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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什麼出水電 房租太過的? 算法很簡單 周邊行情房屋坪數相當的租金除2 水電費、管理費 除2 比如這間房能租2萬5 管理費2500 水電1000 那就是付:12500+1250+500 應該說是共同分擔居住成本。 這也不算什麼傷感情,明明就很合理。 反過來,女住男家 也應該這樣算。 引述《wensly123 (Aarne)》之銘言: : 跟男友交往五年, : 並且同居在我購買的房子. : 平時他會幫忙基本家事, : 之前我也都覺得是自己的房子, : 所以修繕維護、裝潢和水電費都由我負擔. : 目前我們還沒有結婚計畫 : 但老夫老妻穩定交往 : 近期思考是否也可以請對方支付點費用/租金 : 來當作維護房子的基金 : 也讓對方承擔點責任 : 但是很難顧及男生面子去提這個問題 : 大家怎麼想呢? : 是否還未結婚就不應該叫對方一同負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2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40317119.A.D08.html
TylorLin: 合理12/24 11:48
candyrainbow: 水電管理費合理啦,不然大家不要一起住,想找分母12/24 11:51
candyrainbow: 的自己去找房客好嗎?12/24 11:51
笑死 真好意思 怎麼不說想住免錢的去外面租房? ※ 編輯: tfct (223.137.122.46 臺灣), 12/24/2021 11:52:58
candyrainbow: 那就去外面租屋啊,選擇更多還不用跟房東一起住12/24 11:53
來台北市你就知道 2萬以下盡是鬼屋 鍵盤租房嗆很大聲有意義嗎? ※ 編輯: tfct (223.137.122.46 臺灣), 12/24/2021 11:57:01
candyrainbow: 她有說住台北市?幹嘛自己腦補,就算台北市好了,12/24 11:59
candyrainbow: 有多少錢做多少事不是應該的?12/24 11:59
笑死,到底哪來的自信要另一半負擔你的居住成本? ※ 編輯: tfct (223.137.122.46 臺灣), 12/24/2021 12:03:53
candyrainbow: 所以不要一起住不就沒有被負擔居住成本的事情了?12/24 12:07
candyrainbow: 我舉雙手贊成男方搬出去住啊12/24 12:07
不要ㄧ起住本來就不用共同負擔 ,出去住兩倍的空間負擔兩倍的錢 很合理啊。 要ㄧ起住卻不想負擔自己該出的部份,是乞丐嗎? ※ 編輯: tfct (223.137.122.46 臺灣), 12/24/2021 12:11:11
candyrainbow: 想找分母的自己去找房客啊 12/24 12:08
candyrainbow: 男方搬出去不就得了?你到底在激動什麼?看不懂欸 12/24 12:12
我講公道話啊 這算法男女適用 中外皆宜 搬走當然也是正確啊 住一起付錢也是正確 住一起不付錢 就乞丐啊 還是你很支持乞丐做法? ※ 編輯: tfct (223.137.122.46 臺灣), 12/24/2021 12:16:24
candyrainbow: 我支持不用付房租,但是水電管理費合理。房子本來就 12/24 12:21
candyrainbow: 是女方財產,沒有分母她還是要付全額房貸。如果男12/24 12:21
沒買過房子齁 成本亂算 頭期款買進房裡就減少賺錢的機會成本了 只想用住免錢的觀念去要求對方 怎麼解釋也不會懂啦
candyrainbow: 方幫忙分攤房貸換取產權,女方願意嗎?我是女方的12/24 12:21
candyrainbow: 話,我不會願意,我是男方的話,我也不想當分母,12/24 12:21
candyrainbow: 最好的方式就不要一起住12/24 12:21
※ 編輯: tfct (223.137.122.46 臺灣), 12/24/2021 12:25:15
Eva44: 我記得類似這主題的其中一篇結論是:買的房租出去,兩個人搬12/24 12:22
Eva44: 出去租屋分攤最公平XD12/24 12:22
這不是畫蛇舔足嗎? 還增加房客管理沒有滿租或房客自殺的風險成本 這種結論也太鍵盤了吧
candyrainbow: 同意樓上,我原文推文也是這樣寫12/24 12:23
candyrainbow: ㄅ歉,我誤會了,不是樓上同意這個說法QQ。但我是12/24 12:25
candyrainbow: 支持這個論點的,女方房子出租,租金抵房貸,雙方去12/24 12:25
candyrainbow: 外面租屋共同負擔就沒有誰欠誰的問題12/24 12:25
※ 編輯: tfct (223.137.122.46 臺灣), 12/24/2021 12:27:57
candyrainbow: 我有買房耶,我是覺得這麼愛算就不要一起住了,也沒12/24 12:27
人家的前題是要一起住 提出負擔本來就很合理 不肯出要當乞丐就搬出去很合理啊 要住下來就該付錢 不是付全額 是半額 用使用空間減半來算
candyrainbow: 有誰被誰佔便宜的問題,完全支持男方去外面租房子12/24 12:27
candyrainbow: 女方自己找房客12/24 12:28
※ 編輯: tfct (223.137.122.46 臺灣), 12/24/2021 12: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