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barian72: 這樣以後就知道要怎麼下毒啦 03/15 07:42
推 peiring: 他是只喝一小口,還是全部喝光,連喝三次? 03/15 07:46
→ abonbon: 這其實就很難去分辨 如果我知道她就是不會馬上死 只會慢 03/15 07:46
→ abonbon: 性死亡 或是把他逼上死亡邊緣 03/15 07:46
→ abonbon: 這樣的情況下他也能說我沒有要殺他啊 又殺不死 那說「我 03/15 07:46
→ abonbon: 可以去他的喪禮」這句話可以說明意圖呢? 有種像是故意 03/15 07:46
→ abonbon: 走在邊緣的感覺 所以有時候要用科學方式去辨明意圖有時 03/15 07:46
→ abonbon: 候很難吧? 可能還是要加入當時的情境及脈絡吧? 重點只 03/15 07:47
→ abonbon: 是想說 重點是這種重大的惡意卻沒有被嚇阻而是大事化小小 03/15 07:47
→ abonbon: 事化無才讓人無法接受吧 03/15 07:47
→ eva19452002: 看到沒,人家大律師就是這麼厲害,大家多讀點書不要 03/15 07:48
→ eva19452002: 當法盲嘿 03/15 07:48
推 peiring: 這件事要不是被發現,他說不定還會加第四次、第五次,直 03/15 07:48
→ peiring: 到被害人死掉,就算現在量不致死,但只要他主觀要對方死 03/15 07:48
→ peiring: ,就構成殺人未遂 03/15 07:48
推 marktak: 哈哈哈 可憐哪 現在林北有新冠抗體 但你沒有 03/15 07:50
→ marktak: 那眼前這杯新冠你是他媽喝不喝 03/15 07:51
推 FlynnZhang: “法學訓練” 03/15 07:58
噓 golover: 怎麼證明她喝過?這小孩品行這麼差 03/15 07:58
推 bq99: 那拿洗腳水就好,還特別找硼砂 03/15 08:04
→ bq99: 智商堪慮的人 03/15 08:04
→ bq99: 喝是怕有味道就會被發現 03/15 08:05
推 peiring: 先喝過是為了確認無色無味不會被發現,這明明是他殺人計 03/15 08:07
→ peiring: 劃的一部分,結果你卻反而用來辯解說先喝過代表他沒有殺 03/15 08:07
→ peiring: 人犯意 03/15 08:07
推 glenn608: 這是先測試吧 一小口跟一瓶的量怎麼成正比... 03/15 08:12
推 bestrace: 以後殺人前拿刀割割看自己 試試看利不利 就不構成殺人了 03/15 08:12
推 sassisa: 先要能證明女學生自己有喝過 03/15 08:16
推 ppegg: 當週下藥3次很難說服認定沒有犯意 03/15 08:37
推 tim20048991: 所以我們吃的蝦仁通常加多少 03/15 08:40
噓 tactics2100: 那我自捅一刀大腿 再捅別人一百刀 也是沒殺人犯意嘍 03/15 08:42
→ tactics2100: ? 03/15 08:42
噓 lucky017110: 台灣法官跟律師是社會亂源啊!以後人工智慧出來交給A 03/15 08:42
→ lucky017110: I判就好了,給人類判可憐啊 03/15 08:42
推 cool10528: 事實上下的量就不會致死,沒殺人未遂正常啊。 03/15 08:43
推 nalthax: 那是在測試是否無色無味、不會被發現吧。 03/15 08:43
→ cool10528: 舉殺人之前自捅的例子也太爛了吧 03/15 08:44
推 dazzle: 那是有被抓到啊...要是沒被抓包一定繼續慢慢下毒不只三次 03/15 08:45
推 johngy: 邏輯大師 03/15 08:45
推 fragmentwing: 推27樓 03/15 08:45
→ dazzle: 自己先吃不會致死的量在慢慢讓被害人吃50次這樣也行嗎 03/15 08:46
推 swanc: 法官教你各位怎麼殺人,你各位都學會了吧 03/15 08:50
推 crtzeng: 喝一口保平安然後意圖殺人無罪? 03/15 08:53
噓 hoja9999: 那之前小嬰兒餵鹽巴呢,大人吃了也沒有事啊,判決是一樣 03/15 08:53
→ hoja9999: 的嗎?? 03/15 08:53
→ crtzeng: 會不會致死跟被害人體質也有關係,今天下花生給過敏體質 03/15 08:54
→ crtzeng: 的吃也可以主張我天天吃花生嗎? 03/15 08:54
推 jk01: 硼砂要熱賣了,下毒無罪 03/15 08:55
推 zinga: 台灣是殺人自由國度 真好 03/15 08:55
→ zinga: 改加少量Td 一樣無罪 了解了 03/15 08:56
推 chunfo: 法官教各位怎麼殺人無罪了 不過人家搞不好有背景就是了 03/15 08:58
噓 gemini2010: 喝一口跟喝全部? 03/15 08:59
→ chunfo: 這個邏輯等於俄羅斯的放射物毒殺在台灣是無罪的 03/15 08:59
噓 ass812882: 你各位學起來啊,有大律師認證無罪的 03/15 09:00
噓 canis831025: 個人覺得身體壞掉殘一輩子比死掉還悲慘啦 03/15 09:00
→ canis831025: 這位律師還是重殘好了反正沒死 03/15 09:00
噓 ssyuyu: 教台女當金瓶梅 很會! 03/15 09:03
→ hsiang53060: 收錢辦事嘍 03/15 09:03
推 asd00726: 有證據證明嫌犯的說詞嗎?不是很愛講究證據? 03/15 09:03
→ bbbing: 那種給嬰兒打毒品也都自己有吸,都不算囉? 03/15 09:04
推 gotofumihisa: 這道理跟頂新那個時候挺像的 03/15 09:05
→ vicdecx: 自捅好像也無法自證吧...... 03/15 09:06
噓 skb14: 律師真會掰 以後是不是先捅自己一刀殺人就從輕量刑呢? 03/15 09:07
噓 mgtylu: 所以自己試喝就可以毒別人?身體條件是一樣的嗎?喝的量一 03/15 09:07
→ mgtylu: 樣?她說有試喝你就信? 03/15 09:07
噓 kkk690713: 放硼砂=殺人意圖,放第三次而已=殺人未遂,都還放到第 03/15 09:07
→ kkk690713: 三次了跟我說沒有想殺? 03/15 09:07
→ lickllll: 下次先劃自己一刀 03/15 09:08
→ kkk690713: 加害者有自己喝到三次?沒有的話怎麼會知道幾次會死? 03/15 09:09
噓 shaochilee: 我只想知道 怎麼知道他真的喝過呢? 03/15 09:11
推 sanchi: 推3樓,現行的管束制度如果沒有辦法改善加害人扭曲的心態 03/15 09:12
→ sanchi: ,至少想個配套降低有人再次遇害的風險 03/15 09:12
噓 wish770924: 幹他媽 03/15 09:13
推 wujet09100: 萊克多巴胺也要吃很多才有可能出問題啊 嘻嘻 03/15 09:13
→ SmallDu: 就好比地溝油案嗎?吃不死人...的意思? 03/15 09:15
噓 coliform: 你偉哉!今天要是拿隨手可得的砂土、壁虎屎加入水壺我就 03/15 09:15
→ coliform: 還信無殺人犯意,哪裡來的好取得的硼砂?殺人犯意不等 03/15 09:15
→ coliform: 於殺死人犯意,林大律師葛格 03/15 09:15
推 how123480: 484一定要死人才會判殺人未遂??? 03/15 09:16
推 azman1018z: 勉強なりました 知道怎麼殺人脫罪了 good 03/15 09:16
噓 gua0313: 這掰的好噁心 怎麼不考慮女同學本身體弱 03/15 09:16
推 werttrew: 這什麼低能邏輯?所以我先自己割一刀,然後砍死人就ok? 03/15 09:20
→ werttrew: ?? 03/15 09:20
推 gua0313: 下藥的量跟她是否測試,是她自己狡辯吧?她殺人的意圖跟 03/15 09:22
→ gua0313: 女同學身體損傷才是具備至少有一外在佐證的判斷依據 03/15 09:22
推 horb: 當大家白癡? 03/15 09:25
噓 sintryhao: 果然法律人挺法律,就是可悲 03/15 09:26
→ GEoilo: 那法院全面提供給法官認證的硼砂水飲用吧 03/15 09:28
推 dou0228: 劑量問題啊 所以拿刀輕輕劃自己一下 就可以殺人? 03/15 09:29
噓 herochang: 替恐龍法官護航...法律人相護 03/15 09:31
推 philandsam: 這個女生太可怕了 為了下毒害人居然還先親身實驗過 03/15 09:32
推 takuya1: 感謝這位律師,以後大家知道怎麼害人惹 03/15 09:33
推 ARCHER2234: 我喝一滴農藥,律師大人喝一杯好嗎 03/15 09:33
噓 bryanwang: 自己喝過毒不死還加,當開玩笑? 03/15 09:34
推 jumplikethis: 不太懂,怎麼證明她有喝?每次下藥她自己也都喝一杯 03/15 09:36
→ jumplikethis: 嗎? 03/15 09:36
推 marktak: 常規是先撞死再喝酒 03/15 09:37
噓 gua0313: 判決書不公布 怪大眾都只聽記者的 03/15 09:39
推 gua0313: 近期店家的硼殺會不會不夠賣呢? 03/15 09:44
噓 bryanwang: 我喝一滴甲醇,律師大人喝一杯好嗎 03/15 09:44
推 monkeydpp: 律師為了賺錢 什麼鬼話都說的出來 03/15 09:44
推 diiky: 喝一口跟喝整瓶差很多呢 03/15 09:48
→ bryanwang: 不要怕,反正也喝不死人? 03/15 09:49
推 loveapple33: 犯婦戚秦氏 03/15 09:52
噓 bearKQG: 這解釋不行 03/15 09:52
推 wtfconk: 請法官示範一下硼砂加水當飲料喝不死人好嘛?不食人間煙火 03/15 09:54
→ wtfconk: ? 03/15 09:54
噓 currygaygay: 怎麼一堆人開始亂舉例XD難怪大家這樣罵法界不care, 03/15 09:55
→ currygaygay: 被這種邏輯水準的罵有什麼好care的XD 03/15 09:55
→ wtfconk: 這社會的亂源到底是這些罪犯還是試圖幫罪犯脫罪的法官? 03/15 09:55
推 Ron51320: 律師教大家以後記得先試毒再下毒 03/15 09:59
推 mamajustgo: 啊,這次不是加害女學生有精神疾患,台灣司法進步了 03/15 10:01
→ mamajustgo: 她有沒有喝或喝多少是不知道啦,但這次的案件讓我知道 03/15 10:03
→ mamajustgo: ,如果是自家孩子遇到這種事,不要讓事情有機會進入司 03/15 10:03
→ mamajustgo: 法審判 03/15 10:03
推 lovefish: 台灣法律就是教人怎樣運毒、殺人無罪的!! 03/15 10:04
→ jtoro: 明明就是喝看味道會不會被發現然後吐掉 03/15 10:05
推 bot2365471: 翻譯:喝下去沒死就不算殺人 03/15 10:10
推 vipgk2002: 那要殺蠶豆症的人餵他蠶豆就好 我可以吃一包都沒事 怎 03/15 10:10
→ vipgk2002: 麼知道他會死 03/15 10:10
噓 keita52025: 笑死 下藥的女同學喝的量跟被害女同學是有一樣嗎 03/15 10:12
推 katanakiller: 法律人水準 03/15 10:17
推 jessieL: 那個律師的水壺在哪? 03/15 10:19
推 ZBeta: 先證明他喝過好嗎 03/15 10:26
噓 joe2233344: 真的他媽的死白痴,她有沒有先喝過你怎麼確定?就算真 03/15 10:27
→ joe2233344: 有喝 一小口跟一大瓶的量是一樣? 03/15 10:27
推 steven830319: 如何證明犯人真的有喝過? 03/15 10:36
推 kiaia: 之前有射精在女生保溫杯的的確不算殺人 03/15 10:37
推 kronioel: 射箭再畫靶 就算法官今天判是殺人罪 這些人也會跟著轉彎 03/15 10:39
→ kronioel: 這就是可笑的地方 03/15 10:39
推 uc500: 前幾天在討論有沒有加硼砂一堆人覺得有line截圖就夠了 結果 03/15 10:40
→ uc500: 現在說犯人有喝過硼砂水 就覺得自白證據力不夠 好雙標 03/15 10:40
噓 burza: 怎麼證明她有喝過?? 03/15 10:43
推 a0913: XDDD 自白有喝過 有神人帶路喔 03/15 10:44
推 puffycat: 宋世傑表示 03/15 10:44
推 rltc: 謝謝各位 以後在台灣可以水加硼砂下毒喔 這樣不違法 03/15 10:44
→ Badge: 這什麼奇葩藉口? 03/15 10:53
推 Sunblacktea: 等等 要怎麼證明犯人本身有喝過 03/15 10:57
→ Sunblacktea: 這是她單方面的說詞啊...? 03/15 10:57
→ stevenisaman: 司法改革勝利 03/15 10:59
推 bobo919: 法官頭腦還好嗎?喝一小口當然不會死,讓她長久喝累積毒 03/15 10:59
→ bobo919: 素暴斃阿 03/15 11:00
推 chick7979: 心證萬歲 03/15 11:00
噓 SWS7983: 這人也不是當事者或法官 資料有沒有全部看過也不知道 怎 03/15 11:04
→ SWS7983: 麼發個文大家就信了XDDD 03/15 11:04
噓 IfIcouldfly: 怎麼知道她自己真的有喝過?說不定她說謊啊 03/15 11:06
→ jameshcm: 硼砂有合理食品添加用途,所以這樣判,只能說不確定沒錯 03/15 11:06
→ jameshcm: 又不是說他無罪 03/15 11:06
→ GEoilo: 律師講的分析叫大家不要信,自己看判決就說愚民不夠專業, 03/15 11:10
→ GEoilo: 又看著許多恐龍跟收賄法官的報導,到底是誰在操縱? 03/15 11:10
推 IamBuki: 以後看人不爽用硼砂水就對了 才三萬 03/15 11:11
→ mamajustgo: 看了這位檢察官的發文,理解他們的難處後,有點慚愧QQ 03/15 11:14
→ navysoider: 她說她自己有喝就相信@@? 03/15 11:16
→ jameshcm: 硼砂對成人的半致死劑量(LD50)為5~20g/kg,自己算看看要 03/15 11:16
推 jader: 怎麼證明他自己有喝 03/15 11:16
→ jameshcm: 吃多少才會死... 比較合理會推估只是想教訓而不是想致死 03/15 11:16
噓 ChiawenTsai: 為什麼會相信她自己有先喝過? 03/15 11:20
噓 flowersuger: 太智障了!一下證據不足,嫌犯也有喝就採信?怎麼證 03/15 11:21
→ flowersuger: 明她有喝?就算有喝說不定自己也想自殺順便殺一個一 03/15 11:21
→ flowersuger: 起上路咧! 03/15 11:21
→ bhirava2014: 硼砂以前很多食品也都有加,像鹼粽……低劑量真的吃 03/15 11:22
→ bhirava2014: 不死人 03/15 11:22
推 mamajustgo: 忍不住會想,如果我是那個媽媽,即使有同學自白,但「 03/15 11:23
→ mamajustgo: 事過三月」,女兒身上也真的「驗不出來」,我提不出 03/15 11:23
→ mamajustgo: 任何女兒體況與硼砂有關的具體證據,那我能做什麼事? 03/15 11:23
推 jader: 推上面M大貼的文 她自己有沒有喝過應該不是重點 03/15 11:24
→ bhirava2014: 另外魚丸,年糕,也都有加…… 03/15 11:24
推 ks3290: 以後拿刀子劃自己一刀就可以殺人囉 你各位注意蛤 03/15 11:41
推 GanKer: 典型的沒殺成功的可能~ 03/15 11:45
推 CHRISTINAYEN: 提告的“罪名”不準確 03/15 11:45
→ GanKer: 如果用這種邏輯~有很多殺人手法可以製造沒有殺人意圖而偶 03/15 11:47
→ GanKer: 然死亡的案例 03/15 11:47
噓 cursedsoul: 我每隔一年刺你肚子一刀,你都沒死,我應該也沒有殺人 03/15 11:47
→ cursedsoul: 犯意 03/15 11:47
→ GanKer: 如果西方的特工,拿來一點點核廢料藏娃娃或吊飾送被害者~ 03/15 11:49
→ GanKer: 幾年後他就掛了,誰也不會懷疑這娃娃 03/15 11:49
→ GanKer: 況且幾年後,誰記得娃娃誰送的 03/15 11:49
推 gua0313: 推m大的檢察官貼文,看來是提告太晚等因素導致舉證不給力 03/15 11:50
→ gua0313: .. 03/15 11:50
→ fairbankslin: 哪找的律師,是方唐鏡嗎? 03/15 11:55
→ hat13201: 垃圾法律人不意外 03/15 11:57
推 magh1984: 怎麼知道她有喝過?喝1cc嗎 03/15 11:57
噓 k092767: 呵呵 真的會笑死 03/15 11:58
噓 JessicaA1ba: 建議這位法律專家自己體驗一下硼砂水再來靠腰 03/15 11:59
→ icmonn: 大家記得以後加指甲的量就不會有罪 03/15 12:04
噓 fishfi: 你說喝過就喝過嗎 03/15 12:07
噓 AceID: 嘔嘔嘔嘔嘔 03/15 12:08
噓 ggyyy247: 所以法官要喝喝看會不會死人嗎 03/15 12:15
噓 joker0903: 我只想知道怎麼證明她自己有喝過???? 03/15 12:15
→ yuukai: 法官在教你怎麼安全使用硼砂囉 03/15 12:18
推 xhl12000: 台灣法律人笑死,先用美工刀劃一下就可以刺法官 03/15 12:18
→ sbshiu: 他的重點在於有沒有殺人犯意吧!所以以律師用犯人有喝過來 03/15 12:18
→ sbshiu: 打槍,就看法官接不接受。 03/15 12:18
推 callTM: 還好吧檢察官要告對法條啊....不要無罪釋放就慘了 03/15 12:20
推 kent91169: 我拿刺自己一下,再去砍別人,就可以無罪? 03/15 12:21
噓 m6cs: 髪官信惹 03/15 12:22
推 jerrylin: 先喝看看可能只是試試會不會被發現啊 03/15 12:24
→ jerrylin: 就算不是殺人未遂 這至少也該用傷害罪以上起訴 03/15 12:24
噓 beyondx: 真可笑... 03/15 12:24
推 cerwvk: ...蓄意慢性殺人. 那換成重金屬呢? 03/15 12:25
→ cerwvk: 我可以參加她的葬禮 <---這不就是擺明了? 03/15 12:25
噓 ChikanDesu: 頂多蓄意傷害 殺人未遂太重了 如果人死了就是過失殺人 03/15 12:25
→ ChikanDesu: 法盲真的很多 03/15 12:25
→ cerwvk: 法界邏輯, 正常人一般無法理解. 03/15 12:26
→ cerwvk: 有些重金屬無法排出身體. 請問算不算? 搞笑的邏輯. 03/15 12:26
→ cerwvk: 推文有法律界的人? 03/15 12:27
→ cerwvk: 硼砂水自己先喝過<---這個也算證據? 誰知道有沒有喝啊!! 03/15 12:28
推 callTM: 不覺得很難理解 就是告得罪太重而已 03/15 12:28
噓 zenuie: 下藥不致死那我下一個量可以讓她長期喝到因為器官衰竭或人 03/15 12:28
→ zenuie: 會痛不欲生的量,懂了各位 03/15 12:28
→ cerwvk: 給你喝重金屬,無法排除身體那種,3次量也不會致死,那算不算 03/15 12:29
→ cerwvk: 殺人犯意? 有基本邏輯的人就知道. 03/15 12:29
→ cerwvk: 硼砂就是有毒, 不然你律師當飲料喝吧. 03/15 12:30
→ PIC1997: 4%法盲出來洗地啦 03/15 12:30
推 yuchad: 我吃蘋果也吃過蘋果籽,法官要來一分蘋果籽嗎? 03/15 12:36
推 fayeya: 如何證明她有先喝過?? 03/15 12:37
推 abcdefg847: 都說要參加葬禮了,還不知道會死人 03/15 12:40
推 SweetLee: 我拿西瓜刀自己手上砍一刀 然後砍你三十刀可以無罪嗎? 03/15 12:40
→ abcdefg847: 就算不會真的致死,也是手段還不足以致死而已,犯意 03/15 12:40
→ abcdefg847: 還不夠明確嗎 03/15 12:40
噓 Zumi: 他說有喝過你就信???哇,我也喝過你信嗎,現在的法官還好 03/15 12:41
→ Zumi: 嗎 03/15 12:41
→ superstu: 這種詭辯邏輯,真的很神奇 03/15 12:41
推 tracy0620: 如果小拇指指甲很長,那量可就大大不同了 03/15 12:43
噓 ckgodboy: 傷害跟殺人本來就兩回事 03/15 12:45
→ yang20141225: M大那篇寫的很清楚 03/15 12:45
噓 imjungyi923: 律師就是拿錢辦事 這是他的工作 03/15 12:46
推 godzillabox: 自己喝跟給人喝是兩件事不要扯在一起 03/15 12:46
→ godzillabox: 律師真的是社會亂源 03/15 12:46
→ godzillabox: 你拿刀自捅跟捅別人的差別很大好不好 03/15 12:47
→ godzillabox: 法律人的邏輯就是沒有邏輯 03/15 12:47
→ godzillabox: 自己有喝過又怎樣?又不能證明你沒傷害他人 03/15 12:48
→ godzillabox: 腦子不知道裝了什麼 03/15 12:48
→ snoopyconnie: 可以請... 03/15 12:50
推 randy061: 智障嗎? 每次下藥前都有喝過等量硼砂嗎? 03/15 12:54
推 yuan0703: 看來葉同學背景很硬哦 03/15 12:56
推 whoismama: 邏輯死 03/15 12:58
噓 ts00758579: 我看了什麼 03/15 13:01
噓 TIGERxDRAGON: 可悲,為了賺錢良心都不要了 03/15 13:03
推 v2266514: 他知道怎麼誘導法官大事化小,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03/15 13:05
推 whoismama: 麻煩律師跟法官也喝看看,謝謝 03/15 13:07
推 akila520yo: 跟黑心油一樣啦 03/15 13:09
→ paulsama: 仔細想想,台灣的總統都法律系的 03/15 13:11
推 chunfo: 這種錢可以選擇不賺 不過良心不夠大就容易被東西遮住 03/15 13:11
推 chocoislove: 八卦又出一堆鍵盤法官了 可喜可賀 03/15 13:20
推 Arnol: 台灣要迎來大硼砂時代了吧 03/15 13:28
推 lluunnaa: 喝10cc跟喝1000cc的差別?毒有致死劑量欸... 03/15 13:32
→ lluunnaa: 法律真的都在幫助壞人吶... 03/15 13:32
推 yuncat: 嗯長知識了 原來微量致人慢性中毒不算殺人未遂 03/15 13:35
噓 sasado: 下藥的都說自己先喝過就無敵了? 03/15 13:38
推 daye87: 法律人穩定發揮,河豚的毒吃一小口不會死,然後再拿去毒人 03/15 13:38
推 diehard333: 所以頂新黑心油最後也是無罪啊,還不用賠呢 03/15 13:38
推 TOEY: 偏離科學的推論,正是律師的拿手好戲(猴戲) 03/15 13:57
噓 kenbaw: 喝的量有一樣嗎?律師邏輯... 03/15 14:02
→ kenbaw: 法律系是不是都很會硬拗啊 03/15 14:03
→ ce30872000: 法律都是保護壞人+1 03/15 14:08
推 hutten: 這樣就解套?那就叫兇手們每週喝兩次辣 03/15 14:14
推 p597fg: 推27f 這種說法真難怪法匠被看不起 03/15 14:20
推 kemmok: 可以加入dpp啦,跟吸毒的有87分像 03/15 14:22
噓 bloodyiris: 媽的笑死 記得你女兒被下毒也這樣辯護 03/15 14:24
噓 a27588679: 先喝是在試味道吧 03/15 14:39
推 lionling: 所以喝過的證據在哪? 03/15 14:53
噓 netboy789: 合法毒藥 03/15 15:01
噓 FoxtailMille: 呵呵呵 03/15 15:03
噓 matsurika: 請問哪裡有(硼砂)咖啡,有些人想犒勞法官們的辛勞 03/15 15:16
推 x20081266: 會得慢性病吧 03/15 15:26
噓 IB1SA: GG輪班救呆丸 文組??? 03/15 15:26
推 hit0123: 律師就是魔鬼代言人呀˙ 03/15 15:27
推 iamwind7954: 喝一口跟喝一罐能一樣嗎-.-? 喝不死喝成個重殘或白 03/15 15:30
→ iamwind7954: 痴不是更慘嗎...這啥判定 03/15 15:30
→ iamwind7954: 邏輯炸彈欸這個職業 03/15 15:31
推 leon918: 嗨 03/15 15:36
噓 freedom1128: 考上律師之後道德觀念都被錢淹過去了 真爽啊法律人 03/15 15:50
推 SRNOB: 它"表示" 03/15 16:06
→ kilhi: 民事吉會贏,犯人已經承認有做 03/15 16:17
推 braveboy1226: 牠是在是會不會被發現味道吧… 03/15 16:24
推 luka921222: 自己喝一點點跟給人一直喝的差別 垃圾法棍 03/15 16:38
推 ShallWe108: 法律就是最低的道德 真是無下限 03/15 16:40
推 lumia1120: 太扯 03/15 16:45
推 whoismama: 反正不認同的大概都會被歸類成不理智的法盲,科科 03/15 16:54
推 hahano: 檢察官講得比較清楚,感覺上有可能因為沒即時看醫生無法證 03/15 16:56
→ hahano: 明因果關係 03/15 16:56
噓 phosphoto: 鹽巴奶粉也沒殺意 03/15 17:02
噓 MAKAI7492: 對不起我法盲,我喝一口,律師你一個禮拜喝三瓶,請不 03/15 17:16
→ MAKAI7492: 要告我好嗎? 03/15 17:16
噓 algorithms: 優質法律人 03/15 17:28
噓 Theddy: 檢察官的說法就像在說女生被強暴了 可是拖了數個月才去驗 03/15 17:29
→ Theddy: 這時已無任何證據 所以強暴不成立 犯人繼續逍遙法外 03/15 17:30
→ liao5469: 不信 03/15 17:48
推 cashko: 加害者有說喝一個月一定出事耶,她知道這要累積慢性的啊, 03/15 17:53
→ cashko: 她試只是確認味道不會被察覺吧 03/15 17:53
推 EricTao: 法醬怎麼不吃屎ㄋ 03/15 18:32
推 whoismama: 她喝只是想知道喝不喝得出來吧? 03/15 18:35
推 Sexyfather: 法官每次喝一點喝三次給我看好不? 03/15 18:39
推 sean0212: 會不會死掉,跟有沒有意圖是兩件事,他們就是認定沒有意 03/15 18:44
→ sean0212: 圖。一個白癡拿毒把你毒死了,他可能沒有意圖,但你死掉 03/15 18:44
→ sean0212: 了。 03/15 18:45
推 pinkyho: 那吃一片安眠藥就可以讓別人喝最高濃度的安眠藥混水嘍 03/15 19:01
推 ndtoseooqd: 那請牠現在喝喝看啊 03/15 19:25
→ oj7253: 太誇張 03/15 19:29
→ oj7253: 這不辦只會害這個女生認為可以殺人而已 03/15 19:30
→ oj7253: 她腦袋已經壞了 03/15 19:30
推 sopzip: 學以致用 推一個 03/15 20:51
推 cashko: 都說要去參加葬禮了為什麼沒有意圖啊 03/15 22:55
推 Tawara: 來啦 大律師提出連殺人犯都沒想到的邏輯! 03/16 01:23
推 xz079517: 這位同學歷史應該很不錯 03/16 02:35
→ xz079517: 不然就是看太多宮鬥劇 03/16 02:35
推 pig5938: 推3樓。 03/16 03:19
→ pig5938: 她說她有先喝就有?律師教的? 03/16 03:19
噓 KarlTowns: 幹這種玩法以後這女的就殺人了 03/16 07:12
推 kerodo: 凶手為什麼要試喝,哈哈,頂多淺嚐一下味道有沒被查覺可能 03/16 07:39
→ kerodo: ,那可是心機超重,就是要毒你 03/16 07:39
→ kerodo: 無生無息,沒人發現.. 03/16 07:41
→ Freeven: 怎麼證明她自己有喝過 嘴吧說說還是? 03/16 07:53
推 karta0681608: 有line截圖:我可以去參加她的葬禮,法官:不夠當證 03/16 08:58
→ karta0681608: 據;葉姓毒后:下毒前我有先試喝過,法官:這可以當 03/16 08:58
→ karta0681608: 證據。台灣法律真是笑話XDDDDDDDDDDDDDD 03/16 08:58
推 cloudsub: 不是,下藥的腦殘不行嗎 03/16 09:15
推 a37821910: 水啦 這位無良律師以後女兒一定常常喝就免死金牌了 03/16 09:24
推 alex01: 他就被告律師,他也必須這麼說,很正常啦 03/16 09:33
噓 Gargila0135: 因為法律讀到最後都傻了 03/16 10:13
噓 remarkand: 看完這論述...更覺得法匠訓練真的很糟糕。不是最講究舉 03/16 11:53
→ remarkand: 證?那麼要怎麼舉證他自己有喝過的? 03/16 11:53
推 Asino: 以後法律系分數調降算了,反正成績好進去出來也變成這樣XD 03/16 12:55
噓 drinkmywater: 文組誤國 03/16 16:32
推 ooxx101: 台灣有些法律人腦袋只會鑽牛角尖 03/16 17:24
→ pony78912: 其實法官在教人犯案 03/17 12:44
噓 justmine99: 好氣 04/13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