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meshcm: 好,我要一把AR-15、一把M-16、還有一把GLOCK 23 11/10 21:49
→ eva19452002: 若不能開放槍枝,也要立法反擊無罪,沒道理被攻擊的 11/10 21:50
→ eva19452002: 人都只能乖乖被打報警,如果反擊無罪,就可以大幅減 11/10 21:51
→ eva19452002: 少主動攻擊的人,可惜法律對於反擊的人都判超重,主 11/10 21:51
→ eva19452002: 動攻擊的人都易科罰金,真不公平 11/10 21:52
推 algorithms: 其實規定對方持武器下車可以碾過去就夠了 11/10 21:54
→ rrosymoon: 二樓的說到重點了 只是這樣規定的話會很不方便 所以不 11/10 21:57
→ rrosymoon: 能這樣子做 你懂的~ 11/10 21:58
→ kuoyu: 結果遇到行車糾紛,人家直接從車子裡開槍。 11/11 10:40
推 cascade: 這要修法 很難 哪個黨敢修 11/11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