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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kc (南北)》之銘言: : t大舉的例子很好,整篇看下來,最大的問題說實話在於,某F的邏輯一開始 : 就錯誤,所以引發了許多無意義的爭論,因為最大的問題點就出在於,他一 : 直拿(定義、定義、定義),來討論事情,並一直認為語言用字一定要有具體 : 定義才能討論,一定要有一把標準的尺,才能有標準答案,並一直引用教育 : 部和聯合國的字典來當擋箭牌,但事實上這一連串,根本邏輯有誤: 在我看來因為大家都這樣認為,所以就是真理。 的邏輯才是錯的。 在古時,大家都認為地球是方的,結果被證實不是。 大家都認為太陽繞著地球轉,結果被證實不是。 上述兩個簡單的舉例,就能輕易證明。 多數人的認定不等於真理 這才是錯誤的邏輯。 : 1.語言是約定俗成 : 事實勝於雄辯,依教育部國語課本,說牛仔褲,要唸成牛"子"褲,國編館課 : 本以前演講叫做""講演"",上次新聞也報出過,那為何現實社會沒人這樣念 : ?新聞中就點出關鍵了,因為受訪者說那樣唸會被別人笑,為何被人笑?邏輯 : 不就很簡單了,意思就是語言是約定俗成的東西。是由"群眾"所形成的共識 : 。所以拿教育部的東西硬套根本是不倫不類。何況教育部的編寫內容也只是 : 部分舉例,可以偏概全? 我同意語言是約定俗成 正因為約定俗成的特性,所以一個詞語給人的感受是不停在變動的。 比方說二十年前的「同性戀」,與現在的「同性戀」這個詞給人的感受有無不同?有! 而人的感受是主觀的,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同性戀這詞給人的感受會隨時間 而變動。 既然是會變動的,也就沒有一定的標準。 沒有一定的標準,也就不夠客觀。 既然不夠客觀,就不足以拿來被判斷一個事實的存在性。 客觀就是不管換成誰來看,結果都是一樣的。 例如:身高180公分的人比170公分的人高 這件事實是否存在? 不管找誰來判斷,都會得到相同的結論,才足以判斷事實的存在。 否則每個人判斷出的結果都不見然相同,那這個事實究竟存在與否? 根本無從判斷。 因此才需要有客觀的判斷方法來檢驗事實的存在性。 : 2.教育部的東西僅供參考 : 先不說剛剛第一點,所講的教育部的東西和現實有時有所出入,就連定義, : 有些也不一定正確,在你還未確認是否正確前,就奉為聖經拿來爭論有何意 : 義?? 事實勝於雄辯,去年教育部就因為""單身公害""的詞彙定義成為眾矢之 我也同意僅供參考,但起碼我有可提供參考之依據。 而其他人呢?沒有= = : 的還差點因此預算被砍。 07年更因為三隻小豬事件引發砲轟。就算撇開這些 : 不談。 編教育部字典的也是人,邊的內容也是根據他的主觀意見,僅供參考 : ,不然你現在立刻去教育部字典搜尋(效率)兩個字,它顯示出的定義其中有 : 一項就是寫""效能""。一看就知道錯誤! 真的嗎?繼續看下去。 : 基本上連企管系大一有唸過管理學的學生都知道,(效率)和(效能),根本是 : 不一樣的東西,效率指的是資源投入產出的轉換能力,效能指的是,決策目 : 標是否正確。 哈哈哈哈哈,這我真的去搜尋了一下。 結果事實證明,並非辭典寫錯,而是您看錯。 === 3. 效率 注音一式 ㄒ|ㄠˋ ㄌㄩˋ 漢語拼音 xi o l 注音二式 shi u l u 相似詞  功效、效能、效力、效用 相反詞  所付出之能力與所獲得之功效的比率。如:「他辦事有效率,深得上司讚賞。」 物理上指儀器所輸出的有效能量與輸入儀器的總能量的比值。 === 複製貼上沒有格線,但是幫您打亮了,那是相似詞,不是定義或解釋。 真正的定義或解釋在最下面兩行。 只能說,有辭典也要會看辭典阿... : 如果,依照某F的邏輯,我在考企研所時,題目考我效率的定義,難道我應該 : 在答題時回答""依據教育部字典定義根本等於效能""??你覺得這樣答會正確? : (小結):所以,某F最大問題就是,語言很多時候沒有標準答案,甚至範圍非常 : 廣,是約定俗成的東西,而非具體僵化定義的東西,但偏偏他卻喜歡硬套僵化 : 定義,而且這定義還不一定完全正確,而奉為圭臬來討論問題,當然會變成無 : 意義的爭論。因為這行為就好像拿著教育部的課本堅持,唸"牛子褲"才是正確 : 然後一直說大眾唸牛仔褲是錯的,是一樣的,也就難怪一直被轟,因為語言是 : 約定俗成的東西!! 連解釋在哪裡都看錯,這邊就純搞笑了吧?那不必回應囉。 : 3.第三個邏輯謬誤就是自以為語言需有固定標準 : 部分語言也許是,許多語言卻並沒有一定標準,光是""知道""兩個字,何謂知 : 道?若按照某F或教育部,可能就會說~知道就是明白一件事物。但我的師父以前 : 我跟他拜師學藝時,按他的標準,他認為"知道"並不只是"知這件事",而是要 : 能融會貫通,能觸類旁通,並且能掌握其邏輯舉一反三,才叫知道,可見許多 : 詞語,並無標準答案,因為語言是人文、是約定俗成而非數理。 : 不然,案這謬誤的邏輯,碩士論文太好過了。你認為碩論的第二章[文獻探討] : ,是在做啥?就是在探討關於這研究前人所下的定義跟看法。以前我寫論文,光 : 是(效率)這兩個管理學有具體定義的東西,就有十幾位學者針對不同情境,有其 : 他較為不同的定義了,若按F這麼玩。我當年的碩論,YA~~~第二章我只需5分鐘 : 就寫完了,我只要把""教育部的定義剪下貼上""即可。但事實並非如此,所以你 : 真要定義,能否把所有有關詞彙的文獻探討,先整理完在來版上談談?? 這邊就是您的腦補了,成如前面所述,我同意語言是約定俗成。 所以沒有一定的標準。 哪裡我說有固定標準了? 我是說「判斷事實存在的依據」須有固定標準。 純腦補,已解釋。 : 4.第四個問題更誇張,就是不曉得語言因地制宜 : 本篇有人提到說,某F自己的定義也認為那句話有歧視意味,但F引用聯合國定義 : 來解套,那為何會發生多數版眾和他自己都認為有歧視意味,但聯合國的定義卻 : 有所出入?? 為何事實和大家的認知都和聯合國有段差距?除了我先前說的,語言 : 許多時候沒有固定標準和約定俗成之外,最大的問題在於: : 某F搞不清楚狀況,這裡是""台灣"",文化有跟外國一樣嗎??語言也是因地制宜, : 例如""組織""的英文,同樣一個字美國拼做organization,英國是organisation, : 有人是錯的嗎? 都對! 因為因文化制宜!! 你可能會想凹說這是用字,不是語意, : 就算拿語意來說,我們肢體語言比手勢7,台灣叫LUCKY幸運7,不好意思,同樣是 : 肢體語言,美國的語意叫Loser,所以你在台灣引用外國文化編成的定義來討論, : 當然會引發連某F和大眾都認為是歧視但偏偏聯合國定義沒有這狀況的滑稽事實。 : 所以會這樣討論不是常識能力問題,或者就是來亂的。 麻煩自己選一個!! 這就幽默了,我原本引用的歧視定義,是教育部國語辭典中的定義。 (#1HvrIHcw)<=證據 別跟我說這樣不夠因地制宜阿@@" 是因為後來有位試圖引用聯合國定義,卻引用成文章標題的C大表示 我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所訂出的指標,是不足以成為判定歧視的指標。 並且質問: 「你覺得你訂出的指標,和聯合國的定義有任何一厘米的關係嗎?」 所以我配合他的需求,將定義換成聯合國的定義。 來回應他的文章。 不過很可惜的是,他被我指出把標題錯當定義之後, 就默默地不在回文了。 : 5.最大謬誤點 : 最大謬誤點還是出在,某F不懂語言是約定俗成且因地制宜的東西,所以一直鬼打 我已經解釋過,我認同語言是約定俗成, 而且因地制宜,相反的是有人不認同這些概念。 所以您表達的前提就已經錯誤,下面的說法我想大概都不會成立了吧? 那就不解釋了。 記得要看清楚字典,謝謝。 : 牆,回歸正題。講同性戀不正常這件事是否涉及歧視。 : 某F提出一堆教育部字典說不正常就是不同於常人....等等等,重點在於,整句話 : 的""實質語意""才是關鍵,為何正常多數人認為這是歧視,這是因為(不正常), : 三字普遍認知帶有貶意,而擬依據某個人的先天部分特質,給予帶有貶意的說法, : 這不是歧視是啥? : 如果你想說不正常 = 不同於平常的話。 : 那我們來檢視一下同樣式不同於平常哪些字是沒有爭議,哪些字是帶有貶意。 : 同樣是形容一個人不同於常人: : A.他這人很特殊,是個奇人 : B.他這人不太正常,思想也不正常 : 何者帶有貶意? B嘛,很明顯!! 所以重點是你用的字是帶有""貶意"",而且是 : ""約定俗成"",眾人皆知,並且是用來針對特定特徵的對象,當然有問題。 : 不然事實勝於雄辯,為何有警界以身高或力氣拒絕女人參與警界工作,會被轟 : ""性別歧視""??這例子連用字爭議及定義都沒有喔,可見在正常認知情況下, : 針對特定先天特徵或族群的人給予不合理評論或對待就叫歧視。這應該是常識, : 同樣事實勝於雄辯,不然某F趕不敢跟我打賭,賠率多少都行,如果你對自己的 : 說法那麼有自信,我們要不要找個立委服務處,問問哪位立委敢公開說(同性戀 : 不正常)這句話不算歧視,一切天經地義。 而且他講了不會被砲轟,若你說的就 : 是真理,敢對賭否?? : 最後補充一個統計常識給F,基本上板上大於30人表態意見,本質上意見的比例 : 就近似於常態分配了,那麼你的想法是否符合常識否,相信很明顯。 您想表達的是樣本數大於三十即可推論母群嗎? 那我想提醒您另一個統計常識: 要考慮樣本是否具備代表性 PTT上的女版的某個討論串內發表意見的人 年齡?性別?教育程度?社會地位?種族?...這種特質有否符合母群的比例分配? 這樣抽樣所做的推論能有效推論母群嗎? 這個議題上這些樣本會具備代表性嗎? 如果我為了做老人福利滿意度調查, 抽樣了N位20~30歲的年輕人 這樣我能推論出老人福利滿意度的現實情況??!! 不能吧?因為樣本根本不具代表性阿@@" 把PTT上的女版的某個討論串內發表意見的人當成樣本 來試圖用統計方式推論出母群(全台或全世界)怎麼會合理呢? : ※ 引述《tomcoollee》之銘言: : : → FinalAce:如果按照我的定義,他這樣就是歧視了@@" : : → FinalAce:如果按照我的定義,他這樣就是歧視了@@" : : 說了這麼多 : : 簡單一句 : : FinalAce大自己的定義認為A大說『同性戀不正常』是在歧視 : : 但是礙於這違反聯合國的定義 : : 所以FinalAce大不得不出來跟大家講講什麼才叫做是符合聯合國定義的"歧視" : : 要是大家不知道他真的會很困擾呢 ^.< : : ==============================以下為原文====================================== : : 作者 tomcoollee (jeremy) 看板 WomenTalk : : 標題 Re: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 時間 Sat Jul 20 01:32:24 2013 : : 那個 : : 是只有我覺得這系列的討論串越討論越複雜嗎? : : 還有人要『說話者』、『聽話者』、『旁觀者』三者都參一咖,有沒有這忙 : : 今天既然A大敢講『我覺得同性戀不正常』 : : 那很OK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們可以尊重你表達想法的自由 : : 本來就不可能所有人都對同一件事抱有相同的看法 : : 但我覺得怪就怪在你卻認為這句話並沒有在歧視他們 : : 套句F大的觀點,A大是以『說話者』的角度說沒有歧視 : : 那OK,因為A大你就是說話者 : : 可是今天重點是完全沒人在care『說話者』你的觀點阿 : : 因為我們都不是『說話者』,我們都是『聽話者』、『旁觀者』 : : 在我們聽來這句話滿傷人的 : : 沒有人想被說是不正常 : : 就這麼簡單 : : 你永遠都不會知道在你口中的『不正常』,同性戀的人聽起來會是什麼感受 : : 所以你也不能單方面地說你不是在歧視他們 : : 只能說你不是以歧視的心態去表達你自己的想法 -- 1.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對方論點的錯誤性。 (優質論文) 2.駁     斥:引述權威的說法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辯論社、優質論文) 3.相 反 的 論 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錯誤或事實當作證據。 (辯論社) 4.矛     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匿名版、論壇) 5.攻擊態度、胡扯:質疑對方的態度口氣、不合邏輯的回應。 (小朋友、匿名版、論壇) 6.人 身 攻 擊:攻擊、批評對方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 (小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24.47
snowtoya:你拿事實類比文字運用,真的超強的... 07/20 11:18
並不是在類比喔~ 而是這串討論串發起的原因就是因為有人試圖判定一個事實的存在 「A版友歧視同性戀」 這個事實,所以我是圍繞著主題的。 扯到語言用法反而扯遠了...
snowtoya:事實不會變(假設不變好了),文字隨時代演變都有不同意思 07/20 11:18
所以文字不足以成為判斷事實存在的依據啊! 你拿會變判斷不變,那怎麼判斷結果都變來變去能看嗎?
Machadango:建議去看一些人類語言學類的書籍… 07/20 11:20
摁謝謝
imss:大家不要理他了... 也不要回文或推文 讓這一切隨風而逝吧... 07/20 11:20
推聰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1:23)
imss:來想想下午茶吃什麼比較實際 07/20 11:21
好喔~可是我要先吃午餐~
iamtall:所以關於這一篇偏激文章, 版主有什麼意見? 07/20 11:22
不偏激阿
Jojam:FFF~~快去看上上篇 我想知道你的看法 XD 07/20 11:24
Jojam:我想知道兩個我覺得邏輯都有不同之處的男生怎樣看待這件事 07/20 11:25
看了阿,破表阿XD
lovepork:請問一下 所以你現在結論是怎樣? 洪仲秋的死是她自己的錯 07/20 11:27
lovepork:還是你支持同性戀這件事情? 你講了那麼多 結論是什麼? 07/20 11:28
結論是就目前證據而言,A大沒有歧視同性戀。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1:31)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1:34)
lovepork:你對於各種議題的結論弄個表讓大家知道你的立場就好 07/20 11:31
cat1224:喔! 07/20 11:33
lovepork:你的結論不代表別人認同 別人不認同你就一直要鬧下去? 07/20 11:34
別人不認同我也沒辦法,但是如果別人試圖證明我錯。 我就打算證明我沒錯。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1:35)
lovesickness:你的認識論跟當代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更不用說性別研究 07/20 11:38
lovesickness:或女性主義思潮)的認識論有相當大的出入 07/20 11:38
其實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alien01:你證明了A沒有歧視,但他被嚴重檢討、不被認同是事實; 07/20 11:39
alien01:你證明了自己沒錯,但你不被喜歡、受排擠也是事實; 07/20 11:39
alien01:這兩件事其實一樣,說的話就算再正確,但是沒人認同想聽 07/20 11:40
alien01:那你到底是為了什麼而說話的? 07/20 11:40
為了把事實還全,還原被抹黑的偽事實。
Halve:推樓上A大 07/20 11:42
CHRISTINAYEN:特別來看一下 結果第一論點1樓點出的東西就解釋不清 07/20 11:44
CHRISTINAYEN:加油 好嗎 07/20 11:45
喔?
roxas:他說語言 你談科學事實 從一開始就打哈哈 07/20 11:45
roxas:你這篇後續的論點還有哪裡站的住腳? 07/20 11:46
他說語言的脈絡是什麼?這串看完再來說我打哈哈。 一開始是為了判斷歧視,然後我在某篇論述中,提出不正常這詞彙是中立的。 然後這個點就一直被戰到現在戰到見樹不見林。 反而把語言當成主軸在討論 其實最原先要探究的,是歧視阿XDDD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1:50)
Machadango:http://goo.gl/WkYnB 這篇文章寫得很好,希望你看得懂 07/20 11:48
感謝指教,我有空看看。S
lovepork:別人不認同 "A大沒有歧視同性戀" ,你就一直要鬧下去? 07/20 11:49
為什麼說我鬧?不同意就是鬧?
lovepork:難道別人沒有他們自己對於議題的意見和看法? 07/20 11:49
有阿所以呢?我又沒說他們的看法錯, 可以不認同我,但說我錯是兩回事。 舉個例子,您不認同我的發文行為吧? 但如果違反版規可稱為錯。 就目前而言,即便您不認同,但我沒錯。 我可以接受不被認同阿@@" 不能接受的是被說錯,被亂扣帽子可以澄清吧?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1:53)
shinome:你的事實就是無視現況硬要拿沒關係的東西顧左右而言他 07/20 11:54
有關係阿
shinome:在談歧視之前先去重念小學吧! 07/20 11:54
小學不收喔~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1:55)
lovepork:你用了很多辨證方法去證明你自己的立場戰的住腳 07/20 11:55
感謝您這部分的認同
lovepork:但是關於a大有沒有歧視同性戀這件事大家已經有了心證 07/20 11:56
lovepork:你去查了很多定義或是使用邏輯關係 也沒辦法改變別人心證 07/20 11:56
我不會試圖改變別人的心證,我只需要還原事實就夠了。 我不會試圖改變、教育別人的價值觀。
lovepork: 頂多就是覺得你在強詞奪理罷了.... 07/20 11:57
那是個人感受,我不介意。
cyijiun:其實因為F的邏輯跟一般人不太一樣 基本上跟他沒辦法爭論 07/20 11:57
cyijiun:對錯 因為雙方根本不是在同一條基準點上 07/20 11:58
lovepork:就算a沒有歧視同性戀 她對同性戀者就是極度不友善是事實 07/20 11:58
我同意
cyijiun:也許這就是一連串各說各話的主因 看完之後的感想 07/20 11:59
喔喔
lovepork:然後你除了a同性戀事件 你對於其他議題也是使用相同套路 07/20 11:59
lovepork:反正先選邊 然後不停用邏輯辨正和定義去攻擊別人的立場 07/20 12:00
我可沒攻擊別人的立場,請仔細看文。 這或許是您個人觀感所造成的誤判。 我只有防守自己的立場, 洪仲丘事件:我也說軍方有錯 本次事件:我也說A大的確傷人。 都同意了哪來的攻擊別人立場啦= = 我是在捍衛自己的立場好嗎?是別人來攻擊我的立場,試圖說我錯。 我才防守的。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2:04)
lovepork:你這個或許是辯論方法的實現 但並不是本版的宗旨啊 07/20 12:01
lovepork:別人持有特定立場或心證是肇因他們個人感受和人生經驗 07/20 12:01
我尊重阿
lovepork:跟什麼邏輯對錯或是定義問題根本沒關係 根本沒人知道 07/20 12:02
lovepork:你在幹什麼 難道以後大家討論個項議題你都要這種態度討論 07/20 12:02
不用阿 L大您可能還沒辦法理解我所在意的與尊重的 兩句話: 我覺得A在歧視同性戀<===這我就說我覺得沒有而已 A在歧視同性戀<===這我會跳出來用力反駁 看到差別了嗎? 一個是表達感受,另一個是認定事實。 感受本來就有表達的自由,我會尊重阿@@" 而或許原本只是想表達感受,結果用成判定事實的說法。 然後怪我誤判都沒尊重別人感受,不是我的錯吧? 如果您認為我是在胡說八道 可以去找看看我有沒有反駁過別人的感受? 我反駁的是論點,是無根據的認定事實。
ERAJIer:看錯嚇一跳,還以為原PO不被小學收;原來是看錯啊(爆 07/20 12:02
XDDD 哪個小學收我這老頭
lovepork:那女孩版還是女孩版嗎? 07/20 12:03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2:09)
lovepork: 事實? 你又不是法官 憑什麼你說的才是事實? 07/20 12:06
同理,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反駁的原因。 憑什麼因為有人這樣說,A大歧視就成為了事實? 這是對其人格的抹黑。
lovepork:還原事實 請問你有在場嗎? 還是你是鍵盤檢察官? 07/20 12:07
所以我僅就有證據部分判斷阿 我不是鍵盤檢察官,鄉民也不是法官。 憑什麼判定A大歧視是個事實?
lovepork: 不要以為沒人可以糾正你 你就可以一直這樣胡鬧... 07/20 12:08
你是法官?你是檢察官? 你憑什麼判定我胡鬧? 我看不慣的就是這種說法,你覺得我鬧版,我不會理你,你要怎麼覺得我都無所謂。 你認定我鬧版是事實,然後用文字宣揚,造成三人成虎的效應。 導致更多人認定我鬧版,這種抹黑我就無法接受。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2:12)
cyijiun:那就無法接受啊 你的行為也是很多人無法接受啊 07/20 12:14
imss:你們吵的大家頭好大啊 呼叫版主!!!! 07/20 12:14
cyijiun:而且你放心 認定你鬧版的人不會是因為L大的關係 07/20 12:14
認定我鬧板不代表我真的鬧版。
cyijiun:至於是誰讓人覺得你鬧版 基本上大家心裡都清楚吧 07/20 12:15
要怎麼覺得我不介意,不要當成事實就好。
cyijiun:我反而覺得你有點在抹黑L大 他可不是製造啥三人成虎的人 07/20 12:16
看你從什麼時間點切入囉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2:23)
cyijiun:我只說認定你鬧版 沒說你真的還假的鬧版啊 扯那那去幹嘛 07/20 12:25
所以我是不是說不介意了?
cyijiun:我根本不在乎你介不介意 我在乎的是L大被你說三人成虎 07/20 12:26
你能在乎L大有沒有被抹黑 我就不能在乎A大? 能理解我回文的用意了?
hnini:唉我學生放暑假也沒像你那麼閒,多出門走走別整天在電腦前好 07/20 12:27
找個可以在電腦前的工作就好啦
hnini:嗎 07/20 12:27
謝建議,我在上班走不開。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2:29)
Machadango:文章不長的,你看了沒… 07/20 12:27
看了謝謝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2:29)
cyijiun:再說了 別人有腦子會判斷 一人就可煽動他人 你還滿小看 07/20 12:29
cyijiun:他人的判斷能力的說 07/20 12:29
謠言止於智者... 可是哪來這麼多智者= = 我都不覺得我是了,我只能盡可能地效法。
cyijiun:我沒有說你不能在乎A大啊 你真的很奇怪欸 幹嘛一直講我講 07/20 12:30
我知道你沒有說阿,為什麼你會這樣回應? 有沒有發現用邏輯推理人之常情? 因我我問你,我不能在乎A大嗎? 你用邏輯詮釋了這句話,得到:我認為你反對在乎A大。 這一個假事實,才這樣回應。
cyijiun:得來反駁我???? 07/20 12:30
看一下我簽名檔,矛盾。 我利用你所說的反駁你讓你自相矛盾。
cyijiun:少打一個字 我沒講的 07/20 12:31
tomcoollee:自我感覺良好 = = 07/20 12:32
cyijiun:另外我想問你到底不介意什麼? 別人有無認定你鬧版? 07/20 12:33
cyijiun:你到底介意什麼? 別人有無把你鬧版當作事實? 07/20 12:33
cyijiun:還是說你不介意別人覺得你鬧版 但你介意別人把你鬧版當事 07/20 12:35
第三句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2:40)
cyijiun:實? 07/20 12:35
tomcoollee:女版魯蛇,你不是真理,沒資格跟別人講甚麼叫真理 07/20 12:36
tomcoollee:再來我們也沒說自己是真理,我們只是真實的表達感受 07/20 12:38
我知道阿,這就是為什麼可以爭這麼久。 我在談事實,另一方在談感受。 如果有一邊無法接受另一邊的存在,就不會平息。 我接受A大傷害人的說法,我接受另一方表達感受。 但是今天是另一方不能接受我不承認A大有歧視 試圖改變我的看法才沒完沒了 我有試圖改變誰對A大的感受嗎?沒有吧?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2:43)
tomcoollee:FinalAce:回原PO大,是不符合聯合國的定義,不是不符合 07/20 12:42
cyijiun:干我屁事啊XDDD 你用你認定的假事實來反駁我哦 07/20 12:42
關鍵就在於,我根本沒有反駁你啊@@" 能發現神奇的地方了嗎? 明明我沒反駁你,你卻認定我在反駁你這假事實 就像剛剛的假事實一樣 很多時間都浪費在這種腦補上
tomcoollee:我的。 07/20 12:42
tomcoollee:FinalAce:如果按照我的定義,他這樣就是歧視了@@" 07/20 12:42
cyijiun:那是你認定錯誤吧 乾我屁事啊....你要反駁我什麼 07/20 12:43
沒反駁你阿XD 你是不是當成我在反駁你了?
tomcoollee: ^^^^^^^^^^^^^^^^^^^^^^^^^^^^^^^^^^^^^^ 07/20 12:43
tomcoollee:FinalAce大自己說跟大家一樣認為A大歧視,然後把聯合國 07/20 12:44
tomcoollee:拉出來,也把定義、辭典拉出來說嘴,明明自己就不是這 07/20 12:44
所以我一直強調,我認為歧視的判定不能用主觀方法判定。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2:48)
cyijiun:你怎麼判斷別人覺得你鬧版時 到底覺得這是事實還是虛假? 07/20 12:45
看有沒有試圖水桶阿@@"
tomcoollee:樣想,你自己都認為A大在歧視,還想說服大家認為他沒有 07/20 12:45
tomcoollee:? 根本自打嘴巴 07/20 12:45
這不是自打嘴巴,。 如果用主觀的角度看待,我認為是歧視,但A大自己不認為。 說明了主觀判斷結果根本不準確,會有不同結果。 因此證明了主觀判斷的不適用。 因此才要用客觀的角度判斷
cyijiun:還有 你總不能用你的邏輯來判斷我沒說過也不認為如此的事 07/20 12:46
cyijiun:來回應我 並且藉口這是人之常情吧 07/20 12:46
我有這樣嗎?
tomcoollee:從你說出你跟大家都一樣都認為A大在歧視同性戀後,你就 07/20 12:47
lovepork:你好像把自己想像的太偉大了..大家不care你認為誰歧視 07/20 12:47
不在意那很好啊
tomcoollee:可以不要再繼續廢話了!!!因為你跟我們的看法一樣= = 07/20 12:47
lovepork:大家care是你跑來針對每個議題都要參一咖把版面弄得很亂 07/20 12:49
那我也沒辦法啊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2:53)
tomcoollee:你跟我們在A大這件事情的看法上並沒有不同,請不要把客 07/20 12:50
tomcoollee:觀的聯合國拉出來跟你同一邊!!! 07/20 12:50
tomcoollee:你已經都說自己主觀的想法跟我們一樣,說同性戀不正常 07/20 12:51
tomcoollee:是有歧視的意味,那你就沒有例說服大家這不是在歧視了! 07/20 12:52
tomcoollee: ^立場 07/20 12:52
如果用主觀的角度看待,我認為是歧視,但A大自己不認為。 說明了主觀判斷結果根本不準確,會有不同結果。 因此證明了主觀判斷的不適用。 因此才要用客觀的角度判斷 ==== 電影末日Z戰裡提及「第十個人」法則,倘若前面九個人的意見一致,第十個人就有義務 就各種理由去反對它。在社會心理學上這是一種避免「團體迷思」的設計。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2:58)
tomcoollee:=========你自己都認為歧視了======================== 07/20 12:55
tomcoollee:============還想說服大家這不是歧視================= 07/20 12:55
tomcoollee:==============明顯的沒有說服力也沒有立場=========== 07/20 12:55
tomcoollee:================典型的拿石頭砸自己腳=============== 07/20 12:55
tomcoollee:=====================也是典型的模糊焦點============ 07/20 12:56
tomcoollee:為什麼你說你的客觀就是客觀 <--- 你主觀都不這樣想了 07/20 12:57
如果用主觀的角度看待,我認為是歧視,但A大自己不認為。 說明了主觀判斷結果根本不準確,會有不同結果。 因此證明了主觀判斷的不適用。 因此才要用客觀的角度判斷
cyijiun:不對吧 認定你鬧版是事實的人不一定會說出要你水桶 07/20 12:57
嗯啊,但是我不想被水桶阿。
tomcoollee:==============重申一次,你跟我們主觀想法一樣======= 07/20 12:58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00)
tomcoollee:============沒有立場說服大家什麼是客觀============= 07/20 12:58
cyijiun:你沒反駁我那你在做什麼 那為何又要拿不相關的事情來對我 07/20 12:58
cyijiun:說? 07/20 12:58
所以你現在為什麼持續推文? 或許背後意義很像
cyijiun:另外 認定你鬧版的人 在啥情況下 會認為你鬧版不是事實? 07/20 12:59
問他們囉@@"
tomcoollee:============你跟我們想法一樣根本無法反駁喔 ^.< 07/20 13:0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0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01)
tomcoollee:============她媽根本鬼畫連篇,那我來舉個例子======= 07/20 13:01
喔我媽怎樣礙到你?
cyijiun:簡單來說 你的假事實到底干我什麼事 07/20 13:01
那是你的假事實,不是我的阿@@" 拉回去看,乖。
tomcoollee:===============你不是最愛舉例子了嗎================ 07/20 13:01
你舉例失敗了...
tomcoollee:=================今天我打你一拳==================== 07/20 13:01
cyijiun:我持續推文本來是在講L大的事情 但你卻拿假事實來回應我 07/20 13:01
那是你啊@@"
tomcoollee:===============我覺得這拳很痛,但你說不痛========== 07/20 13:02
cyijiun:說這不是反駁 卻反問我為何你不能在乎A大 07/20 13:02
反問代表反駁?
tomcoollee:====也就是你所謂的主觀判斷不準確而導致的不同結果=== 07/20 13:03
看懂再來
remainswind:純粹是為了反駁有歧視而反駁啊,難怪只能抓著字典回應 07/20 13:03
看懂再來
cyijiun:你想不想水桶是另一回事 但認為你鬧版跟認為你鬧版並覺得 07/20 13:03
tomcoollee:===========所以你的結論:這拳不能說痛============== 07/20 13:03
cyijiun:這是事實的人 我很想知道這兩種人到底有啥差異XD 07/20 13:04
你可以去調查一下,請他們站在面前給你看看有什麼差異。
tomcoollee:============問題是這拳根本不是打在你身上阿========= 07/20 13:04
tomcoollee:================所以某些時候主觀的判斷反而客觀===== 07/20 13:05
cyijiun:我只想說這兩種人跟本就是同一種吧 你根本就介意認定你 07/20 13:05
cyijiun:鬧版的人吧? 07/20 13:05
我們前面提到的,覺得我鬧版、認定我鬧版。 有所差異,看清楚再來。
tomcoollee:===========完全推翻你的論點 ^.< =================== 07/20 13:05
精神勝利法?
tomcoollee:============請以定義何謂客觀的角度?=============== 07/20 13:08
tomcoollee:=====請回答:已經有主觀認知的人有資格定義客觀嗎?== 07/20 13:09
tomcoollee:=======你的主觀認知就是: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3:09
tomcoollee:=========還想說服大家從客觀來看這不是歧視========== 07/20 13:09
tomcoollee:============根本球員兼裁判========================= 07/20 13:10
remainswind:有笑有推,原來F你根本不知所云。 07/20 13:1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12)
tomcoollee:============FinalAce大大嘴巴好腫喔 ^.< ============ 07/20 13:12
tomcoollee:============FinalAce大大嘴巴好腫喔 ^.< ============ 07/20 13:12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17)
tomcoollee:=====請問我打你一拳,這拳痛不痛,誰說算客觀?====== 07/20 13:14
tomcoollee:=====請問我打你一拳,這拳痛不痛,誰說算客觀?====== 07/20 13:14
tomcoollee:=====請問我打你一拳,這拳痛不痛,誰說算客觀?====== 07/20 13:14
tomcoollee:==FinalAce:客觀就是不管換成誰來看,結果都是一樣的== 07/20 13:16
tomcoollee:==FinalAce:客觀就是不管換成誰來看,結果都是一樣的== 07/20 13:16
tomcoollee:==FinalAce:客觀就是不管換成誰來看,結果都是一樣的== 07/20 13:17
舉例失敗,乖,真的要看懂再來。
cyijiun:假事實的本來就是你 討論A大跟我所要論及的東西到底有啥 07/20 13:17
cyijiun:關係???? 07/20 13:17
是你不是我@@"
tomcoollee:===問題是:有沒有歧視,不可能存在大家都一樣的看法== 07/20 13:18
可以有客觀的判定方法,所以就說了看懂再來。 不是在討論看法,而是判定方法。 難怪你前面舉例會失敗,要看懂真的= =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19)
tomcoollee:===問題是:有沒有歧視,不可能存在大家都一樣的看法== 07/20 13:18
tomcoollee:===問題是:有沒有歧視,不可能存在大家都一樣的看法== 07/20 13:18
tomcoollee:因此就有沒有歧視這件事來講,不存在FinalAce大的客觀 07/20 13:19
tomcoollee:因此就有沒有歧視這件事來講,不存在FinalAce大的客觀 07/20 13:20
tomcoollee:因此就有沒有歧視這件事來講,不存在FinalAce大的客觀 07/20 13:2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22)
tomcoollee:============根本不敢回應打他臉的推文 XDDD========== 07/20 13:21
tomcoollee:============根本不敢回應打他臉的推文 XDDD========== 07/20 13:21
tomcoollee:============根本不敢回應打他臉的推文 XDDD========== 07/20 13:21
tomcoollee:=====請問我打你一拳,這拳痛不痛,誰說算客觀?====== 07/20 13:21
tomcoollee:=====請問我打你一拳,這拳痛不痛,誰說算客觀?====== 07/20 13:22
tomcoollee:=====請問我打你一拳,這拳痛不痛,誰說算客觀?====== 07/20 13:22
痛不痛是感受,就像A大歧視案例中聽到「不正常」的感受。 而判定到底是否有歧視,要有個判定的方法,方法可以是客觀的。 感受才是主觀的。
tomcoollee:==FinalAce:客觀就是不管換成誰來看,結果都是一樣的== 07/20 13:22
tomcoollee:==FinalAce:客觀就是不管換成誰來看,結果都是一樣的== 07/20 13:22
對,所以如果有客觀的方法,例如你打人的例子。 要判斷到底有沒有打人的行為,不管誰來判斷結果都會一樣說:喔!你有打人。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25)
tomcoollee:==FinalAce:客觀就是不管換成誰來看,結果都是一樣的== 07/20 13:22
tomcoollee:問題是:有沒有歧視,不可能存在大家都一樣的判定方法 07/20 13:23
tomcoollee:問題是:有沒有歧視,不可能存在大家都一樣的判定方法Y 07/20 13:24
可以有客觀的判定方法阿
irene668:同性戀這個詞給來帶來的感受是如何又怎樣 還有什麼客不 07/20 13:24
irene668:客觀的同性戀喔 重點是不正常這個詞給人帶來的感受 07/20 13:24
看懂再來啦~
tomcoollee: 這麼愛玩文字遊戲就陪你玩 ^.< ^^^^^^^^ 07/20 13:25
可惜你玩失敗了@@"
irene668:你對100個人說你不正常 那100個人會認為你是正常人嗎 07/20 13:25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26)
tomcoollee:==FinalAce:客觀就是不管換成誰來看,結果都是一樣的== 07/20 13:25
irene668:那100個人會覺得你莫名其妙 如果100個人裡面有特定族群 07/20 13:26
irene668:他們本身就已經被社會眼光壓迫 自己說不定都很自卑 07/20 13:26
tomcoollee:==痛或不痛,歧視或沒歧視,本來就是從人的感受得來的= 07/20 13:27
tomcoollee:==痛或不痛,歧視或沒歧視,本來就是從人的感受得來的= 07/20 13:27
tomcoollee:==痛或不痛,歧視或沒歧視,本來就是從人的感受得來的= 07/20 13:27
tomcoollee:==痛或不痛,歧視或沒歧視,本來就是從人的感受得來的= 07/20 13:27
哈哈哈哈哈,痛不痛是感受。 有沒有歧視是行為。 你把行為當成感受? 真的看懂再來很難嗎XD
tomcoollee:=====被人家打了一拳還要去查字典才知道痛不痛 XDDD == 07/20 13:28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29)
tomcoollee:=====被人家打了一拳還要去查字典才知道痛不痛 XDDD == 07/20 13:28
tomcoollee:=====被人家打了一拳還要去查字典才知道痛不痛 XDDD == 07/20 13:28
有辦法分辨行為跟感受的差別嗎? 沒辦法的話我想我們可能連討論的工具「語言」都不一樣了。 那是沒辦法跟您討論的喔^^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30)
heartchins:也許講得有條有理,但是你也不必酸別人不會查字典,你 07/20 13:29
看不慣態度嗎?對方啥態度我就啥態度阿@@"
tomcoollee:===硬是要把一種真實的感受來拿你所謂的客觀去判定?== 07/20 13:30
tomcoollee:===硬是要把一種真實的感受來拿你所謂的客觀去判定?== 07/20 13:30
tomcoollee:===硬是要把一種真實的感受來拿你所謂的客觀去判定?== 07/20 13:30
有辦法分辨行為跟感受的差別嗎? 沒辦法的話我想我們可能連討論的工具「語言」都不一樣了。 那是沒辦法跟您討論的喔^^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31)
irene668:講別人不正常不是種行為喔 07/20 13:30
是行為,但不是「不公平」的對待行為。 歧視需要符合不公平的對待,定義這串某篇我發的文裡面有。
tomcoollee:=大家FinalAce說了喔:歧視是行為不能當成一個人感受喔= 07/20 13:31
tomcoollee:=大家FinalAce說了喔:歧視是行為不能當成一個人感受喔= 07/20 13:32
tomcoollee:=大家FinalAce說了喔:歧視是行為不能當成一個人感受喔= 07/20 13:32
tomcoollee:=大家FinalAce說了喔:歧視是行為不能當成一個人感受喔= 07/20 13:32
我沒這樣說@@"
tomcoollee:==============我覺得被歧視了不能說是感受喔========= 07/20 13:33
為什麼你會用個「被」字?說明了你也知道歧視是個行為。 你會說你「被」痛了? 還是會說你「被」難過了? 歧視本來就不是一種感受,是行為阿@@"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35)
tomcoollee:==============我覺得被歧視了不能說是感受喔========= 07/20 13:33
tomcoollee:==============我覺得被歧視了不能說是感受喔========= 07/20 13:33
tomcoollee:==============我覺得被歧視了不能說是感受喔========= 07/20 13:33
tomcoollee:=========請解釋、定義:行為跟感受的差別?========== 07/20 13:35
tomcoollee:=========請解釋、定義:行為跟感受的差別?========== 07/20 13:35
tomcoollee:=========請解釋、定義:行為跟感受的差別?========== 07/20 13:35
不要~求我啊~說拜託^_^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35)
tomcoollee:==================哈哈 不會定義吼,再囂張阿======== 07/20 13:37
tomcoollee:==================哈哈 不會定義吼,再囂張阿======== 07/20 13:37
tomcoollee:==================哈哈 不會定義吼,再囂張阿======== 07/20 13:37
tomcoollee:==================哈哈 不會定義吼,再囂張阿======== 07/20 13:37
想要我定義嗎?求我啊~說拜託^_^
tomcoollee:你說你沒這樣說,那我問你,歧視可不可以當個人的感受? 07/20 13:39
歧視不能被拿來當感受,可以拿來當產生感受的理由。 挨揍能不能拿來當感受?你會說「我覺得我好挨揍喔」這樣的話嗎? 行為是不能拿來當感受用的 但是可以拿來當產生感受的理由 你可以說「因為我挨揍所以我好痛」 你有挨揍的行為,才有痛的感受。 行為跟感受,你分清楚了嗎^^?
tomcoollee:說你沒這樣說,那我問你,歧視可不可以當個人的感受? 07/20 13:39
tomcoollee:說你沒這樣說,那我問你,歧視可不可以當個人的感受? 07/20 13:39
tomcoollee:說你沒這樣說,那我問你,歧視可不可以當個人的感受? 07/20 13:39
我前面回答過你了。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42)
irene668:公平:不偏私 偏見:不公平或固執的見解。 07/20 13:40
irene668:你說A大有偏見 那他就是有不公平的見解 07/20 13:40
有看到「或」嗎?
irene668:他對同為一個正常人卻有他不是正常人的見解 07/20 13:41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42)
irene668:請問對一個正常人而言 他的公平何在? 07/20 13:43
tomcoollee:(前面)FinlAce:我沒這樣說@@"(後面)我前面回答過你了。 07/20 13:45
tomcoollee:(前面)FinlAce:我沒這樣說@@"(後面)我前面回答過你了。 07/20 13:46
tomcoollee:(前面)FinlAce:我沒這樣說@@"(後面)我前面回答過你了。 07/20 13:46
tomcoollee:=================根本自相矛盾阿==================== 07/20 13:46
tomcoollee:=================根本自相矛盾阿==================== 07/20 13:46
tomcoollee:=================根本自相矛盾阿==================== 07/20 13:46
乖,想要吃倘堂嗎?來給你吃,不要大吵大鬧喔~~^_^ 歧視不能被拿來當感受,可以拿來當產生感受的理由。 挨揍能不能拿來當感受?你會說「我覺得我好挨揍喔」這樣的話嗎? 行為是不能拿來當感受用的 但是可以拿來當產生感受的理由 你可以說「因為我挨揍所以我好痛」 你有挨揍的行為,才有痛的感受。 行為跟感受,你分清楚了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3:49)
tomcoollee:Final:判定有沒有歧視需要依賴定義,感覺是無判斷出來 07/20 14:02
tomcoollee:Final:判定有沒有歧視需要依賴定義,感覺是無判斷出來 07/20 14:02
tomcoollee:Final:判定有沒有歧視需要依賴定義,感覺是無判斷出來 07/20 14:02
tomcoollee:=======那請問你的主觀為何會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03
tomcoollee:=======那請問你的主觀為何會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03
tomcoollee:=======那請問你的主觀為何會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03
tomcoollee:==========你自己都可以判斷出來了,還說無法判斷===== 07/20 14:04
tomcoollee:==========你自己都可以判斷出來了,還說無法判斷===== 07/20 14:04
tomcoollee:==========你自己都可以判斷出來了,還說無法判斷===== 07/20 14:04
tomcoollee:====你倒是說說你是怎麼主觀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11
tomcoollee:====你倒是說說你是怎麼主觀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11
tomcoollee:====你倒是說說你是怎麼主觀認定A大在歧視同性戀?==== 07/20 14:12
tomcoollee:Final:我用聯合國的定義作為客觀標準,判斷出A的言論不 07/20 14:22
tomcoollee:符定義,不是歧視。<---F大對聯合國版本定義的詮釋方法 07/20 14:23
tomcoollee: 仍然是他自己的主觀意見, 07/20 14:23
tomcoollee: 用主觀詮釋客觀文字,得出的仍然是主觀 07/20 14:24
tomcoollee: 解釋,因此不能作為判定標準。 07/20 14:24
子虛烏有,您補過頭了。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4:32)
tomcoollee:=========自己說不過就說子虛烏有 XDDD ============== 07/20 14:34
tomcoollee:=========自己說不過就說子虛烏有 XDDD ============== 07/20 14:34
tomcoollee:=========自己說不過就說子虛烏有 XDDD ============== 07/20 14:34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14:39)
tomcoollee:==========說不過就FinalAce:喔 XDDD =============== 07/20 14:41
tomcoollee:==========說不過就FinalAce:喔 XDDD =============== 07/20 14:41
tomcoollee:==========說不過就FinalAce:喔 XDDD =============== 07/20 14:41
F1orence:幹 屎尿真多 07/20 16:17
cvoa1026:不認同你的言語,都自動被你歸類是假象 嘖。 07/20 16:51
GunsNRoses:你講完了沒 隆哩耶毛 07/20 17:40
uglytruth:這篇的確也是中肯,但是F大後面的推文已經有情緒 07/20 18:58
joyjcc:前面算中肯,後面比較像是被激到,帶有情緒性 07/20 19:12
joyjcc:某些人在指責對方的同時請記得自己不要犯版規 07/20 19:13
kelly096k:end 07/20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