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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o (心裡有數)》的觀察啦: :   : 可憐的女人,以後一堆人夫公然把小三帶回家,小三當老婆面在那跟老公調情,老 : 婆也只能在那氣噗噗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   : 告民事?哈哈哈。再大笑一次,哈哈哈。 :   : 就等著看有哪個老婆能告民事從小三那拿到滿意的賠償 XDDDDDDD : 注意,這還是預設元配能靠自己搜證成功的結果了 XD : (民事訴訟沒有檢警幫妳,先自己準備一筆徵信社費用吧。有沒有可能被敲?我不知。 X : D) :   : 不思考、人云亦云、幫人家抬轎的下場永遠是最慘的,千古不變的道理。 我為了討論,常會站在奇葩的論點思考,所以翻譯如下: 有通姦罪才能把配偶跟小三老王抓起來,沒有抓起來哪能告民事呢 有通姦罪才能叫警察抓啊! 但是 你沒有性器接觸警察也沒輒啊 這跟告民完全無關 告刑事為什麼要列為民事前提? 你沒刑事也能民事 這是並行而不串聯 挽回XD形象行動就到此為止 要睡了~~ 黃綠字為新增 以下為探討過程 ~~~~~~~~~~~~~ 這真是讓人討厭XD的廢文, 讓XD顯得OO。 首先先確認刑事與民事的差異 刑事你得有性器與性器間的交互作用, 也就是說,沒抓姦在床沒法判。 所以你得先找徵信社, 警察不會幫你抓小三...... 而民事只要有曖昧的精神外遇就可以判賠了,判賠案例多的是,所以並不會有外帶小三到 你面前的狀況。 詳情請孤狗一下" 通姦 刑事 民事",發文前花十分鐘了解你想發的廢文主題,有助於提更合理的論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99.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5119717.A.DE6.html
ok5566: 找回去上一篇 還真的一直XD XD XDDD XDDDDD XDDDDDDDDDD05/18 23:08
為XD發文的我
Marchosias: 那個是分身05/18 23:11
Leonieye: 「不思考、人云亦云、幫人家抬轎的下場永遠是最慘的,千05/18 23:12
Leonieye: 古不變的道理。」T大就是那種即便大家已經提出很多自己05/18 23:13
Leonieye: 論點了,他也會出大絕說:不管啦你們就是跟潮流啦,沒有05/18 23:13
Leonieye: 自己思考、到時候你們就後悔森77哼哼。05/18 23:13
Leonieye: 大概要像他那樣反潮流才是正確吧,這證明學分有過不代表05/18 23:13
Leonieye: 有知識有長進呢。05/18 23:13
反潮流也要合理論點啊, 像是誘姦與合意性交, 由於性侵是密室犯罪, 所以這類人還可以獲得一些支持, 但是這人連通姦罪是甚麼都不清楚啊!
Gingergirl: 說真的認為自己老公外遇與否是能靠刑法遏阻的女人我才05/18 23:18
Gingergirl: 覺得最悲哀且可憐,對自己選擇走進婚姻的另一半人品沒05/18 23:18
Gingergirl: 有信心,到底結婚幹嘛?05/18 23:18
各有各的想法囉
todao: 腦補文無誤,這篇寫的東西跟我原文根本無關。 XDDD05/18 23:23
??? 腦補什麼 我沒有編劇場啊 只有按照你的小劇場討論 而我提的點都是有實際案例的, 你的小劇場才是腦補吧... 你的小劇場顯得特別OO 本不會回這種文, 因為這類人邏輯都特別清奇, 為我愛用的XD獻上此篇邏輯文
thenorth: 同G大,只能用刑法綁配偶的婚姻,真的很悲情又可憐05/18 23:25
todao: (對不起但真的用XDDD很能表示我心情 XDDD,讓妳討厭了XD)05/18 23:27
Gingergirl: 反正t某人的論述內容也只剩「XD」和把具體事實的討論05/18 23:29
Gingergirl: 全部歸為「腦補」,可以理解這種面對問題的能力為什麼05/18 23:29
Gingergirl: 會想靠通姦罪讓自己「滿意」。05/18 23:29
Gingergirl: 人家在跟你講民事獲賠事實上比刑法容易,你也能像NPC05/18 23:32
Gingergirl: 一樣左一句腦補右一句腦補,我相信19世紀的矯正學派也05/18 23:32
Gingergirl: 沒這麼演之無物啦。╮(╯▽╰)╭05/18 23:32
※ 編輯: arace88 (111.83.99.161), 05/18/2017 23:37:28
todao: 真的是腦補文啊,因為這篇的東西我本來就知道啊 XD 不過我05/18 23:38
todao: 確實好奇原po所說「很多精神外遇判賠」是單純民事還是告通05/18 23:38
todao: 姦附帶民事的結果 XDDD(抱歉又XD了)05/18 23:38
※ 編輯: arace88 (111.83.99.161), 05/18/2017 23:39:12
todao: 小劇場是你說的,那不是我的小劇場,我的唯一小劇場是「XDD05/18 23:41
todao: 」 XDD05/18 23:41
唉 連結自己點 不要秀自己的智商了 連結包含大量單純告民事的結果 因為刑事的證據太難抓了 http://newsblog.chinatimes.com/blackjack/archive/51880
susuqi: 通姦罪 刑法要性器交合耶05/18 23:42
susuqi: 精神外遇 通姦罪名不成立吧 05/18 23:42
民事還是可以求償的 見我上面留的連結 手機超難用的 為XD的形象奮鬥
HayaSan: 到底要怎麼寫才不算腦補文?這篇不是已經很清楚了嗎05/18 23:43
※ 編輯: arace88 (111.83.99.161), 05/18/2017 23:44:35
todao: 這篇的東西根本不是我反對的啊 XDDD05/18 23:45
唉 你的文筆夠差 如果你發的廢文不包含你所反對的 那你頗語無倫次 ※ 編輯: arace88 (111.83.99.161), 05/18/2017 23:47:11
susuqi: 首先 t大知道通姦罪的刑法和民法怎麼分別嗎 再來 你知道05/18 23:47
susuqi: 除罪化是除刑法 但民法還在嗎05/18 23:47
todao: 大哥(姐)啊,妳這篇我早看過了,檢座說的沒錯啊,告刑事05/18 23:49
todao: 不成本來就可告民,這我根本沒反對過啊 XDD 問題是妳說的「05/18 23:49
todao: 很多精神外遇」判賠的連結到底在哪啊? XDD05/18 23:49
連結就是啊 本篇無刑事證據 只能告精神外遇民事賠償
HayaSan: 還是說t大想強調的是"從小三手上"得到賠償?05/18 23:49
※ 編輯: arace88 (111.83.99.161), 05/18/2017 23:49:41
todao: 而且大哥(姐)啊,如果妳說的精神外遇判賠是純民事提告沒05/18 23:51
todao: 經過刑事公權力先介入才有說服力吧? XD05/18 23:51
??? 你是不是以為報警會有人來抓外遇配偶啊…
todao: 大哥(姐)啊,妳說的東西我原文根本沒特別提出來說明,因05/18 23:53
todao: 為我以為這是討論這個主題的先備知識啊 XDD我不提怎成了我05/18 23:53
todao: 不知或我反對了? XDD05/18 23:53
susuqi: 你沒有性器交合的證據 刑事也沒轍啊 哈哈 05/18 23:53
akyrashi: 民法歸民法,刑法歸刑法,你的問題到底在哪05/18 23:53
todao: 好號,是我文筆差,都是我錯,又放大絕啦,那我走了。 XD05/18 23:54
走吧 我已為XD形象奮鬥過, 顯然是救不回來。 ※ 編輯: arace88 (111.83.99.161), 05/18/2017 23:54:54
todao: 我要逃走啦 XD 05/18 23:55
susuqi: 哈哈 不要講不贏就中離啊05/18 23:56
HayaSan: 原來是國王的新衣 你看不見我的衣服是你智商不夠!這樣 05/18 23:56
※ 編輯: arace88 (111.83.99.161), 05/18/2017 23:56:27
todao: 這討論真聊不來,抱歉 XDDD05/18 23:56
susuqi: 你先說 沒有性器交合的直接證據 刑法要怎麼介入嘛05/18 23:56
todao: 中離啦,輸啦認輸啦 XDDD05/18 23:57
Gingergirl: 一邊說要有先備知識一邊連最基本的構成要件都答不上來 05/19 00:09
Gingergirl: 只能XD.....XDD 05/19 00:09
zero1121: 替XD與邏輯向妳致上感謝 05/19 00:09
※ 編輯: arace88 (111.83.99.161), 05/19/2017 00:10:01
death840922: 推這篇邏輯清晰 05/19 00:11
todao: 是啦,不懂啦,輸啦 XD 原po找到「很多純告民事精神外遇判 05/19 00:14
todao: 賠」的連結記得mail給我,先謝啦 XDDDDD 05/19 00:14
principessa: 推這篇思路清楚 讓潮水退了 05/19 00:18
todao: 看到原po修文後的腦補翻譯了,原po可愛 XDD,希望這樣的自 05/19 00:36
todao: 翻自譯能讓原po充滿力量XD。不過還是比較想看到「很多單純 05/19 00:36
todao: 告民事精神外遇判賠」的連結, 畢竟那才是這篇有無說服力 05/19 00:36
todao: 的關鍵,還是先謝啦,等妳mail XDD 05/19 00:36
kolod546: 看上一篇回回文就知道 那貨只是來吵架的XD 05/19 00:41
todao: k大,妳在我那篇一來就扣我受過創傷的帽子還比較像來吵架 05/19 00:55
todao: 的吧? XDD 05/19 00:55
kolod546: 不然看你回覆...我不懂你幹麻這麼崩潰XD 05/19 01:13
principessa: 他不是第一個在女板秀下限的男生了XD 05/19 01:21
todao: k大,所以請妳找別人吵,我不習慣吵架 XD 05/19 02:08
todao: pri大,等妳秀上限讓我學習崇拜啦,妳若有什麼創見也不錯 05/19 02:14
todao: 啊,等妳啦 XD 05/19 02:14
kolod546: 反正大家看看這篇推文 在看看上篇 就知道誰活在自己世界 05/19 02:51
todao: k大,妳應該叫大家去我那篇看妳的精彩推文才是 XD 05/19 03:07
todao: 我的推文部分妳放心,大家都看了 XDD 05/19 03:08
todao: 還有原po「醒來後」請記得把「很多單純告民事精神外遇判賠 05/19 03:31
todao: 」的資料mail給我學習一下,感謝啦。畢竟真的頭一次知道純 05/19 03:31
todao: 精神外遇這麼好舉證這麼容易判賠的 XDDDD 05/19 03:31
susuqi: 伸手牌還敢這麼理直氣壯 呵呵 05/19 08:11
oreosea: 對! 05/19 09:24
todao: 伸手牌?原po這篇腦補我原文根本沒有的意思就先不談了,但 05/19 11:53
todao: 既然敢說出很多精神外遇都能判賠,好歹也該提出資料佐證吧 05/19 11:53
todao: ?畢竟這就是通姦罪除罪後民事訴訟能否真的有效作為救濟配 05/19 11:53
todao: 套的證據啊。我還特別給原po台階讓她可以用私下mail的方式 05/19 11:53
todao: 來舉證了,等原po啦 XDDDDD 05/19 11:53
todao: 原po這個「很多純告民事精神外遇判賠」的消息對通姦除罪化 05/19 11:55
todao: 簡直是大利多,若真有這樣的事,我也要改支持通姦除罪了, 05/19 11:55
todao: 期待原po私信啊感恩 XDDD 05/19 11:55
todao: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話搞不好要改寫啦 XDDD 05/19 11:57
billionaire: 廠廠 05/19 11:59
kolod546: 呵呵 沒關係 不知道誰被圍剿還自我感覺良心呢 05/19 12:43
SeaWolf: 老實講 其實精神賠償也乾脆不要有 05/19 12:55
SeaWolf: 定義和財產分配跟親屬監護權就好了 05/19 12:55
todao: k大妳怎會以為「圍剿」會比以理服人有用?若真有理的一個就 05/19 18:49
todao: 了,哪裡需要「圍剿」啊 XD 05/19 18:49
todao: 妳的說法太有趣了 XDDDDD 05/19 18:49
huhuiying: 看完 對於只能靠XD來想像自己佔上風之人也只能XD了 05/19 21:18
wike: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06/04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