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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在於兩段式左轉,而是駕駛的觀念正不正確。如果我今天已經在內側了,為了兩段式左轉要切出去外面,那還比我停在安全島等左轉來的危險,同理今天我在外側,我看到內側車很多,我切不過去,就算是沒有規定兩段式的路口,我一樣會乖乖待轉。 大家都知道路上的變數很多,既然變數多,就應該根據各種不同情況有不同的解法,硬性規定本來就很不合邏輯。 硬要扯生命安全也是講不通,為什麼我停在待轉區會比停在安全島安全?還不都一樣有汽車?除非你今天規定汽車只能靠內側,機車就是只能靠外側,那我就相信在待轉區比較安全,至少撞過來的只會是機車而不是汽車。 肉包鐵、鐵包肉這種說法看似合理,可是今天車禍會發生跟你什麼包什麼有個屁關係?兩個都是鐵包肉就不會車禍了? 如果你把原因歸咎於駕駛工具的話,那今天發生車禍的話,大車的駕駛人應該要可以主張,是因為對方使用了不對的駕駛工具才造成他自己傷亡的。 汽車可以主張是對方自己不開車硬要騎機車才會被我撞傷(死)的。 砂石車也可以主張對方不開砂石車,硬要開汽車才會被我壓爛的。 如果你覺得以上不合理,那歸咎於駕駛工具怎麼會合理?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83.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69653213.A.D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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