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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kuri (阿悟)》之銘言: : 大家好,先前跟朋友討論到一個話題 : 即對於「主管交辦事項」這件事情的定義,到底可以到什麼程度 : 在我的認知裡 : 所謂的主管交辦事項 : 應是指我職務範圍內可做,但不在日常行程中的那些事情 : 像是臨時幫客戶整理資訊,或是幫主管臨時查這個客戶的相關資訊、做出簡報、多接客戶等等的 : 想請問大家 : 如果主管把他自己該做的工作丟給我做 : 這樣也算是「合理」的主管交辦事項嗎? : (比方說有個報告往年以來都是主管負責做,也只有他才知道相關規範,然後今年丟給我做) 相關規範有很難嗎? 問一問學一學不就懂了? : 還是說這只是單純推責任而已? : 先講我個人的想法 : 我個人是認為這只是推卸責任 : 應該拒絕 : 但我朋友認為 : 這是能跟主管談交換條件的機會 : 況且也能讓自己有參與主管事務的機會 : 提升自己的經驗值 : 對於日後的職涯發展會有幫助 : 他也說這是常識 : 我心裡感到滿滿疑惑:難道大家都這麼認為嗎? : 是我想法太天真嗎 人要會想,如果你跟你朋友是同事 他一直收你口中"主管推卸責任"的爛攤 你一直拒絕 將來公司成長,有主管職出缺,你覺得是你會被提升還是你朋友? 你可能要說你公司有多爛多爛不可能成長 那將來跳槽,你朋友可以去面試主管職因為他經常處理主管事務 你呢?你能面試甚麼職位? 這的確是再基本不過的常識了~ : 先撇除違法事項 : 不曉得對於這個議題,大家是怎麼想的呢?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62.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06117487.A.373.html
KENDO777: 說的好像努力就會有結果一樣 11/23 16:25
sirloin: 說的好像會有主管職空缺一樣 11/23 16:56
lily5836: 推你~ 11/23 18:07
makibaby: 推你這篇,完全贊同! 11/24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