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ltlake: 法律引領啟發人民 <- 翻譯: 法律要教化頑民 01/10 07:47
推 brigand: 對岸匪軍對亂搞軍人老婆的懲罰很重。 01/10 07:53
推 brigand: 中國很早就通姦除罪化,除掉亂搞軍人老婆,這是對岸為了 01/10 07:55
→ brigand: 保障軍人的手段之一。你想亂搞可以,別碰軍人的老婆就沒 01/10 07:56
→ brigand: 沒事 01/10 07:56
→ saltlake: 武警算軍人嗎? 01/10 09:26
推 Schottky: 武警也算在破壞軍婚罪所說的現役軍人範圍內 01/10 11:18
→ rhchao: 「民法」才是以原就被,刑法通常是看「犯罪行為地」 01/10 11:44
推 roseritter: 建設兵團有自己的法院 去那邊打保證刺激 01/10 13:10
→ gary76: 武警是軍隊編制不是警察編制 01/10 17:49
推 patentshit: 武警跟解放軍一樣都是徵兵來的(雖說搞得跟募兵一樣), 01/10 22:02
→ patentshit: 武警人員習慣上被稱為「戰士」而不是警察,現在歸中央 01/10 22:02
→ patentshit: 軍委,文官的國務院管不到 01/10 22:02
推 Friedman: 法律引領啟發人民就法律人的自戀幹話 法律應為社會服務 01/10 23:29
→ Friedman: 才是對的 而非為了"教化頑民"做出譁眾取寵的判決 01/10 23:34
推 chungrew: 關於武警,我爸以前在民國80年代去中國出差,那時候住官 01/11 03:14
→ chungrew: 方的招待所,門口還有武警站崗。 01/11 03:14
推 chungrew: 武警的性質大約介於警察跟軍人之間,有點像憲兵又有點 01/11 03:16
→ chungrew: 像保警、特警,也有負責安保工作。 01/11 03:16
推 zeumax: 其實就跟以前警備總部類似,不過警總也廢了快三十年 01/11 12:14
推 zwx: 周永康不就睡了解放軍某師長的老婆,然後被苦主大鬧特鬧? 01/11 13:04
→ zwx: 江澤民最後把苦主升為將軍才"表面上"擺平這件事,據說苦主之後 01/11 13:06
→ zwx: 還是逢人就講,一副不把你周搞得身敗名裂我跟你沒完的態勢 01/11 13:07
→ zwx: 江澤民還氣得跟周說"你遲早有一天死在女人手裡...!" 01/11 13:08
推 bce: 建設兵團在建制上本來就等同地方政府,還可招考自己的公職人員 01/11 13:14
→ bce: 共產黨的文書發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照樣收到一份 01/11 13:14
→ bce: 另外,以前匪國的鐵路部,也有自己的法院... 01/11 13:16
推 peterlee97: 匪共好像把武警當成是平內的準軍事單位 所以以前一直 01/12 21:14
→ peterlee97: 再講要解決台灣要用武警不能用解放軍 概念問題 01/12 21:14
推 fragmentwing: 可是「內戰」在他們的文件上不是不算打完嗎? 當時打 01/14 03:27
→ fragmentwing: 內戰的是解放軍那當然對台的也可以是解放軍啊 畢竟 01/14 03:27
→ fragmentwing: 對岸文宣也一直堅持對台算內戰 01/14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