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meshcm: 要請願就帶回家養,只請願不養的,以為是比特犬哦?12/25 10:49
噓 rurumik: 讚 法律邏輯 說東扯西12/25 11:03
連幼稚園都知道世界不是我想要有什麼不可以
推 sdamel: 不用情願阿我要復仇還要去公所遞申請書喔你法律愛訂隨你訂12/25 11:07
你可以復仇啊 但法律就是照判啊
推 mamajustgo: 原原po那樣的憤怒可以理解,但認同這篇的觀念12/25 11:16
我也可以理解憤怒 但任由憤怒趨勢
而放縱自己的行為與野獸何異?
※ 編輯: LOLI5566 (123.192.88.85 臺灣), 12/25/2021 11:28:30
推 jej: 幫高調 祝你被圍剿 12/25 12:02
推 Scorpio17: 所以被害者活該? 你舉的例子跟文化宗教有關係,跟強姦 12/25 12:08
→ Scorpio17: 犯的關係在哪? 12/25 12:08
推 sdamel: 以這個案子來說,女兒被強姦,法律能給她公道的判決就是這 12/25 12:22
→ sdamel: 樣,至於女兒受不了自殺,那就是文化的問題甚至心裡問題, 12/25 12:22
→ sdamel: 因為社會文化其實不應該對大眾灌輸潔癖觀念,讓女兒決定自 12/25 12:22
→ sdamel: 殺解決自己,而老爸傷心欲絕去動私刑,那個算是另一個案子 12/25 12:23
推 wendyks234: 無論如何殺人都是犯法,但不必要去評斷人家理不理性, 12/25 12:27
→ wendyks234: 真正親身遇到了有幾個人能維持理性呢 12/25 12:27
推 SweetLee: 要是我遇到了 我會先去看精神科 然後再… 12/25 13:53
推 weltschmerz: 你說的沒錯 但會被批冷血 補血先 12/25 14:01
噓 Acce0912: 不符合你的價值就是不理性 就是這麼簡單 12/25 14:11
推 airuku: 應該說情堪憫恕、非罪大惡極,無罪,才是真理性 12/25 14:34
→ mamajustgo: 這篇舉的例子是針對原篇所說「民眾的情感」吧?另外 12/25 14:48
→ mamajustgo: 看新聞或原篇後覺得忿忿不平的,其實可以如前面e大那 12/25 14:48
→ mamajustgo: 篇回文所說的去看看此案的刑事判決內文 12/25 14:48
→ OrcDaGG: 判決書那篇推文沒幾個 原文推文一大堆 (抖 12/26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