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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疑問, 關於簡繁字詞的過度轉換規定。 通常條目頂端都會加個NoteTA 「參見」都是放其他條目, 「參考文獻」都是放資料來源。 但是加入NoteTA轉換… zh-cn:参见; zh-hk:參見; zh-mo:參見; zh-my:参见; zh-sg:参见; zh-tw:相關條目; 以及… zh-cn:参考文献; zh-hk:參考文獻; zh-mo:參考文獻; zh-my:参考文献; zh-sg:参考文献; zh-tw:參考資料; 就被視為違反過度轉換規定, 而且會被回退, 不認同這個轉換做法的都是中國大陸那邊的管理員。 我想請問為何不能加入這些轉換字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29.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ikipedia/M.1603102286.A.DA9.html
pbdragonwang: 這個不算是地區詞吧 10/19 18:47
pbdragonwang: 參見跟參考文獻這兩個詞臺灣這邊也會使用10/19 18:47
都看不到台灣維基管理員活動 看到的都是中國那邊的管理員 ※ 編輯: johnhmj (223.136.129.33 臺灣), 10/20/2020 07:19:56
andrew43: 這些詞在台灣都通用且正式 10/21 10:50
terry850324: 請問參考文獻跟參考資料有什麼差別嗎,我兩個看心情 12/20 23:01
terry850324: 用,但說真的我還覺得參考文獻的說法比較正式 12/20 23:01
terry850324: 參見和相關條目也是維基內的說法,不適用現實社會的 12/20 23:03
terry850324: 地區詞情境 12/20 23:04
Albito: 參考文獻確實比較正式,但個人會覺得這樣命名的段落底下所 12/22 00:14
Albito: 列出的「文獻」也得足夠正式方能符合段落名——個人觀感啦 12/22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