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stet729 (bastet)
看板WomenTalk
標題[討論] 搭公車遇到攻擊事件
時間Sat Oct 10 16:20:57 2020
D卡文
https://www.dcard.tw/f/mood/p/234576365
——-以下轉貼——-
以為不會碰到的萬一,結果被我遇到了
以下是10/8本人在北車遇到的攻擊未遂事件,PO出來是想提醒各位,如果在路上遇到明明
看起來就不認識,但會像惡作劇般亂點他人的人,請離他遠一點免的惹禍上身
本人簡稱A、欲攻擊者簡稱B(男性,身高大約170~175,但不確定)
事發緣由:
10/8 ,A在三重搭39號公車要去台北車站搭車,上車後沒多久A坐到最後一排左側,B在最
後一排右側
公車行進途中B突然惡作劇性質的點了他左前方乘客的肩膀,A被這動作引起注意看了一下
;經過一段時間A閉目養神,B想趁機點A前方乘客的肩膀,但A突然感覺有人所以睜開了眼
睛,B見A突然醒了便縮手,A覺得怪異但沒有再多看幾眼
後來B移到公車中間車門旁右側第一排靠窗座位,快到站了A要下車,便先走到前方門口等
待下車,等待途中A東看西看不小心與B對到眼(可能B覺得A在看他),A眼角餘光有瞄到B
舉起手指著A,似乎是警告A小心點,此時A心中才有此人可能對自己危險的念頭
事發當下:
20:25左右, 在台北車站(鄭州)站下車 ,(位於北門2前面)
A下車後本想快步離開該危險人物,但走到一半聽到了一聲幹,轉頭發現B已跑步衝過A剛
剛行徑的位置且拳頭舉起怒瞪著A,但因A剛好走過公車站等候亭,B無法直衝打到人。此
時A已知道B確實有攻擊意圖,所以看著B,週遭乘客也被嚇到看著B
B偷襲失敗後便放下拳頭離去並不時轉頭看著A
後續:
當下便報警知會警方剛剛發生的事情。感謝警方在現場做完紀錄之後有告知我自身的權益
並幫我解答,也提醒我如果要對對方提出告訴(應該告不成啦,哈哈),要記得去警局做
筆錄。(因需趕車無法當下前往警局做筆錄,但之後回去會做)
以下為本人事發後感想
今天我遇到了萬一,本想盡快離開危險,但危險依舊跟著;幸好公車站的等候亭擋住了他
的攻擊才沒受傷,也認為我對危險的提防感到不足,沒有在第一時間就認為此人可能有攻
擊意圖而在下車後對此防備,導致對方能夠進行偷襲,實在該反省
———-心得———-
感覺他就是多看了對方一眼被對方認為有敵意?
未來人類可能要學習與件精神病患者和平共處了
護理知識要學習不同精神病的外顯特徵和應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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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02318064.A.935.html
→ johanzhou: 可怕 10/10 16:21
推 s8510785107: 阿所以是犯了哪條法?10/10 16:27
推 hyde19691983: 遇到神經病10/10 16:30
推 Woodoo9: 沒犯法10/10 16:39
→ Nagisayan: 可以用傷害未遂? 10/10 16:47
犯了法也免責@@...
這些人在台灣橫行無阻
推 pttdouble: 不行 頂多只能告恐嚇罪 還有跟蹤10/10 16:49
※ 編輯: bastet729 (118.168.239.143 臺灣), 10/10/2020 16:58:07
噓 LiveInNow: 和平共處..去學防身術啦 不覺得你這次是幸運嗎...10/10 16:59
防身術在學校教育有點難達成
識別精神病患還可以傳授
了解病患什麼時候要失控
不會在路邊看一眼就被砍
推 kbt2720: 好可怕,肥肥每天經過台北車站欸10/10 17:00
※ 編輯: bastet729 (118.168.239.143 臺灣), 10/10/2020 17:40:23
推 ringring: 辛苦你了10/10 18:15
不是我遇到@@ 轉貼而已
→ hjkkk123: 都丟ˇ肖欸10/10 18:31
推 OnedayTW: 建議A用「我」帶入就好...敘事會更容易懂10/10 18:34
※ 編輯: bastet729 (114.36.225.52 臺灣), 10/10/2020 21:14:00
噓 mmaj1589: 迪卡一堆創作也信喔 10/10 22:59
噓 trickart: 給原創作者:我就我 用A幹嘛 要被打的就是你 不是別人 10/11 09:08
→ trickart: 啊 10/11 09:08
推 mindy201: 沒辦法欸,有些精神病患是無法從外觀辨識的,只能說自 10/11 14:39
→ mindy201: 己坐大眾運輸工具時隨時要提高警覺,比如這個B一開始點 10/11 14:39
→ mindy201: 別人的時候就要小心。 10/11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