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indy1234: 客訴沒有用的114.136.215.45 02/20 14:58
推 Agneta: 通常拿失物的時候會核對資料 至少電話要112.105.38.47 02/20 15:01
→ Agneta: 驗證一下吧 莫名其妙被人盜領112.105.38.47 02/20 15:01
→ vdml: 他們的心裡大概就是 自己不小心 還要反過來1.160.191.241 02/20 15:03
→ vdml: 怪我們是怎樣 我們幾十年都這樣做 阿不就一1.160.191.241 02/20 15:03
→ vdml: 隻傘 才幾百塊 ^*()_%*(下略百字1.160.191.241 02/20 15:04
→ eva19452002: 我猜你那支傘比較高級,所以被盜領140.127.10.16 02/20 15:08
推 Mazu323: 因為傘無記名~通常沒有那麼嚴謹36.226.21.208 02/20 15:30
→ Mazu323: 很難證明那傘是你的還是別人的36.226.21.208 02/20 15:30
→ Mazu323: 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36.226.21.208 02/20 15:30
→ Mazu323: 不然你要對方提出甚麼證明傘是你的或是他36.226.21.208 02/20 15:30
→ newsnew: 也有可能剛好一樣 所以領走了59.102.231.155 02/20 15:46
推 fortyeight: 他請你隨便拿一支 可能也是跟別人這116.59.158.108 02/20 16:02
→ fortyeight: 樣說 所以你的就被拿走了116.59.158.108 02/20 16:02
雨傘沒有記名沒錯,
但我第一時間已聯絡並確認我的傘有被撿到,
這樣這把傘就應該貼上我的資料,
或註明這把傘已有人認領尚待領取,
以便事後有人認領時核對資料是否相符。
※ 編輯: Iamamole (150.117.220.87 臺灣), 02/20/2022 16:16:16
推 pinkbest: 真的重要的話 當天或是第二天就該去拿回175.181.176.139 02/20 16:41
→ pinkbest: 怎麼延宕好幾天175.181.176.139 02/20 16:41
→ pinkbest: 每個人有自己的做法 你不用教人家怎麼做175.181.176.139 02/20 16:42
→ pinkbest: 下車前東西都帶到拿在手上175.181.176.139 02/20 16:42
→ pinkbest: 請先想想自己 不要再掉東西了比較好喔175.181.176.139 02/20 16:44
→ pinkbest: "下車地距離總站不遠"為什麼當天不拿回175.181.176.139 02/20 16:45
→ pinkbest: 想想乾脆以後客運公司都回答沒人撿到175.181.176.139 02/20 16:46
→ pinkbest: 還比較省事 省得被你這樣子追著不放175.181.176.139 02/20 16:47
→ pinkbest: 寶貝 清醒一下思緒吧175.181.176.139 02/20 16:49
→ pinkbest: 註定就是找不回傘 反正你好幾天都沒去拿175.181.176.139 02/20 16:50
→ sirloin: 支持提告,但累的是你自己,讓小偷吃點苦 1.163.70.113 02/20 17:08
→ sirloin: 頭也好 1.163.70.113 02/20 17:08
推 peiring: 我覺得讓總公司知道他們遺失物處理流程 49.216.18.243 02/20 20:11
→ peiring: 有問題是對的,至於知道後總公司會不會 49.216.18.243 02/20 20:12
→ peiring: 檢討改善就看這公司有沒有思考能力了, 49.216.18.243 02/20 20:12
→ peiring: 我們儘到告知義務就夠了 49.216.18.243 02/20 20:12
推 mag1021: 支持你的作法 114.24.231.64 02/20 23:22