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bbott821105: 除鞭刑比較好 12/30 11:21
→ flower42: 看不懂 12/30 11:22
推 woook: 槍斃實在 12/30 11:24
推 dcshoecousa: 支持車裂 12/30 11:24
→ LiveInNow: 基本上支持 但這個政府太誇張 柯建銘兒子運毒都沒事 12/30 11:29
→ LiveInNow: 到時被鞭都是沒權沒勢的 12/30 11:29
推 jordanlove: 支持死刑 12/30 11:39
推 justin21138: 支持酒駕鞭刑,但是!要男女都鞭才支持 12/30 11:53
推 sdamel: 你要是覺得現行法律有用怎麼會忽然間要聊鞭刑? 12/30 12:02
→ sirloin: 我要有新加坡朋友 12/30 12:13
→ sirloin: 他們自己本身就支持鞭刑了 12/30 12:13
推 yohappy: 支持,因為我很乖 12/30 12:53
→ cat0429: 反對!因為太野蠻了 12/30 13:29
→ cat0429: 而且凌虐一個人如果是種正義的表現方式,那對更多人來說 12/30 13:32
→ cat0429: ,只要隨便找個罪名就能凌虐別人,都是那些人的錯,文明 12/30 13:32
→ cat0429: 就會倒退 12/30 13:32
→ cat0429: 我凌虐勞工女人小孩,因為勞工不肯拿低薪奉獻自己,女人 12/30 13:35
→ cat0429: 應該無條件的滿足我的需求,小孩就是不能哭,都是他們的 12/30 13:35
→ cat0429: 錯。想找罪名怎樣的找得到。所以那條不能施虐的界線,是 12/30 13:35
→ cat0429: 不能跨越的 12/30 13:35
推 Annbbe: 支持 12/30 13:39
→ cat0429: 而且新加坡發生過多起凌虐外籍勞工的事件,各種方式都讓 12/30 13:40
→ cat0429: 人懷疑那是個未開發的社會。 12/30 13:40
→ cat0429: 伊斯蘭國家更不用說了,動不動就給個罪名就殺掉自己的家 12/30 13:43
→ cat0429: 族女性,還有殺掉自己成年兒子的。一個國家如果灌輸人民 12/30 13:43
→ cat0429: 只要對方有罪就能凌虐,那虐童案級家暴案只會上升 12/30 13:43
推 andboypig: 樓上是不是被蒙蔽雙眼 自以為聖人,亂世用重典 沒有嚇 12/30 14:29
→ andboypig: 阻的法律都是在保護壞人啦 12/30 14:29
推 roy53: 重典動不了有權有勢的人 12/30 15:42
→ roy53: 不要一廂情願 12/30 15:42
推 eamber: 死刑不行 至少得鞭刑啊 死刑一秒他感受不到痛 鞭刑很可以 12/30 17:08
推 sdamel: 可以參考看看墨攻砍平民雙腿,英雄本色手腳拉到脫臼再物理 12/30 18:33
→ sdamel: 去勢,滿清十大酷刑的炮烙脫皮,投名狀凌遲的那些畫面 12/30 18:33
推 anatasuki: 支持 12/31 17:48
→ jajoy: 不可以 12/31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