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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onSkull (九四式和三池典太最棒了)》之銘言: : 如題 : 印象中盔甲好像比兵器嚴格很多 : 你屯五把刀沒事 : 屯五套盔甲可能就會被當謀反 : 有沒有哪個朝代有比較清楚規範民間私有甲冑兵器的數量和型號的? 記得應該是蠻多相關律令的,我印象不清,隨便找: https://zh.m.wikisource.org/wiki/唐律疏議/卷第十六 243 私有禁兵器 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謂非弓、箭、刀、楯、短矛者。 唐律可以私有的武器是弓箭、刀、盾牌、短矛,上面連結有全文, 提到私自持有弩和盔甲是違法的。 https://zh.m.wikisource.org/wiki/大明律/14 私藏應禁軍器 凡民間私有人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號帶之類應禁軍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 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非全成者並勿論許令納官其弓箭鎗刀弩及魚叉禾叉不 在禁限 明律可以私自持有弓箭、槍、刀、弩,可以看到弩的限制開放了, 不過相對來說是禁止民間持有火藥武器。 https://zh.m.wikisource.org/wiki/大清律例/兵律 清律這部分基本同明律 ==== 不過上述都是帳面的法律,實際上如前面推文有人提到的, 清代基本上無力禁止民間私下裝備一些簡單的熱兵器 我猜原po想問的是唐律的狀況,長槍、弩和甲是違禁品, 但是刀劍或盾牌則屬於民間合法持有的武器。 -- Ambition must be made to counteract ambition. ~ James Madison, 4th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86.255.54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609660525.A.242.html
gary76: 廣東福建宗族械鬥,都是步炮協同打了上百年 01/03 16:55
luckyluckyha: 因為古代和現代政府懶得管,但反政府必鎮壓。如美國 01/03 17:08
patentshit: 現代美國防彈衣的管制其實比槍械還嚴格 01/03 17:18
mikamikan: 讓歹徒取得良好防彈裝備的結果 就是199的北好萊塢搶案 01/03 20:55
roseritter: 警察直上IFV就好啦~~誤 01/03 21:29
leptoneta: 這就是為什麼美軍把退下來的戰車交給各州警察(誤 01/03 22:52
Schottky: https://bit.ly/2X8cOZ3 維基百科:北好萊塢搶劫案 01/03 23:34
Schottky: 自己做的全身型防彈衣 :o 01/03 23:35
design0606: 藍玉案不是首條就是被告發私藏萬把倭刀 01/04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