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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lalamb (lala)》之銘言: : 最近因為調單位 : 該單位通勤時間 : 15分機車 : 5分走路 : 40分火車 : 5分走路 : 5分機車 : 共70分 : 因為想要省房租 如果這樣子通勤 會很誇張嗎 : 也聽說有人 新竹-台北通車 或是 新竹-台中 : 是不是花很多時間通勤上班的人 也不在少數? 聽過最扯的案例是 每天從蘇澳搭火車通勤到台北車站附近上班 還持續了兩年,且是個薪水不到三萬的工作 還有從台北市每天騎車到南崁的............ 只能說現在人都很辛苦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76.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74417420.A.039.html
AppleMan: 通勤成本>租屋成本= = 118.167.7.65 11/22 18:12
fim: 目前1280月票爽爽用 客運上高速公路 20分鐘到 203.69.6.99 11/22 18:13
pttnowash : 每天蘇澳到台北搭火車是甚麼概念 123.193.74.232 11/23 12:34
pttnowash : 她的堅持是甚麼??? 123.193.74.232 11/23 12:34
pttnowash : 若是家裡有家人要照顧也不划算阿 123.193.74.232 11/23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