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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bott821105 (Abbott)》之銘言: : 優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墮胎 擬不須配偶同意 : 目前從新聞來看 : 這應該是明年會熱烈討論的議題了 : 目前有N派說法 : 贊成派:女性被強暴,不想告訴配偶被強暴有小孩 : 反對派:配偶有權決定小孩的生死 : 中立派:可以,但需告知配偶 : 中立派2:可以,但男性有拒絕扶養權(針對每個小孩,無論是否墮胎) : 各位是哪一派呢 其實仔細思考一下 夫妻裡面女的很不希望懷孕 結果不小心懷了 男的很想要孩子 所以只能忍著懷孕把小孩生下來 -->感覺滿可怕的 相反的 如果是丈夫很不想要孩子 妻子很想要 如果丈夫有權能把女方架去墮掉 -->聽起來更可怕了 雖然隨著現代社會發展 男女趨向平權分工 但懷孕這種事情 不可能叫男生分擔 我是覺得可以不用配偶同意墮胎 但是如果不經同意墮胎的話 可能可以像是婚姻過錯方的方式 丈夫可以訴請離婚並獲得比較優待的離婚條件之類的 畢竟會偷墮的婚姻關係 應該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4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36103229.A.12E.html
lishan90734: 不屬於你的小孩 我堅決不生 11/05 17:18
littlewren: 其實我認為只要任何一方不想要小孩都不應該生,只是這 11/05 17:31
littlewren: 不是法律能干涉的問題。 11/05 17:31
VVizZ: 我就說以後男性把精子提存 女性自己去申請隨機配種 11/05 17:54
VVizZ: 你會去申請至少表面上可以推定經過深思熟慮要生吧 11/05 17:55
VVizZ: 那就不能反悔 11/05 17:55
Brioni: 就讓女性決定要不要墮,但若未取得另一半同意視同婚姻無效 11/05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