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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hearfield (hear_field)》 之銘言: : 推 duoduo554553: 強暴犯一律割小鳥+死刑 36.229.2.151 12/20 21:21 : → sanpf: 貪污唯一死刑。 118.167.0.194 12/20 21:39 : 推 jetaime851: 酒駕死刑 42.76.254.247 12/20 21:40 : 推 artdraw: 殺小孩唯一死刑 223.136.17.143 12/20 21:59 : 推 hiweeiii: 酒駕性侵唯一死刑(性侵要剁掉 101.12.1.189 12/20 22:05 : 推 vilovej: 惡意酒駕撞死人一律死刑 123.195.69.204 12/20 22:18 : → TANEKI: 虐待/棄養 動物 唯一死刑 61.70.141.77 12/20 22:23 : 推 catwithptt: 酒駕殺人唯一死刑 42.76.56.247 12/20 22:24 : 推 freecourage: 性侵死刑 123.193.82.149 12/20 22:55 看到這麼多主張死刑的推文,讓我有點怕怕的。不是我要替這些犯罪者說話,立法者在制定 、修改刑法的時候,必須考量各種刑事政策,不是想怎樣就怎樣的 第一,如果輕罪就處死刑,那重罪要怎麼處理?殺一個人處死刑,那殺十個人呢?推文中說 棄養動物處死刑,那棄養小孩呢? 第二,法律規定一律死刑,但實際上破案難度沒有變的話,會讓犯罪者產生豁出去的心態, 「反正投一千塊和偷一千萬被發現都是死刑,那我乾脆偷多一點,如果沒被發現那就賺到了 」 第三,如果沒有輕刑或減刑的可能,而一律死刑,對於被害人往往更不利。例如以前擄人勒 贖死刑的年代,犯罪者為了避免放肉票回去後會洩密,所以不管有沒有拿到錢都會撕票 我希望大家不要把刑法當成洩恨管道,而是應該當成一個「控制、減少犯罪」的工具。大家 不應該純憑鄉民的正義看事情,理性公民就該理性探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07.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76856462.A.1A7.html
sanpf: 原來只殺一個人真的不會死刑欸 118.167.0.194 12/20 23:48
a46911a149: 真的,推文娜些才是真正的社會亂源 140.113.142.22 12/20 23:58
mamajustgo: 推 223.137.26.224 12/21 00:00
potatoxxi: 推 在看完知乎上寫的相似理論之後就不 111.83.45.250 12/21 05:03
potatoxxi: 會那麼以洩憤為由支持死刑了...... 111.83.45.250 12/21 05:03
kkuma16: 中肯推223.136.211.241 12/21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