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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400745 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簡姓退休男子去年在台北捷運上,用生殖器接觸同車廂的女乘客,甚至還留下不明液體, 女子立即下車報警,簡男當下不斷道歉,但到法庭上卻不認帳,士林地方法院認定簡有性 騷擾意圖,依法判刑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簡男去年6月14日下午5時許,搭乘台北捷運從淡水開往台北車站列車,站在車 門旁,用生殖器接續觸碰女子左側臀部、大腿上方處,女子在捷運中山站下車,發覺身上 沾有不明意鐵,立即報案。 被害女子稱,快到中山站時,有名男子站在旁邊離很近,「可以感覺到他下半身貼著我」 ,當時車廂還有空位,不至於擁擠到要靠近才有地方站,後來覺得大腿根部、臀部外側「 熱熱濕濕的」。 女子說,列車到中山站時,便下車查看褲子,發現有不明白色液體,轉身看剛剛靠很近的 男子,結果男子跟著下車,「下意識認為遇到色狼」,立刻向月台工作人員說「他是色狼 」,3人到服務台時,發現簡生殖器勃起,且一直道歉。 簡在警詢供稱,捷運車體晃動時有碰到女子,並且勃起,女子沒有閃開,下體有流出一些 分泌物,應該是精液,承認自己不對,會盡量改,運動、看書,避免性衝動。 但他在法庭上卻翻供撇清責任,簡辯稱,為了抓桿子才站在車門旁,不確定有沒有勃起、 碰到女子、拉鍊有無拉起,「她應該要自己閃避,我就只是站在那邊」。 依監視器畫面顯示,案發時車廂內人潮非密集,簡搭乘過程中,數次更換站立位置,可見 無十分靠近女子必要。 合議庭認為,簡已有數次性騷擾案件紀錄,明知靠近女子,有可能發生性器官碰觸女子身 體情況,遭認定性騷擾風險,卻刻意貼近女子,並用生殖器碰出女子身體,主觀上有性騷 擾意圖。 合議庭審酌,簡在公眾場所侵犯女子身體隱私,造成女子驚慌、嫌惡,心理嚴重傷害,且 在審理時翻異前詞,辯稱女子應自行閃避,難認有悔悟。全案依照性騷擾罪,累犯,判處 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 心得:前後講的不一 有監視器還敢嘴硬 真不知道幹嘛不承認 承認了還可以少付一點錢 台男真D調皮 嘔嘔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2.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83748762.A.3F3.html
leoth: 樓下犯罪者 03/09 18:15
jack721010: 台南真噁 03/09 18:16
jack721010: 幹 03/09 18:17
ilovemiao: 台男 03/09 18:18
FlynnZhang: 台男又調皮了 03/09 18:39
dzwei: 六樓幹的 而且他還想對七樓這樣 03/09 18:40
FlynnZhang: 八卦-1 03/09 18:40
jo1022: 真的垃圾 03/09 18:46
namis77: 台南日常 03/09 19:02
jgs0213: 台女不意外 03/09 20:48
jgs0213: 台女日常 03/09 20:49
jgs0213: 台女又調皮了 03/09 20:49
nicbb123: 超噁 03/09 22:28
zookeeper: 低能台男欣羨 笑死 03/12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