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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呢 有一件驚天事件發生了 那就是高等法院宣判:因為「吸毒」導致精神障礙、思覺失調者,殺人無罪! 這個判案真是震古鑠今、空前之舉啊! 不知道法律人有什麼看法? 是不是又要說我們都是法盲? 還是又要怪罪立委不做事?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30.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97913030.A.0F8.html
IDfor2010: 吸到無法辨識再上 08/20 16:50
gay7788: 明天主管太機歪知道怎麼做了吧 08/20 16:50
Beanoodle: 法匠:不爽去考法官阿 08/20 16:51
iPolo3: 上訴啊 08/20 16:51
IDfor2010: 對了 倫家是法官 你嘴屁呀? 08/20 16:52
IDfor2010: @修正溫和點的口吻 改成 你敢嘴? 08/20 16:56
winniekuma: 審判長陳筱珮、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陳玉雲。 08/20 17:01
winniekuma: 懂了沒? 08/20 17:01
Hey2: 鄉民開燒 08/20 17:10
king123: 以前如果有人用吸毒是不是也無罪來類比精神病無罪 08/20 17:23
king123: 那些自以為法律人的萬年考生們早就噴他是法盲.腦殘 08/20 17:24
a1995840420: 不服判決都是法盲啊 08/20 19:02
KingChang711: 那些都是法官判的呀 08/20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