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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這個是告訴乃論 要本人去報案的樣子 只是說只有對方id的話不知道 怎麼寫對方名字跟地址 還是請警察幫忙查?然後假如被對方罵然後去報警的話 會不會被對方用誣告罪反制 所以說有沒有告成功的人知道怎麼樣才能成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94.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05749310.A.412.html
O300: 看罵什麼 11/19 09:31
gogin: 如果狀況不嚴重 警察會要你自己找對方資料 如IP等 11/19 09:31
gogin: 不見得警察會幫你找人 11/19 09:31
O300: 不會有誣告罪 但是有可能不會成功 11/19 09:32
Leicaca: 你沒有後台很難成功 會被吃案或壓下去 11/19 09:32
chungrew: 建議能不要告就不告,節省司法資源 11/19 09:32
chungrew: 檢察官一堆殺人放火性侵的大案要辦,這種口角之爭佔據大 11/19 09:33
chungrew: 量司法資源,未必是好事。 11/19 09:33
O300: 這種成功大多也都拘役得易科罰金 11/19 09:36
mono5566: 你有黨證?沒有吞下去 11/19 09:45
jameshcm: 看看那個牛肉麵的丁丁,只是犯錯,沒有造謠啦嘻嘻 11/19 10:29
yv131499: 勞民傷財 11/19 10:47
zhenglack: 鄉民的無聊紛爭 11/19 10:54
myislet: 直接把罵人文字、對方資料列印截圖備份去警局,警察會幫 11/19 12:05
myislet: 你查,不要讓人覺得網路言論免責。 11/19 12:05
myislet: 告不成也不會成立誣告罪。 11/19 12:06
KENGOD0204: 看以上推文,我還以為到達15年前時空,或者生活圈太封 11/19 12:15
KENGOD0204: 閉過太爽,現在一堆提告 11/19 12:15
rq654: 1.警察可以查 2.對方會嚇到跟你和解就成功 不然不起訴居多 11/19 15:35
luckyalbert: 你應該是太閒,這種東西要告屁?本來就該早被除罪化 11/19 18:09
luckyalbert: 的刑責 11/19 18:09
luckyalbert: 請你把資源留給需要法院跟檢察司法單位去辦的更重要 11/19 18:10
luckyalbert: 的刑責問題 11/19 18:10
luckyalbert: 不要吃飽太閒去讓這些人做到累死 11/19 18:10
luckyalbert: 為了管你這種口舌間的小事 11/19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