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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覺得原標題和內容還是有差距 標題講得是「典型犯罪行為發生」的時間點 但內文好像是討論「犯罪準備發生」那個時期 前者的話 情緒難過是必然的,但盡可能地記住犯罪者特徵 越私密處的部位越好 多看新聞便會知道, 當被害者越有辦法在法庭上陳述旁人難以觀察的隱密特徵 法官越能相信對方有做出逾矩的行為 後者的話 看到不少人說「踢蛋蛋」 不能說外生殖器不是男性的弱點啦 如果可以順利命中,對方不只無法「回血」,是直接躺平 甚至還可以造成日後勃起陰影(但不代表不會性侵) 但這個超致命的弱點,哪能說踢中就踢中 有相當距離且緊急的情況,除非腿夠長或有特別練習 否則要踢中那個點,還真的需要技巧 假如是距離很近,也只剩一瞬間的機會 以前上課時,老師有提過幾個攻擊效果也許沒有那麼強 但命中率高一些的位置,當成除了攻擊外生殖器,可以選擇的部位 1.眼睛 當然對方身高太高且有戴眼鏡之類的東西,就比較難攻擊 攻擊方式是食指和中指成勾,往對方眼窩抓去 記得不是戳到眼珠即可,是要帶有「挖」的動作 2.喉結 這部分對男性其實也是很致命, 缺點如第一項,可能有身高差距的問題 有些男性的喉結也不甚明顯 攻擊方式是用拳頭往喉結用力打下去, 記得這一擊要有把對方氣管打凹的決心 3.小拇指 這地方要攻擊必須稍有策略 先虛以委蛇降低對方戒心 再找一些方式,譬如假裝撒嬌地撥開對方手指 接著狠狠地把對方手指往手背扳 此刻也請記得,要有把對方小指拗斷的決心 可能還是會有鄉民反駁:哪有那麼簡單云云 我也覺得稍有難度, 但這已經是挑出人體最脆弱的幾個部位當成攻擊目標 如果有更強大、更有效的防禦招式,就請發表高見造福板友了 另外,防狼噴霧之類的武器,通常那類攻擊性的器具, 往往會變成犯罪者反制受害者的物品 所以學好一些自我防衛的招式還是比較管用 ※ 引述《SeedDgas (雷姆是誰?)》之銘言: : 以前有句話叫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 不管你做什麼決定,遇到這種事情都很不好 : 最好的做法是別讓自己別陷入這種必須選擇咖哩口味大便或大便口味咖哩的窘境 : 不過很可惜的,現在流行的是不能檢討被害人 : 一切討論怎麼避免的行為都因為太政治不正確而不准說 : 所以我也不知道你要是遇到強暴該怎麼辦,因為講了就是在檢討了,自求多福吧 : 要是有個人走過去笑笑的對你說【這是搶劫,把身上的錢全部交出來】 : 然後你也笑笑的跟他說【好喔,我身上只有三千全給你了】 : 事後不報警就算了兩人還一起去西堤共進晚餐,回家甚至line他今晚很開心謝謝招待 : 相信我,這樣不管是誰聽到你說被搶大概都會覺得黑人問號 : 其他就不多說了啦,我只能講事情不能只看一面 : 自由心證的程度越高,亂搞的機率就越大 : 而且看你推文這句就很清楚了 : 【但我認為應往對方負舉證責任證明沒有違反意願】 : 都已經有罪推論了還講什麼,乾脆把看不爽的都先抓去關再要他們自證無罪好了 其實有時候常人討論事情就會有邏輯謬誤 「勸阻他人不要到某些可能具有高危險性的場所以避免危難」 不等於 「發生危難者,找出千百個理由說她活該,因為她做出某些動作」 一個是還沒發生者,提出建議,讓大家能免則免 如果真的不行,就是必須要去該高風險地區,那就要更提高警覺 不幸發生遭受侵害之事,當然還是要處罰侵害者 後者即為標準檢討受害者,已經受害,卻要被檢討種種作為 兩者還是有相當差異吧...... 換個例子 爸媽提醒小朋友不要靠近火爐,會被燙傷 這樣等於 「惡質父母檢討被火爐燙傷的小朋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32.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3118072.A.C1F.html
mono5566: 是,你仇女(我先幫忙說完) 04/25 19:05
jameshcm: 可惡,被一樓搶先了 04/25 19:06
我覺得某篇推文講得很好: 男性也可能受到暴力事件的侵害,只是侵害的類型可能不同 所以我並非出於「檢討受害者」的立場出發 而是覺得某些可能具有高風險的場所 不得不去也必須提高警覺
twmarstw7758: 其實不是有差異吧,是你勸不要去會被扣帽子 04/25 19:08
還有個法律學界的高端女性,一頂大帽子立刻扣下來 抱歉 「被強暴」不只女性會發生,男性也有 用刻板印象認為只有女性會被怎樣 不也是種歧視? 再進一步講 討論避免「被強暴」是「保護女生」? 比較多的想法還是要不分性別地提醒板友「保護自己」吧
DenTisGirl: 重點是說活該吧 04/25 19:13
twmarstw7758: 就像男生勸男生不要幹嘛,對方去發生了什麼事,男 04/25 19:14
twmarstw7758: 生照樣會笑他 04/25 19:14
DenTisGirl: 原PO下方的舉例應該是講了之後 小孩被燙傷父母嘲笑 04/25 19:15
我對妳這種討論方式很無言
iron999: 原原po根本不是要認真討論被強暴該怎麼辦啊。她只是要說 04/25 19:16
iron999: 服大家,只要女生告男生強制性交法官就要採信,社會輿論 04/25 19:16
iron999: 不得臆測女生是否仙人跳 04/25 19:16
venus56: 結果防禦過當 反而被吉 04/25 19:16
對方倒下後 不要再補上一腳就沒有防禦過當的問題
chungrew: 我以前的體育老師教女生防身術 有一招最簡單的 04/25 19:16
chungrew: 就是把那種金屬做的 前面有銳角的鑰匙夾在手指指縫 04/25 19:17
twmarstw7758: 我今天看到朋友分享的新聞,然後她說她不懂這樣是好 04/25 19:18
twmarstw7758: 朋友嗎? 04/25 19:18
chungrew: 然後妳往對方的眼睛和喉結反擊 像這篇說的弱點一樣 04/25 19:18
twmarstw7758: https://goo.gl/4Pv6Zv 04/25 19:18
chungrew: 只要妳能戳中 對方立刻非死即殘 或者失明或者死亡 04/25 19:18
twmarstw7758: 然後我就回她好朋友才這樣 04/25 19:18
chungrew: 非常有效 如果緊要關頭確實可以使用 04/25 19:19
venus56: 不補腳好像有點難 ~"~ 04/25 19:19
mono5566: 是我覺得你談的再理性也沒用,激進自由女性人士還是會 04/25 19:21
mono5566: 扣你個"檢討被害者"的稱號 04/25 19:21
mono5566: 就算你的文從頭到尾沒有出現任何什麼活該剛好也一樣 04/25 19:22
SeedDgas的意思是「不要去高風險的場所」 結果一堆噓文把「非高風險場所」摻進來講 然後說SeedDgas檢討所有被性侵害者 WHAT?
venus56: 是說我以前的老師也教過鑰匙那招,殺傷力很強的一招 04/25 19:23
mono5566: 之前曾經有過一個女性性侵受害者上來發過類似的保護自己 04/25 19:23
mono5566: 文,也被噴走了 呵呵 04/25 19:23
twmarstw7758: 樓上,妳仇女 04/25 19:24
simdavid: 有沒有相關判決是真的造成強暴犯重傷害卻沒事的? 04/25 19:25
主張正當防衛後,還有期待可能性 欸..... 有點良知的法官也知道當情況危急的時候,縱使造成對方嚴重傷害也是難以避免 不然我也想不到有哪些「可以避免加害者二次攻擊卻不會讓他重傷」的正當防衛方式 尤其在雙方可能體型差異極大的情形
claymath: 我知道 傑哥 不要 04/25 19:26
啥鬼
lun2015: 感謝建議 04/25 19:26
finis: 刑法老師教的,車鑰匙直接插眼睛 04/25 19:27
finis: 抓住小指當抹布一樣擰斷(完全不能猶豫) 04/25 19:28
該不會是同一位老師 XDD
gracew0709: 你對女孩有什麼看法 04/25 19:33
claymath: https://youtu.be/COZIk_dhSK4 傑哥不要 這個啊 04/25 19:34
我是問你推那個文的用意
waloloo: 真的反擊但沒打倒下被打死比較合理 04/25 19:35
hchang186: 耳朵,其實女生用力也撕得下來,生理心理的衝擊都大( 04/25 19:38
hchang186: 高中請的自衛術老師(消防員)教的 04/25 19:38
Buge: 看來真的要有殺了對方的覺悟,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04/25 19:40
Nvil: 鼻梁 拳頭從下往上打 04/25 19:41
RaiGend0519: 咬下去撕裂他的肩膀 04/25 19:42
ecila: 那嚴重點 手腳都被綁住 是不是就無法反擊了 04/25 19:45
venus56: 可惜實際上遇到這種事時都嚇到無法動彈了 要反擊談何容易 04/25 19:47
RaiGend0519: 製造機會咬碎他動脈 04/25 19:47
creakcreak: 小指確實是脆弱又比較好攻擊的地方 04/25 19:47
chunglu: 還有打鼻子啊,但要我我肯定死命打他的頭。我寧願當場打 04/25 19:48
chunglu: 死他或打到他起不來然後被告也不要經歷這麼可怕的事 04/25 19:48
nalthax: Buge講到了之前為了保護孕妻把小偷弄死了的例子。老實說 04/25 19:50
我是覺得該案例有灰色地帶
Leonieye: 你文中強調尚未發生悲劇時,我們可以提倡要大家小心、降 04/25 19:50
Leonieye: 低風險。但是網路是公開的,在已經被性侵還有創傷的人, 04/25 19:50
nalthax: 這些防衛的行為都需要有相當的強度才會有效,所以以前常 04/25 19:50
Leonieye: 在看到留言「要好好保護自己」、「自己活該幹嘛走夜路」 04/25 19:50
nalthax: 常聽到反擊時被交代「要有把對方打死的覺悟」 04/25 19:50
Leonieye: 時這些話時,想到的是原來是我沒用、不夠好好保護我自己 04/25 19:50
Leonieye: ,所以是我活該、我怎麼這麼沒用。 04/25 19:50
Leonieye: 我當然知道你的話是善意的,但我想說一句善心的話還是有 04/25 19:50
Leonieye: 可能傷人。 04/25 19:50
這我認同 但很多時候,沒有特定對象卻要提防著所有面向,反倒可能讓想做的事情無法達成 你這想法又有點像: 「父親節、母親節不宜大肆慶祝,否則失恃、失怙者會很難受」
ovarbda: 風險高的定義在哪?還是發生事情的地方等於風險高?科科 04/25 19:56
我相信到了一定年齡,應該可以清楚地了解哪些公共場所常被爆出性侵 還有 不是高風險必然會發生,也不是說低風險處就必然安全 更不是說遭受侵害者就是他怎樣才會怎樣 而是有些地方除非必要,否則能免則免
nalthax: 因此在學這種生死交關的格鬥技時,應該沒有人會教「你在 04/25 19:57
nalthax: 生死交關時要手下留情」。此外如果你不用這種強度告誡別 04/25 19:57
nalthax: 人的話,其實一般沒有受過扎實訓練的人大概連三趴都使不 04/25 19:57
nalthax: 出來,就像地震大家都說要怎樣怎樣,但發生的時候大家都 04/25 19:57
nalthax: 先上PTT 04/25 19:57
simdavid: 高風險區域看警局公告會隨機盤查的地點是哪啊。比如說台 04/25 19:58
simdavid: 北轉運站 04/25 19:58
有些事情可以讓大家自己思考 講太明,只是被有心人士再拿來當話柄另開戰場 當了這麼久的鄉民,不會不知道這招
shaform: 如果每個受害者反擊時都有殺死對方的覺悟,久而久之 04/25 20:01
shaform: 加害者也就不敢加害了阿 @@! 04/25 20:01
shaform: 所以就算自己因為過當而被送進監獄,還是有幫到 04/25 20:01
shaform: 未來許許多多本來會變成受害者的人 04/25 20:01
holynight123: 謝謝分享! 04/25 20:04
Leonieye: 可是我們不會對失怙失恃的人說「活該」、「誰叫你要去那 04/25 20:06
Leonieye: 邊」、「怎麼不保護自己」等類似的話呀,失去父母也不會 04/25 20:06
Leonieye: 想成是自己的錯。 04/25 20:06
Leonieye: 另外補充我看過蠻多性侵新聞下面的留言,即便不乏像你想 04/25 20:06
Leonieye: 善意提醒的人,但參雜了ㄧ大堆剛剛我舉例的那些話後,整 04/25 20:06
Leonieye: 個會使受害者失焦。他不會去審視一個一個留言來看是誰說 04/25 20:06
Leonieye: 的。 04/25 20:06
你說的例子就是後者啊 檢討被害人啊...... 但我說的始終是「場所」問題 欸 我真的很不喜歡這種射完箭再畫靶的行為
saylove33: 邏輯應該是,兩者不等同但兩者都存在啊 04/25 20:06
前者是沒有特定對象,也沒有非議「人」 針對的部分是在「場所」,告知大家那裡可能會具有某種形式的風險 換言之,主體是「場所」 後者是針對「人」進行討論 主體是「人」
saylove33: 父母已經告知小孩要小心,但小孩還是貪玩而受傷,覺得 04/25 20:07
saylove33: 會被罵被檢討的啊 04/25 20:07
claymath: "男性也可能受到暴力事件的侵害,只是侵害的類型可能不 04/25 20:08
claymath: 同" <-根據這個推那句 04/25 20:08
mono5566: 這篇應該沒有對任何人喊話......這樣也不行喔 04/25 20:09
我就搞不懂為何主體是「場所」 某些人偷換概念成「主體是人」再批判「檢討受害者」
pablito61337: 換位思考 如果對方沒有失去行動能力下場只會更慘吧 04/25 20:10
pigggy: 催吐!最好把自己弄得全身都是嘔吐物,讓兇手瞬間失去性慾 04/25 20:11
如果有逛成人影片網站 看到有那種很匪夷所思的片 就不會覺得「把自己弄得很噁心」有辦法避免了
jetaime851: 看過特戰隊訓練的書 扯蛋蛋幾乎是最好的反擊了 雖然 04/25 20:19
jetaime851: 還是希望不要有用得上的機會 04/25 20:19
saylove33: 你這還是只是點出兩者的不同,而不是為什麼不能議論人 04/25 20:25
saylove33: 的行為阿。 04/25 20:25
saylove33: 好比父母指責孩子因危險行為而受傷,那並不只是在說這 04/25 20:28
saylove33: 個行為危險,也包含為什麼知道危險還要做?主體不同但 04/25 20:28
saylove33: 同時存在很難懂嗎? 04/25 20:28
1.我覺得被侵害者就是沒有必要被檢討 或者說,直接檢討他們無法改善任何事情,只是加重創傷 所以我為何還要討論被害人 2.各種被害人有各種可能被攻擊的理由, 想得到的、想不到的都有 所以什麼同時存在不存在 知道要討論的主體是什麼就單純討論該點 沒必要把一堆其他變項又加進來討論 縱使可能是存在同一時空環境
likeyousmile: 大部份強暴加害人都是被害人認識的親友唷。根據您說 04/25 20:32
likeyousmile: 的要避開危險,那請女生斷絕親友來往,只跟陌生人互 04/25 20:32
likeyousmile: 動 04/25 20:32
「高風險場所」和「非高風險場所」 或者說 「有危險但可以不去的地方」跟「不得不去的場所」 前者可以不要去就不要去 我有說「被強暴者」有「典型」? 又開始繞回我在檢討被害人了? 還有 我說了很多次了 「侵害他人者才是真正該被譴責者,但自己有辦法選擇離開危險的場所就盡量避免」
LacrimosaMus: 一堆人在喊檢討受害者的根本倒因為果 04/25 20:39
LacrimosaMus: 今天我跟朋友說“你騎車小心 遇到砂石車就讓一下” 04/25 20:39
LacrimosaMus: 難道是在批評機車的路權嗎?不是 我只是希望他平安 04/25 20:40
LacrimosaMus: 我家的拉布拉多都知道機車跟砂石車有平等路權 04/25 20:41
LacrimosaMus: 可是你機車肉包鐵就是弱勢 幹嘛跟他拚命? 04/25 20:41
twmarstw7758: 幫QQ 04/25 20:41
再舉個極端一點的例子 看到前方有兩群幫派份子要火拼,是要選擇走過去或繞路 我說不要走那條路,可能會被波及 變成 1.你是在檢討走過去的被害人嗎 2.你知道有很多傷害事件是在平常的路段也會遇到嗎 挖哩 我都不知道怎麼可以推演成那些問題了
canis831025: 我想說…其實這些防衛如果失敗,受害者可能更慘甚至 04/25 20:49
canis831025: 被滅口 04/25 20:49
canis831025: 我想原原PO想表達的應該是「是否賭上被滅口的可能性 04/25 20:49
canis831025: 以換取法官判定非合意」吧! 04/25 20:49
canis831025: 其實我也想知道…連「X歲小孩沒有說不」都能判定為合 04/25 20:49
canis831025: 意,那到底該如何說服法官這是非合意?如何說服法官 04/25 20:49
canis831025: 這不是仙人跳或講價失敗? 04/25 20:49
canis831025: 所以才覺得其實私下解決比告上法院好…至少比給現在 04/25 20:49
canis831025: 的台灣法官判還要好 04/25 20:49
canis831025: 很多方式都可以成為報復的手段…怎麼做就不好說了 04/25 20:49
LacrimosaMus: canis大 你說的X歲小孩案 看判決書會發現跟新聞完全 04/25 20:50
LacrimosaMus: 不一樣 法官的想法不是那樣的 04/25 20:51
我搞不太清楚是哪個案件 但是 基本上,低於16歲者,不用管被害者是否「合意」 刑法第227條 所以ca大舉的例好像怪怪的吧
LacrimosaMus: 抱歉我手邊東西太多趕不完 推薦你用司法部法學資料 04/25 20:51
LacrimosaMus: 系統打關鍵字看看 相信你會改觀的 04/25 20:52
LacrimosaMus: 但是台灣的性犯罪法規非常歪曲 漏洞一堆是真的 04/25 20:52
canis831025: Lac大,的確我沒有看過判決書,這真的只有看新聞 04/25 20:55
canis831025: 但是其實不只這些,很多判決其實都不太合理 04/25 20:55
canis831025: 我看完原文大概能理解原原PO的意思,只是不太懂為什 04/25 20:55
canis831025: 麼很多人要戰其他點 04/25 20:55
canis831025: 稍早我也跟男友討論了一下,男友是跟我說「保護自己 04/25 20:55
canis831025: 是必須的,但防不勝防,妳不可能永遠不遇到危險,但 04/25 20:55
canis831025: 遇到了事後怎麼處理,至少台灣的法律跟法官不可信, 04/25 20:55
canis831025: 只能靠自己」 04/25 20:55
canis831025: 這也是跟我想法相同的點,如果真的遇上,怕對方滅口 04/25 20:55
canis831025: 只能配合,還要冒著上法院可能被對方反咬一口的風險 04/25 20:55
canis831025: ,我也寧可自己報仇吧… 04/25 20:55
LacrimosaMus: 227是在該案之後修的 04/25 20:55
我查了判例 刑法第227條在民國26年就有的樣子
canis831025: 對不起我不是念法律的QQ法條我看的比算式程式還不懂 04/25 20:57
canis831025: … 04/25 20:57
simdavid: 噓不是念法律所以不懂這句 04/25 21:00
raysun011081: 227在白玫瑰前就有了,白玫瑰案一審判決就是用227, 04/25 21:00
raysun011081: 但是被一群法盲一直靠北。 04/25 21:00
可是靠北的好像不只法盲......
ozzieguillen: 呃 16歲以下還是要看有沒有合意 區分221/222/227 04/25 21:00
raysun011081: 本來就應該區分合意與否 04/25 21:01
ozzieguillen: 還有上面推文,227沒有修,你們全部都是在說最高法 04/25 21:01
我說的不用分有無合意是指「縱然合意,仍是犯法」 不合意就跑基本法條第221和第222條
ozzieguillen: 院99年第7次刑庭決議= = 04/25 21:02
LacrimosaMus: 對是我記錯了 我還是專心工作好了== 一塌糊塗 04/25 21:02
raysun011081: 997超瞎 偉哉白玫瑰 偉哉恐龍法官 04/25 21:02
ozzieguillen: 而且是7歲以下不用看合意與否一律用222 04/25 21:03
ozzieguillen: 7~14才是判斷合意與否區分222跟227 04/25 21:04
當年因為女童是14歲以下 無法判斷是否合意,只能跑第227條 一堆人靠北以後,只好扭曲法條原意 變成「7歲以下就當成違反意願,意即『非合意』」 所以才跑去第222條第一項第二款(經LAC大提醒更正)
LacrimosaMus: http://tps.judicial.gov.tw/mem/99s07.htm 貼個 04/25 21:05
LacrimosaMus: 覺得太麻煩的人直接ctrl+f看丙說就好 04/25 21:05
LacrimosaMus: 如果找不到o大說的7歲怎麼來的 恭喜 你突破盲腸了 04/25 21:07
剛才忘記白玫瑰案了 7歲以下不論對方是否允諾,皆視為「不合意」 ※ 編輯: success0409 (111.240.132.115), 04/25/2017 21:08:41
blowchina: 不管啦 高興穿怎樣去哪吃什麼東西喝什麼都是自由啦 不 04/25 21:08
blowchina: 需要檢討好嗎 出事一定是別人的錯啊 不然勒 04/25 21:08
LacrimosaMus: 原po是222一項二款啦 然後那應該不能算扭曲法條原意 04/25 21:09
LacrimosaMus: 是世界獨創的決議造法 04/25 21:10
就是扭曲啊 原本有第227條可以跑,只是因為罰得比較輕 然後又由於加害者是初犯、以指節侵入而未戳破處女膜,無法判以最重之刑 社會輿論大加撻伐 最後只好變成「7歲以下全部當成不合意,通通跑第222條第一項第二款」 ※ 編輯: success0409 (111.240.132.115), 04/25/2017 21:17:42
viviro: 高興穿什麼 高興去哪裡 乾你什麼事 仇女又再警惕被害者 04/25 21:17
maktubdog: 記得很久之前有個男版友提到蛋蛋滑動係數很高那篇好像 04/25 21:21
maktubdog: 蠻實用的 04/25 21:21
yongx13: 只好逆強暴 04/25 21:35
susuqi: 我是覺得 提醒不要去高風險場所沒有錯 但問題是數據的統計 04/25 21:58
susuqi: 下 還有其他場所的性侵比例更高 04/25 21:58
saylove33: 這是邏輯問題,討論未必是建立在對受害者有用的情況之 04/25 22:03
saylove33: 下。何況受害者可能根本也不會看到這則討論。妳說對受 04/25 22:03
saylove33: 害者沒幫助這我不置可否,然而討論會影響參與者觀念上 04/25 22:03
saylove33: 的影響,輿論的影響力不容小覷。 你限定了主體範圍, 04/25 22:03
saylove33: 並且限定了討論必須對受害者有益,這是你的規則,但不 04/25 22:03
saylove33: 表示宇集合中不能存在其他項目,或是沒有意義。事實上 04/25 22:03
saylove33: 那些對被害案例的檢討大多也不是要檢討給受害人聽,而 04/25 22:03
saylove33: 是給其他的參與者的不是嗎? 04/25 22:03
aa22412: 扶著眼睛和小指看文章QQ 覺得痛痛der 04/25 22:40
a80568911: 趕快大喊我喜歡看谷阿莫 強暴犯就會很生氣的罵你死谷粉 04/25 23:51
a80568911: 然後氣沖沖走開了 04/25 23:51
jrr661: 泥教der太難惹 除非有練過的 不然一般女孩兒的反應是 尖叫 04/26 00:02
jrr661: ~啊啊啊啊~再尖叫~然後癱軟在地上發抖~尖叫不要過來~ 04/26 00:02
jrr661: 但是嚇到不會動 更不用說跑 然後就被拖走惹 泥太高估女孩 04/26 00:02
jrr661: 兒der臨場反應惹 04/26 00:02
MaryWorkHard: 以前上柔道課的時候 老師說人體全身的洞都是要害XD 04/26 00:24
MaryWorkHard: 還有一招很厲害的 雙手壓歹徒脖子 用腿的力量幫忙夾 04/26 00:24
MaryWorkHard: 人體缺氧30秒就會昏迷 04/26 00:24
Freeven: 樓上那個就算是經過長期訓練的人也很難在實戰中用出來, 04/26 00:34
Freeven: 很顯然這裡的版友都沒受過這種訓練 04/26 00:34
Freeven: 不要太高估一般人的面對危機的反應力 04/26 00:35
MaryWorkHard: 對啊 所以教練有說遇到歹徒就只能跑了 練防身術還不 04/26 00:39
MaryWorkHard: 如練跑步XD 04/26 00:39
vuvuilove: 如果對方抓著妳的頭髮,妳可以往后躺。對方沒放手,可 04/26 00:42
vuvuilove: 以馬上踢他的gg,因為他要平衡自己,所以會蹲馬步,腳 04/26 00:42
vuvuilove: 就張開了A.A 04/26 00:42
MaryWorkHard: 樓上 被抓住頭髮還要先壓住對方抓你頭髮的手 不然動 04/26 00:52
MaryWorkHard: 作太大 頭皮就say goodbye惹 04/26 00:52
jennifer4551: 簡單說就是不要放馬後炮不是嗎?關於檢討被害人這點 04/26 01:27
rrrrr123: 謝謝這篇真的很有用,不只實用看了也很解氣,比之前幾篇 04/26 01:58
rrrrr123: 打著我是在教你們之類假掰的名義好多了 04/26 01:58
oldmoon: 有那時間催吐什麼的不如抓好時機紮紮實實的灌一拳... 04/26 06:55
VischDonahue: 邏輯論事遇到沒邏輯的都是無解 04/26 07:37
yingrain: 常常是看到新聞在那落井下石的,才會被說檢討被害人。通 04/26 08:40
yingrain: 常他們會辯駁是提醒,不過都已經發生是要提醒什麼事情, 04/26 08:40
yingrain: 前者接受度高很多 04/26 08:40
corif: 其實防身術練習主要是讓你對衝突多習慣一點不要直接被嚇傻 04/26 09:30
corif: 而已。真的打起來也就是跟打架一樣,輸贏憑本事看運氣。 04/26 09:31
Hemingway: 通常呢用講的都比較簡單 實際做起來你看你會不會被打死 04/26 15:36
minifriend: 純粹分享一下 04/27 09:22
minifriend: 受害者說沒辦法做到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了解性侵受害者心境或狀況的人也說做不到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一堆沒經歷過不了解也不願意去了解的在教學評論指責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跟醫生告訴你,你媽救不活了,有87%像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對這個疾病大概有概念的人也都說這回天乏術了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你就是不相信 然後一直說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你們有沒有打針啊 我教你們怎麼救啦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這麼厲害自己救就好送來幹嘛?)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然後結果其實你根本不知道你媽到底怎麼了你也不想知道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反正知道也不能改變什麼啊 知道這要幹嘛跟我又沒關係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但是你們這樣救不行啊 你們應該要怎樣救才對啊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你學醫的嗎? 不是。 你知道你媽怎麼了嗎?不知道。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那你怎麼知道怎樣救不對怎樣可以救?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我感覺?我猜?我聽說?我看電視上演的?我google的? 04/27 09:22
minifriend: 學校老師說的?) 04/27 09:22
minifriend: 這就只是因為你不想面對你媽救不活的事實而已 04/27 09:22
minifriend: 04/27 09:22
minifriend: 就像不想面對沒有辦法保護自己不被性侵的殘酷真相 04/27 09:22
RIVERSHAKE: 賣鬧啊 04/28 04:10
RIVERSHAKE: 這篇是在M什麼? 教人怎樣被暴打? 04/28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