畫跟輕小說看到。 例如以《奇幻自衛隊》第二季,裡面有一幕是異世界的皇太子俘虜了日本國國民 而讓自衛隊不惜破棄和談協議以武力營救其國民。 皇帝完全無法理解而問自衛隊:「不過就一個臣民而已,為何你要如此生氣呢?」 其實這算是以隱喻的方式來表現戰後新憲的日本,與戰前日本的價值觀根本上的差異。 事實上,皇帝他抱持的臣民價值觀,就是明治憲法天皇對國民的關係。 國家是身為臣民為天皇奉獻服務,而不是國家為人民所服務。故戰勝後掠奪俘虜他國 人民為奴,其臣民也不過是被當作戰利品而已。而因為戰利品被搶生氣不惜一戰的國家, 完全不可理喻。但這樣國民應為國家臣奴的思想與價值觀,已經不能通用於戰後了。 故事中伊丹耀司認為不可饒恕,揍在皇太子臉上,那大快人心的一拳, 其實是打在自己臉上,以及過往發動戰爭的舊日本歷史臉上。 再來是戰爭責任與戰爭賠償,盟軍在戰後以GHQ實質統治日本時期,當時麥克阿瑟 在日本的主要目標為:1.使日本去除軍隊 2. 保障最低生活下進行戰爭賠款 3.清算日本於國外資產並交給聯合國處理。 然後這又變成1947年後對印尼、菲律賓、緬甸、越南、韓國、新加玻、馬來西亞、柬埔寨 的國際賠款。至於為何沒有中華民國?因為蔣介石表示要以德報怨,他放棄索討。 特別是南韓在1965年日韓建交後,在日韓請求權條約又再針對了日商奴工問題 再賠了南韓8億。但問題在於說,像南韓這樣的國家,由於韓國能獨立是由反日運動 而能獲得美國與民族自決背書,反日在南韓是一種政治正確;然而該國卻也利用謝罪 與認錯不斷地要求賠款,而這又變成現在南韓文在寅在慰安婦與三菱雇用奴工的賠償 與要求重啟賠償談判的立場。 日本的學界也開始認為「我們這樣一直謝罪賠款當潘仔對嗎?」大約是從90年後 有不應該只有謝罪史觀了,但避免有心人曲解文意,我還是強調一下好了。 日本現在認為不該只謝罪了,並不表示日本認為該國二戰沒有戰爭責任。 而是承認二戰責任,以及自1947至今從戰後賠償、慰安婦賠償、奴工賠償也賠很多了 政府不應該再繼續坐視他國因為二戰戰爭責任,對已經賠過的事項不斷地索討。 以戰爭責任的論調來說,目前大概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75.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566628547.A.654.html
moslaa: 推 很完整 08/24 15:00
peterlee97: 我有個問題 日本有沒有賠過慰安婦 尤其是台籍的? 因 08/24 15:02
peterlee97: 為一直在吵這個 可是到底有沒有賠償過? 08/24 15:02
台灣沒有,南韓有。2015年,日本針對南韓慰安婦道歉跟承諾賠償10億美元 成立慰安婦基金會來處理賠償事務。但文在寅上任後又反悔要求重啟賠償談判, 把已經成立的基金會又片面取消後。 10億賠償大概跟1965年的8億美元賠款一樣沒有下文,而是被南韓收走了吧。 南韓能獲得賠款主要是該國幾乎是傾一國之力地自1992年就不斷有組織地對日本南韓 大使館要求日本道歉,日本則是在93年公開政府資料跟承認徵召慰安婦。 但賠償兩國並沒有共識,跟台灣一樣南韓碰到了慰安婦問題在戰後民法之前 而面臨的法律不溯既往的問題,後來會有轉折是因為朴槿惠答應安倍 只要日本賠款後南韓就不會再吵慰安婦,從而變成15年的道歉與賠款。 在台籍慰安婦與基金會對日訴訟跟判決敗訴後,我國在1993年針對台籍慰安婦受害者 決議給予生活補助。但對於個案來說,她們要的是日本的道歉與賠款。
TAIWANSEAL: 是有一個叫亞洲婦女基金會出來接受賠償申請 資金來自 08/24 15:45
TAIWANSEAL: 民間募捐及日本出資各半 但是申請該賠償需要放棄控告 08/24 15:45
TAIWANSEAL: 日本政府的權利 所以當時受到不小的反彈 最後只有兩 08/24 15:45
TAIWANSEAL: 百多人申請賠償 08/24 15:45
afv: 突然想到希臘債務牽拖德國二戰的入侵 08/24 17:32
articlebear: 推 08/24 17:51
kingcallme: 簡言之現在的日本尤其已經厭煩中韓把日本的戰爭責任當 08/24 19:25
kingcallme: 做中韓兩國對日本政治議題的提款機了 08/24 19:26
j2796kimo: 話說前兩天 南韓不續簽日韓軍事情報保護協定(GSOMIA)造 08/24 19:43
j2796kimo: 成日美韓軍事同盟出現裂痕 08/24 19:43
j2796kimo: 雖說日韓在貿易戰當中 但不顧美國的反對韓國竟然放棄 08/24 19:46
j2796kimo: 掉如此重要的軍事協定 08/24 19:46
j2796kimo: 文在寅 政府到底多討厭日本啊 08/24 19:49
首先文在寅他的家庭算是從北韓脫逃的脫北者,所以他的國族認同比較偏向 「我是南韓人,但韓國本來是一家人」,故上任後是尋求跟北韓進行和平對談 這個策略到川金會跟討論北韓非核化算是成功的,文在寅在當時到達83%的支持度 但這個支持度也隨北韓與金正恩不想在跟南韓與美國演戲,破局甚至試射飛彈 和談破局也代表文在寅想藉由和平紅利促進經濟發展的口號,變成美夢一場。 反倒凸顯任內經濟發展停滯,支持度也腰斬下滑到50%以下。 文在寅他必須要找到一個議題來轉移民眾對經濟不滿的焦點,所以他採取了一個 歷任都做過的伎倆:反日抗議。 然而不論是慰安婦到三菱奴工,一個是兩國15年同意撥款與道歉,另一個更是65年就 已經賠過8億美元的事情,對日本來說,文在寅跟南韓就是一個會為了自己背信的政權 文在寅的確是藉由慰安婦要求重啟賠償談判而挽回支持,但南韓片面解散慰安婦基金會 不僅代表10億完全付諸流水,也代表南韓可以為了自己政權支持度說話不算話。 日本的反擊則是將出口優惠國剔除南韓。由於出口優惠國可以享有在日本海關手續簡化 所以南韓就變得跟他國例如台灣一樣,在進出口日本原物料時,會碰到最長90天的審查 其實南韓是否在簡化出口的白名單,對於經濟損益並不大。然而文在寅又認為是好機會 又把白名單剔除再譴責日本。當然只是譴責就還好,然而反日民粹這把火燒起來 南韓又缺乏可以合理反擊日本的手段,最後就以不續簽日韓軍事情報保護協定作為報復。 很諷刺的是,南韓不續簽軍事情報保護協定,其實是對自家國防自砍一刀。 因為關於北韓彈道飛彈的情報,南韓也是必須仰賴美國與日本的情報渠道, 所以對於日本防衛廳跟外交部長的立場,南韓的做法「幾近愚蠢」。
ESL63: 文是脫北者啊 08/24 20:32
kuma660224: 90年代亞洲婦女基金會是賠償台菲韓的慰安婦 08/24 20:32
kuma660224: 有賠償,不過當時台韓執政黨都要求抵制. 08/24 20:34
kuma660224: 認為給錢又給道歉信,仍然不是誠意 08/24 20:35
kuma660224: 起碼要上綱到國家級甚至天皇直接道歉 08/24 20:36
kuma660224: 民間或官方出資的基金會擠的錢不能算數 08/24 20:37
kuma660224: 當時有人領錢,但台韓政客都ATM操作 08/24 20:38
kuma660224: 要日本丟臉,這有民族主義利益 08/24 20:39
kuma660224: 不能讓日本用錢買斷ATM操作權 08/24 20:40
mgdesigner: 明治~裕仁天皇就是被架空的董事長,反而CEO能隨便來 08/24 21:28
willywasd: 推 08/24 21:29
birdy590: 明治-大正時期還沒那邊糟糕 把天皇和軍方綁一起根本亂解 08/24 21:31
AlisaRein: 其實反過來講也讓人解讀是「給你錢給我閉嘴」 08/24 22:11
LUDWIN: 1950年代中日和約和1972年日中復交的條件都是不追究日本 08/25 00:10
LUDWIN: 戰時對於台灣(中國)的戰爭責任,也因此民間索討無門 08/25 00:10
LUDWIN: 因為政府早就放棄對日追究權 08/25 00:10
LUDWIN: 並不是什麼執政黨親日不敢帶頭告,是因為早就被放棄了 08/25 00:11
LUDWIN: 前任政府也是這樣,在野時一直慰安婦,上任後理都別理 08/25 00:12
defenser: 想到德國對猶太人的無限軍武優惠 08/25 01:47
Cagesong: 08/25 08:56
Kowdan: 德國對以色列感覺就是賠到爽?南韓的話就無恥到現在日本 08/25 11:16
Kowdan: 人不少在喊要斷交XD 08/25 11:16
kuma660224: 以色列人沒有拿錢又仇德啊 08/25 11:21
nerevian: 可惜本板不能噓文 08/25 12:35
nerevian: 原PO把日本經援解讀成賠款 替日本擦脂抹粉 也是好笑 08/25 12:35
nerevian: 1965賠款? #1TE0vIJ4 (Stock) 08/25 12:37
如果照閣下的邏輯,那麼我們再回來日韓請求權與經濟協定 http://worldjpn.grips.ac.jp/documents/texts/JPKR/19650622.T9J.html 第二條第三款,日韓協議生效時,南韓就已經放棄賠款請求權主張。 你要怎麼說一個為了日韓建交而放棄要求賠償的南韓,日本又要賠償什麼呢?(冷笑) 當你覺得我是在玩文字遊戲時,你也承認所謂的「經援」贈與,實質就是針對 戰時包括日商徵用韓國民工的賠償,南韓才會簽署接受經援並放棄賠償請求權。
CGT: 宮內廳職權看起來很像中國的宦官 08/25 12:42
opengaydoor: 推 講得很完整 08/25 12:45
LI40: 某n是不是不認識日韓基本條約,當日本這麼好心建立個外交關 08/25 12:50
LI40: 係還要送錢給人? 08/25 12:50
LI40: 在其他版帶風向不成還跑來這帶 08/25 12:54
LI40: 把日本的“經援”名義當成真的經援,誰在擦脂抹粉呢 08/25 12:56
nerevian: 惱羞成怒追著咬膩 小屁孩 08/25 12:56
小屁孩我是不知道啦,閣下的論點按照請求與經濟協定下,的確是狗屁不通啦(笑
kuma660224: 當初日本希望賠償給個人,南韓要求錢給官方 08/25 13:46
kuma660224: 顯然經援是幌子名義,談談時本質是賠償 08/25 13:46
kuma660224: 日本當時才剛站起來,沒這麼佛心送錢給人 08/25 13:47
shiriri: 講不過別人就罵人小屁孩 到底幾歲 08/25 14:25
lucandy09: 經援是經援 賠款是賠款 哪有道歉說我不是道歉的 08/25 16:31
kuma660224: 日韓請求權協定,明文無償經援+低利貸款 08/25 16:47
kuma660224: 而韓國不可再向日請求賠償,實質就是真賠償 08/25 16:47
kuma660224: 但顧慮面子問題,名稱不叫賠償 08/25 16:48
kuma660224: 問題是南韓政府拿錢就花掉,不肯給受害者 08/25 16:49
nerevian: 我那篇文已推文裡早就有你這種質疑 我就質疑回覆過了 08/25 21:05
nerevian: 簡而言之 協議裡南韓獨裁政府同意不再追償 無礙於國民個 08/25 21:07
nerevian: 體受害者的求償權 正因此 當時日本為避免南韓人去日求償 08/25 21:08
nerevian: 隨後特別為此制定了國內法 08/25 21:09
各位,這就是一個滿口謊言的狡辯。首先我們看日文原文: 「3 2の規定に従うことを条件として、一方の締約国及びその国民の財産、 権利及び利益であつてこの協定の署名の日に他方の締約国の管轄の下にあるもの に対する措置並びに一方の締約国及びその国民の他方の締約国及びその国民に 対するすべての請求権であつて同日以前に生じた事由に基づくものに関しては、 いかなる主張も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ものとする。」 「除上述第二款的規定外,締約國在簽署本協定之日和另一締約國的管轄範圍內, 對締約方及其公民的財產,權利和利益採取的措施對於根據在同日之前發生的事件 向國家及其他締約方及其公民提出的所有索賠,不得提出索賠。」 再來,日韓關於解決對日財產請求權和經濟合作的協定,是附屬於韓日基本關係條約 而所謂的條約,是國家間所簽屬自願受其拘束的協議。也並非僅拘束日本的國內法。 如果你要講在韓的國內法,那就是南韓政府基於日韓請求權協定下,再針對徵用民工 賠償所制定的「國外強制動員犧牲者等援助法」,以1日圓換2000韓元的換算給予援助金 你不懂國際法的條約要怎麼樣在締約國變成國內法法源,我可以忍受。 但完全胡扯除了表示閣下誠信的無恥外,對討論完全沒有助益。 故
nerevian: 那不是我的論點 那是白紙黑字的條文 字都看不懂 何來通 08/25 21:17
nerevian: 不通 08/25 21:17
這才是我要說的話,日文看不懂我能理解,但請不要說謊丟人現眼。
nerevian: lucandy09說的好 比那邏輯更好笑的是協定50多年後 台灣P 08/25 21:19
nerevian: TT裡替日本強行賠款XD 可是 人家日本自己歷來否認那是就 08/25 21:20
nerevian: 強徵韓工的賠款 08/25 21:21
nerevian: 日本這種態度 比德國差出一個文明 韓人揪著不放 情有可 08/25 21:28
nerevian: 原 08/25 21:28
※ 編輯: midas82539 (220.132.75.145 臺灣), 08/25/2019 22:00:05
want150: 哇,那日韓兩國的國際法學也太驚人了 08/25 21:51
want150: 所以徵用工個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08/25 21:52
want150: 然後針對徵用工所受的侵害,南韓政府也有獨立的 08/25 21:53
want150: 請求權,這段論述我可以在哪個國際公私法的論著 08/25 21:53
want150: 看到,有沒有人可以告知一下的 08/25 21:54
kira925: 政府收一次 個人可以再收 然後新政府說我沒收到再來收XD? 08/25 21:54
kuma660224: 反正民族主義ATM提款機 08/25 21:56
want150: 南韓最高法院那個判決的理由講得通 08/25 21:57
want150: 整個民法體系乾脆重構算了 08/25 21:58
LI40: 某n又開始鬼打牆亂講了,難怪在別板被罵 08/25 22:01
LI40: 自己說韓國政府不再聲討,那當時日本給的那堆錢不就是實際上 08/25 22:06
LI40: 的賠償金才讓韓國願意放棄聲索權簽下去,自打臉別這麼大力 08/25 22:06
birdy590: 如果不是代位求償 政府為何會有請求權? 08/25 22:07
carsen: nerevian板友,板規#4警告 08/25 22:08
nerevian: 原來原PO連日本在簽訂協議後制定了一部旨在消滅南韓個人 08/25 22:29
birdy590: 請問一下 南韓政府為何會有請求權 08/25 22:30
nerevian: 去日本訴訟索賠權的國內法都不知道 這是關注日韓二戰遺 08/25 22:31
birdy590: 原來同一件事還可以求償好幾次的 08/25 22:31
nerevian: 留問題處理領域的常識 但凡看點相關資料的都應該知道有 08/25 22:31
birdy590: 日本的認定就是他們賠過了 剩下南韓政府的事 08/25 22:31
nerevian: 這麼個事 原PO竟然還以為我說的國內法是指那協議 這烏龍 08/25 22:32
nerevian: 著實可笑 08/25 22:32
kuma660224: 1965協議第2條第1款規定韓日兩國、 08/25 22:34
kuma660224: 法人、國民的財產、 權利、利益和索賠權 08/25 22:34
kuma660224: 相關問題“已得到完全且最終解決 ” 08/25 22:34
birdy590: 國內法應該是針對南韓政府擺爛的後續處理 08/25 22:36
kuma660224: 協議白紙黑字. 那筆大錢包含民間國民賠償解決 08/25 22:41
kuma660224: 南韓一直強制操作已關機的ATM... 08/25 22:41
kuma660224: 不吐錢就一直踹. 08/25 22:42
kuma660224: 還硬扯人家是太哈韓,所以免費經援 08/25 22:44
kuma660224: 難不成日本是要跟大韓天朝朝貢嗎 08/25 22:44
kuma660224: 第2條第1款已經明示當初目的本質 08/25 22:45
warfarin: 幫日本洗白這樣,又貴又舔 08/26 01:08
kuma660224: 你是說1965南韓簽了協議是又跪又舔? 08/26 01:09
kuma660224: 人家有拿到大筆資金利益啊 08/26 01:10
jason748: 仇日仇到腦袋壞掉,跟你們口中的剛醒青年有甚麼兩樣 08/26 08:15
hwider: 謝謝分享 08/26 11:01
sayuri4ever: 推 08/26 12:04
hsinhanchu: 簽了外交協議然後透過國內立法內法化是很基礎的國家作 08/26 12:50
hsinhanchu: 為,不懂為什麼會有人把同一個動作拆成兩段然後分開解 08/26 12:50
hsinhanchu: 讀 08/26 12:50
ejsizmmy: 停戰是日本天皇的決定喔 08/27 20:22
ejsizmmy: 要論權力天皇還是高一點,有沒有決心要做而已 08/27 20:23
F04E: 推 某n大概是閱讀障礙吧 08/28 16:25
diechan: 做了,後悔,然後打個叉忘掉,仗打完就沒事了那不是我的問題 09/03 04:51
onijima: 我們蔣總統在大陸時就放棄求償,但這是中華民國的部分 09/10 04:16
onijima: 個人部分否能向國家求償?如何證實遭強徵?又是另個故事了 09/10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